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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泉 发表于: 2018-9-4 08:54:01|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自贡贡井区对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最高奖励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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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四川在线  : 秦勇
  (记者:秦勇)</b>9月3日,记者从自贡市贡井区委政法委获悉,日前,该区出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实名或匿名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最高奖励一万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办法》明确了9个方面的举报内容,涉及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贷讨债、私挖滥采、拉帮结派等九类重点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人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具体而言,根据举报人提供线索,破获村(社区)“两委”人员涉黑涉恶犯罪的,奖励1000元;属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的,奖励2000元;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团伙骨干成员的,奖励2000元至5000元;破获恶势力集团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奖励5000元至10000元。
  同时,贡井区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奖励第一举报人;对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需提供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犯罪事实、依据,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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