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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演唱] 

6609首KTV歌曲下架背后:谁动了音乐版权的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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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夜思 发表于: 2018-11-7 15:08:00|显示全部楼层

音集协下架6000多首KTV歌曲,何不“合作共赢”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音集协下架6000多首KTV歌曲,何不“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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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近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的一纸公告引发社会讨论。众多版权人拍手叫好之际,也让人见识到了什么叫“一顿操作猛如虎”。
  音集协在公告中,通知协会内KTV经营者删除未取得授权的6000多首歌曲,其中不乏《十年》《听海》等热唱曲目。音集协最新回应是,此次删曲库的行为,一是为了规避侵权风险,二是为了让版权方回归集体怀抱,有传播才能获得收益。
  据音集协官网介绍,因音集协委托开展卡拉OK著作权许可费收取业务的单位存在严重违约行为,音集协准备对其提起法律诉讼,并同时解除与该单位关于卡拉OK著作权许可费收取业务的委托关系。这本是非常普通的更换供应商的内部程序,但音集协进一步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未经我会签署备案的著作权许可合同全部作废”,却让人大跌眼镜。
  单方宣布合同作废太简单粗暴
  《合同法》并没有合同作废的概念。单方通知合同作废的做法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我国现行《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并不存在任何高下之分,就算是国家机关作为民事主体签订的合同,也必须遵守合同法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规定。
  因此,合同不存在单方通知作废的处理程序,而只可能采取单方通知解除、法定解除或协商解除等方式。更何况,在这份合同中,音集协根本就不是合同主体,按照委托关系,音集协委托有关单位签署《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合同的双方也应是该单位和KTV经营者,音集协根本就无权作废合同。
  退一步讲,即使被委托单位存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也是音集协与该单位之间的纠纷,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方,即KTV经营者。
  作为善意第三方,KTV经营者在履行了适当的委托手续审核,签订了有效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后,在合同未到期之前,仅凭一纸公告就要求全部删除,音集协这招未免也显得太过简单粗暴。如果在对方并未有违约情况的前提下,单方就公告作废合同,那显然有违契约精神。
  唯一解释得通的是,音集协与被委托单位存在内部备案的审批程序,即该单位签署的许可合同应履行向音集协的内部备案程序。但即便如此,内部程序也不应对抗善意第三方。
  总之,这些KTV经营者签署了合法有效的许可合同,却突然遭到当头一棒的侵权警告,如果这些经营者已经付费给了被委托单位,他们的经济利益如何保障,又是否可向音集协追责,这些问题也值得进一步探讨。
  那为何音集协要如此着急作废这些合同?从后续音集协发布公告,要求KTV经营者删除非会员成员的6000多首歌曲这一行为来看,我们可以推测,可能被委托单位在对外授权管理上出现了越权代理,即将这6000多首歌曲用音集协的名义授权给了KTV经营者,音集协恐存在被追责的可能,因此发出该公告。
  不妨走“合作共赢”之路
  虽说音集协的会员已经涵盖了多数国内外知名唱片公司,其所拥有的曲库也有一定规模,但毕竟仍有不少唱片公司并不是其会员。
  而这些唱片公司的歌曲有不少是KTV必点歌曲或热门曲目,他们选择自己或委托其他代理公司进行授权系统管理,是其公司内部决策事务,音集协可以倡议,但却无权强制要求入会。
  再说了,很多歌曲被迫下架,对普通消费者尤其是“麦霸”冲击不小,客观上损害了他们的消费感受。所以不少网友也对此颇多微词。
  考虑到多方权益和感受,包括音集协、权利人、被委托单位、KTV经营者等涉事几方,不妨多些“合作共赢”思维,避免零和博弈。
  特别是对音集协来说,应该通过良好的会员服务、清晰的分账比例以及回款监督程序来吸引会员加入,不是发布缺乏权利基础的一纸删除通知,那样既无任何法律逻辑,又恐有假借行政权力实现市场占有率之嫌。事实上,在大数据技术渐趋成熟的背景下,通过划定合理付费标准和对歌曲被使用频次的科学估算,也完全可以解决音集协和权利人的利益分配难题。
  这些年来,作为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音集协发展缓慢。如今,这一纸公告虽有瑕疵,但我们也热切期盼,其作为目前官方唯一认证的集体管理组织,能够利用自身力量,在肃清版权市场,统一授权价格等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李振武(星娱乐法创始人、律师)

  编辑:陈静 校对:纪志红
 问薇千柔 发表于: 2018-11-7 09:08:00|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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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从KTV做起

