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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泉 发表于: 2018-10-20 09:54:00|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人物·人事] 男子出狱当天再被抓 还有另一段刑期等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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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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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新闻讯(记者:董兴生 王攀)2018年4月的一天,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的李天富(化名)一身轻松地从重庆永川监狱走出来,然而在门外等待他的不是自己的亲人,而是广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民警。近日,李天富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刑一年三个月。据了解,这是广汉市公安局在“秋风行动”中破获的一个案件。
  事情还得从2015年说起。当时,李天富担任四川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办事处销售人员,负责公司货款的收取工作。工作之余,李天富结识了一名女子,两人很快发展成“恋人”关系。
  作为一名销售人员,李天富月收入不过3000多元,一部分要寄回广汉老家供养妻子女儿,一部分还要负担“新恋情”的日常花销。几个月下来,李天富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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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锦泉 发表于: 2018-10-20 09:54:00|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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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恰逢此时,客户陆某将18万余元的货款交到了李天富手中。他手里拽着十多万元的现金,想着自己的艰难处境,心生贪念,决定铤而走险。将货款挪归其个人使用。
  公司多次催要,李天富仍然一意孤行,拒不交回货款。2017年1月9日,该公司向广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广汉市公安局对此进行立案侦查。
  “侦查期间获悉,李天富于2017年1月18日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办案民警韦捷说。2018年4月4日,正是李天富刑满释放的日子,然而等待他的却将是另一个法律制裁。
  审讯中,李天富供述,其挪用的货款已用于日常开销,全部挥霍殆尽。2018年4月12日,犯罪嫌疑人李天富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广汉市公安局依法逮捕。
  近日,李天富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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