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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丢不下 发表于: 2018-9-14 08:24:01|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4人作案却有5人被判刑 四川一小伙喊冤十年后被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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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澎湃新闻
⊙记者:谭君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参与过一起抢劫案,四川省岳池县人唐涛花了十年时间。
  这起抢劫案发生在2008年5月1日,报案人称有4人参与并被法院认定,但法院陆续对5人判刑。
  唐涛是最先被判刑的,至2010年7月,又有3同案犯陆续被判刑,其间,唐涛持续喊冤,称自己未参与抢劫,作案的另有其人。唐涛上诉被驳回,刑满获释后四处寻找“同案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直到2016年真正参与抢劫的第5人被判刑后,他的申诉获得受理,2018年7月,法院重审改判他无罪。
  这份无罪判决称,依据审判时的证据认定的事实,对唐涛作出有罪判决,证据是充分的。此前的审理程序合法,判决正确。现唐涛的翻供,得到了同案犯杨某、姚某的证实;同时同案犯朱某、李某也改变自己以前的供述,也证实唐涛没有参与抢劫。
  法院认为,经重审后,综合全案,证实唐涛犯抢劫罪的证据不充分,不能认定唐涛有罪。

4人深夜抢劫守渔棚,一人被捅伤
  2008年5月1日晚,四川岳池县兴隆镇断碑村4组,位于大高滩水库的一个守渔棚内发生了一起抢劫案。
  判决书显示,被害人唐某指控参与抢劫的是4个男娃。当晚10点多,他和另一受害人粟元文听到守渔棚上面有人走的声音,粟元文就用电筒照,其中一个娃儿就说:不要照,我们是来帮助守鱼的。他和粟元文就与那几个娃儿聊天、抽烟。没想到,进了守渔棚后,4个娃儿也跟进了屋,进屋就把灯关了,其中两个娃让粟元文跪在地上,让粟把钱拿出来,另外两个娃到屋后将唐某拖到屋头,让唐某跪下,从唐某腰间的钱包内抢钱。
  抢劫过程中,唐某左肋被捅了一刀、肚子被捅了一刀、臂部被砍了三刀。后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唐某称并不认识这4个男娃。
  粟元文陈述称,4名抢劫男子,其中一个国字脸的用手里的杀猪刀扎了唐某,还把唐某的手机卡取下来,用力把手机砸在地上,之后4人就逃跑了。但当时屋里只有两把电筒,光线不太好,打人的国字脸留的大平头,十七、八岁,另一个打人的没注意长相。
  经警方调查,4名男子抢走了唐某、粟元文的现金共计3300余元。
  判决书显示,警方在兴隆派出所办公室组织唐某对20张男性正面免冠照进行辨认,唐某指出其中的李某、杨某、朱某以及唐涛是参与抢劫的嫌疑人。
  1993年8月出生的唐涛案发时还不满15岁,他是最早被抓并被判刑的。
  2008年8月,兴隆派出所民警发现一个与唐涛相貌相似的男子,向领导汇报后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讯问。此人即是唐涛,次日,他被岳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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