源自:三湘都市报
原文标题:保护知识产权从KTV做起

  “6000多首歌从KTV下架”这一消息11月5日登上微博热搜。消息透露,该公告是由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发布的。音集协副总干事马继超11月5日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证实:公告于10月22日发出,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实施,总共涉及6609部音乐电视作品。(详见本报A07版)
  知识产权代表着知识劳动者的智慧和血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也是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的必然要求。然而,长期以来,知识产品用户和知识产品经营者皆缺乏足够的版权观念和付费意识。绝大多数人习惯于吃“免费午餐”,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认知麻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他们往往侵权而不自知,违法而不自察。
  甚至一些专门从事版权保护的组织机构,其知识产权意识也不够强烈。以新闻中的版权管理组织──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为例,该组织成立于2008年,按理,它早就该迈出版权梳理的改革步伐,早就该做今天才做的这件事,但一直拖到现在才办。可见,大众甚至版权组织的版权法律意识都是淡薄的,对版权保护均采取被动的态度。国家政策紧,就跟着紧一下,风潮一过,就松懈下来,对知识付费,能躲就躲,能避就避。坦白说,这些潜意识中的版权淡薄和投机取巧式的逃避行为,对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推进极其有害。
  当然,做总比不做好。所以,对中国音像集体著作权协会这一晚来的决策我们是支持的,但希望能够持之以恒,对版权保护常抓不懈,管理组织的监管绝对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决不能敷衍和应付,一定要从心底认同版权保护事业,才能把管理工作做好,而唯有版权保护组织的深入督促检查,久而久之,才能于潜移默化中纠正普通民众的侵权行为,提高他们的版权意识。
  中国人很聪明,但有时却把聪明才智用于违法和投机之中,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的正是这种自以为机智的“聪明人”。产权管理机构宣布下架这六千多首无版权授予的歌曲之后,三湘都市报的记者走访了长沙一些KTV经营机构,有“机智”的公司工作人员就告诉记者,说虽然歌曲下架,但不影响操作,可以通过点歌软件把下架的歌曲传送到KTV的点歌台,然后加以播放。
  版权保护的决策已经做出,政策已经下达,然而对于民间的投机性回避行为,管理机构有没有预案,这才是政策落地的关键。我们呼吁著作权管理机构和版权保护执法机构加强互动,务必在实践层面完善措施,堵塞漏洞,让上述用点歌软件绕着法儿“违法”的侵权行为无所遁形。

▲ 本报评论员张英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一对山 发表于: 2018-11-7 09:08:00|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KTV里常点的那首歌可能没了

源自:三湘都市报
原文标题:你在KTV里常点的那首歌可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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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TV的点歌系统中,曾经耳熟能详的歌曲现在却检索不到了。
  陈奕迅的《十年》、TWINS的《恋爱大过天》、叶倩文的《恰似你的温柔》……爱唱歌的你是否发现,在一些KTV的点歌系统中,曾经耳熟能详的歌曲现在却检索不到了?11月5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向社会发出公告,通知KTV设备和系统服务商(VOD)及KTV经营者删除非音集协管理的6609份作品。
  11月6日,三湘都市报记者走访长沙多家KTV发现,除下架固定版本外,部分门店使用演唱会、综艺节目中的对应曲目版本替代,以此完善消费体验。

▲ 记者黄亚苹
  焦点
  6609首歌从KTV下架
  音集协表示,其受托代表音乐电视及音乐作品权利人向KTV行业收取著作权使用费,并代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及自身的会员所授权的作品发放许可证,而本次公布的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均非音集协会员。音集协强调,这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或其委托的代理公司已经陆续向KTV经营者提起侵权诉讼或者即将提起侵权诉讼,KTV经营者如果不予以删除,将面临着诉讼赔偿的风险。
  三湘都市报记者翻看歌曲名录发现,本次被要求下架的歌曲共6609首,其中包括不少耳熟能详的歌曲,如《十年》、《第一次爱的人》、《死了都要爱》、《恰似你的温柔》等,涉及艺人有那英、陈奕迅、叶倩文、TWINS等等。据不完全统计,上述下架曲目中涉及“情歌王子”陈奕迅的有154首,涉及张惠妹的有105首。
  作为音集协启动KTV曲库正版使用的第一枪,该举动引发网友热议。对于消费者关心的问题,音集协解释称,音集协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曲库共有十五万以上,本次通知删除的6000多首歌曲,除了少数流行曲目外,很大一部分点击率并不高,对KTV曲库的广泛性的基数影响有限。
  应对
  长沙KTV仍有替代版本可选
  三湘都市报记者注意到,此次下架歌曲仅限某一固定版本,如谭维维与蒋瑶佳合唱的《夜空中最亮的星》被要求删除,而原唱“逃跑计划”演唱版本并未在名录中;《我的歌声里》歌曲被下架的是女团SNH48版本,原唱曲婉婷版本则未在其列。
  下架6000余首歌,那以后唱歌的选择会变少吗?
  长沙奥斯汀KTV工作人员介绍,一般来说,歌曲分MV、演唱会、综艺节目等多个入库版本,固定版本下架后,顾客可以选择其他版本替代,“如果所有版本都没有,还可以通过点歌软件将歌曲上传到包厢点歌台,支持自动播放。”
  记者在“K米”点歌系统中搜索《死了都要爱》发现,共有包括“我想和你唱”、“我是歌手”等综艺节目在内的16个原唱或翻唱版本可点播。
  “要求删除6000余首音乐电视作品后,温莎在库经授权的歌曲仍有数十万。”温莎KTV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此次下架的陈奕迅《十年》为例,曲库仍有刘若英演唱会版本,基本不会影响消费者选择。
  声音
  消费者缴纳版权费是否合理
  相比20世纪80年代动辄2000元一晚的房均消费,现在的KTV早已放低姿态,打着20-30元就可连吃带唱的大众化消费吸引客源。如,大众点评里弗洛KTV下午场最低收费61元,以最多可容纳6人计算,人均消费不超过11元。
  6609首歌从KTV下架,消费者对此有何看法?95后周小姐认为,下架歌曲体现从业者对歌曲版权问题的重视,之后还可采取数字水印、反盗载技术等预防侵权措施,“重视版权才能吸引大师,值得点赞”。采访中,不少人表示支持正版。
  “进入KTV消费已付费,若要恢复被下架曲目,是否意味着提高KTV运营成本,变相提高收费呢?”K歌爱好者唐女士对这场突如其来的下架行动表示质疑。不少消费者认为,KTV应该自己承担歌曲版权费用,而不是下架歌曲,更不应该将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延伸
  有消费者曾被KTV要求缴纳版权费
  为降低成本,此前有KTV选择让消费者缴纳歌曲著作费。今年1月30日,微博用户“猫先生不养猫”发文反映,在长沙新麦客KTV乐和城店唱歌时,被要求缴纳5元的歌曲著作权使用费,但门店开具的消费凭证上并未注明详细消费内容。
  “猫先生不养猫”称,KTV经理出示的《关于收取歌曲著作权使用费的通告》红头文件显示,按音集协收费标准,湖南省卡拉OK歌曲著作权使用费标准为8.3元/天/终端,各KTV也将从即日起向歌曲著作权使用人收取5元/包厢/场的歌曲版权使用费。
  然而,按照《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价款或者费用。消费者若遇到被要求收取版权费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和举报。

▲ 记者黄亚苹
 问薇千柔 发表于: 2018-11-7 08:08:00|显示全部楼层

评论:6000多首歌曲下架有助于音像作品版权保护

源自:正义网
原文标题:评论:6000多首歌曲下架有助于音像作品版权保护

  “6000多首歌从KTV下架?”这一消息11月5日登上微博热搜。该公告是由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的,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实施,总共涉及6609部音乐电视作品(11月6日《北京青年报》)。
  以往,我们经常见到一些音像组织或音乐人对某些KTV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使用未经授权的音像作品。如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打响KTV曲库正版使用的第一枪,针对广大KTV设备生产厂商和卡拉OK经营者发出公告,要求停止使用6000多首歌曲,在我国音像著作权保护领域还是前所未有。各KTV门店使用的音乐电视作品通常为3万到5万部,一次性下架6000多首,其中不乏《晚秋》《弯弯的月亮》等人们耳熟能详的歌曲,立即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依法取得授权,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不过,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由于KTV经营者版权意识薄弱,卡拉OK行业成为侵犯著作权的重灾区。近年来随着版权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向权利人支付版权使用费逐渐成为KTV行业的共识。尤其是2008年音集协成立后,积极代表音乐电视及音乐作品权利人进行维权,终结了卡拉OK经营者多年以来的“免费午餐”。
  不过,仍有一些KTV经营者心存侥幸,继续使用未经授权歌曲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前不久,著名创作歌手叶佳修针对海南16家KTV擅自使用自己的《外婆的澎湖湾》等44首歌曲提起诉讼,16家KTV被判赔24万元。同时,少数经营者对于版权保护存在认知误区,以为只要成为音集协会员并缴纳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就可以一劳永逸、高枕无忧。事实上,音集协只能代表自身的会员,以及受委托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就所授权的作品发放许可,非音集协或音著协管理的作品并不在许可范围内。对于这部分作品来说,如果未经权利人单独授权,KTV使用依然构成侵权行为。据介绍,今年以来音集协共协助缴费卡拉OK经营场所处理了千余起被诉侵权案件,涉案侵权音乐电视作品都不属于音集协管理。
  此次公告要求下架的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权利人均非音集协会员。这一举措,是音集协依法行使著作权集体管理职责的体现,有助于从源头杜绝版权侵权现象,加强音像作品著作权保护。对于KTV生产商和经营者来说,6000多首歌曲下架与其说是硬性要求,不如说是善意提醒,告知存在的法律风险,敦促其自觉恪守法律,主动停止侵权。如果一些经营者拒不删除,很可能将面临诉讼赔偿,甚至不断被不同的权利人频繁提起侵权之诉。
  同时,主动要求KTV下架未授权歌曲,也充分展现了音集协作为音像权利人“娘家”的角色,有利于赢得广大音像组织和音乐人的支持与信任。目前,我国共有KTV企业2万多家,音像权利人要想维权靠单打独斗显然是不现实的。加入音集协的大家庭,对音乐作品进行集体管理,既可以保障自身的著作财产权价值,又能让自己的作品通过KTV广为传唱,可谓一举两得。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云枫 发表于: 2018-11-7 06:28:01|显示全部楼层

6000首歌下架?要不是这个消息 我都忘记KTV了……

源自:中国新闻网
  6000首歌下架?要不是这个消息,我都忘记KTV了……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1月7日电(记者:宋宇晟 任思雨)“现在聚会没人再去KTV了吧?”听说全国KTV将下架6000多首歌曲的消息后,“90后”的季晨犹豫了一会儿,这样反问。
  11月5日,“6000多首歌从KTV下架”的新闻登上微博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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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响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官网截图。
  虽然要求下架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表示,删除这些歌对KTV冲击“应该不会很大”,但这仍让不少人回忆起昔日的“KTV时光”。
  翻看需要下架的6609首歌曲,发现绝大多数都是粤语歌曲,其中英皇娱乐(香港)有限公司版本的作品多达3800余首。
  其中不乏知名歌手的作品,像陈奕迅的《十年》《K歌之王》(仅限英皇娱乐(香港)有限公司版本),张惠妹的《听海》(仅限丰华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版本),邓紫棋的《泡沫》(仅限丰华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版本)等都在这份“下架”名单中。
  对于季晨这代人来说,和这份“歌曲下架名单”一样,KTV似乎也已经带上了那么一点“年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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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下架的《音乐电视作品歌单》。中国音响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官网截图

通宵到离开,多久没有进入KTV?
  兴起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卡拉ok,曾是风靡一时的娱乐方式。作为提供卡拉ok影音设备与视唱空间的场所,KTV在当时丰富了很多年轻人的记忆。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总和舍友去KTV唱歌,经常一唱就是一个通宵,现在回想真是神奇!”毕业三年的孟晓说。
  不过毕业后,她已经很久没有去KTV了,主要是因为“歌不全,在KTV里找不到自己喜欢的,真希望各个KTV能普及手机连线点歌。”
  网络上这类的评论也不在少数──
  “好多歌曲下架了,但是,上次去KTV是几几年来着?”
  “下架6000多首歌什么的好像对我影响也不是太大,因为真的很久没去过啦。”
  和孟晓一样,季晨对于KTV的记忆也停留在校园时代。
  四五年前,同学之间的聚会往往是这样的──“晚上大家一起吃饭喝酒,吃到饭馆关门时常常意犹未尽,然后一群人就去KTV或网吧通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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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迷你KTV。王斐 摄

涌入KTV的银发力量
  在季晨印象中,KTV最近几年似乎成了老年人活动的场所。
  从去年开始,银发族“占领”KTV的新闻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媒体报道中。
  北京、武汉、郑州、广州……KTV的下午场渐渐出现了中老年人。
  对于这些有大把空闲时间的银发族来说,K歌成了打发时间、结交朋友的不错选择。而在“中老年专场”,被热捧的歌曲也变成了红歌、戏曲……
  有媒体称,KTV成了大爷大妈吊嗓子的地方。
  KTV本身也在做出调整。每天的“下午场”成了KTV店面人气旺盛的时间段;有的地方为应对老年人专场,还特别准备了急救类药品和免费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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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数据显示,年轻人娱乐方式更加多元化。

KTV之外的新选择
  “90后”的付鑫最近一次去KTV还是“去年春节”时。现在,他和朋友们的聚会方式变得更多样了──“玩密室逃脱,或者线下桌游、狼人杀,有时还偶尔组织集体出游”。
  他觉得,相比于KTV,密室、桌游更为新颖,娱乐性更高,社交程度也更高,需要团队配合进行,“而KTV就显得略有些老土”。
  即便是K歌,也有了新的方式。手机上有各类K歌软件,“这些软件满足了我随时随地唱K的需要,不用再跟一群人抢麦,还能给更多的人听。”
  根据易观数据,2018年1季度,移动K歌行业用户规模实现稳定增长,较2017年4季度的2.01亿增加至2.27亿,环比增长13%。
  “如果真的想唱歌,还可以选择去商场的小玻璃房唱啊。”付鑫说的这种“小玻璃房”近几年出现在国内人流量较大的商场中,里面只能容纳一到两人,其中唱歌的设备一应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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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迷你KTV。王斐 摄

记忆是热闹的,但已经很远
  事实上,对于不少年轻人来说,从在KTV通宵到远离KTV,往往伴随着身份的转变──从校园进入社会。
  有人只说是自己“越来越宅”;有人觉得,是“找不到同去的朋友”,让自己远离KTV;“工作繁忙”也是个重要原因;也有人觉得,比起一群人的热闹,自己更愿意在家里宅着打游戏……
  季晨说,自己不相信同龄人还有去KTV通宵的;但他知道,自己还在上大学的妹妹每次同学聚会都要去KTV。
  “但他们不会唱陈奕迅的《十年》,也不知道张惠妹的《听海》。”(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部分人物为化名) ●
 海风有咸味 发表于: 2018-11-7 06:28:01|显示全部楼层

评论:下架批量歌曲是堂版权保护课

源自:北京晨报
  下架批量歌曲是堂版权保护课

  虽然版权保护一再被提及,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公众的版权意识还没有建立起来,整个版权市场法治化程度欠缺。音集协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下架6000多首歌,为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行业新秩序开了个好头,值得相关行业借鉴。
  “6000多首歌从KTV下架?”这一消息11月5日登上微博热搜。消息透露,该公告是由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的。音集协相关负责人证实:公告于10月22日发出,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实施,总共涉及6609部音乐电视作品。(11月6日《北京青年报》)
  6000多首作品之所以会被下架,是因为这些作品的权利人均非音集协会员。此次下架歌曲,既是依法行使集体管理职责,也是音集协启动KTV 曲库正版使用的第一枪。
  众所周知,依据我国《著作权法》使用他人作品必须依法取得授权,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梳理报道就会发现,KTV被诉侵权案时有发生。比如,2015年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曾开庭审理一起音集协对当地多家KTV的集体诉讼案,法院审理后认为,KTV行为已构成侵权,应立即从其曲库中删除侵权歌曲,并判处KTV赔偿音集协每首歌500元的经济损失。
  由此可见,KTV作为常见的大众娱乐休闲场所,并非是法律遗忘之地。而且KTV曾一度被音乐人视做“侵权重灾区”。但是,经营者须认识到,盈利发财关键是奉行守法之道,就不能行侵害他人版权的行为。更何况,随着执法机构对著作权保护措施的不断落实,侵权必究的案例逐渐增多;且行业协会、业内从业者依法维权的案例也为数不少。
  同时,诚如媒体分析,删除侵权歌曲将推动KTV版权市场的规范和繁荣。其中道理不难理解,音集协规范曲库后,将杜绝未经授权使用作品的情况,只要向集体管理组织缴纳著作权使用费的KTV场所将彻底摆脱被诉风险。如此之下,一则可以维护原创版权的利益;二则可以有效确保曲库的正版率;三则有助于提升KTV经营者的经营底气。
  一定意义上而言,KTV下架六千首歌曲是堂版权保护课。虽然版权保护一再被提及,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公众的版权意识还没有建立起来,整个版权市场法治化程度欠缺。音集协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下架6000多首歌,为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行业新秩序开了个好头,值得相关行业借鉴。杨玉龙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钟云山 发表于: 2018-11-7 06:28:01|显示全部楼层

6000余歌曲KTV下架,影响有多大?

源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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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数据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关于停止使用部分涉诉歌曲的公告》所附《音乐电视作品歌单》为准。
  (这份《音乐电视作品歌单》统计数据中,包含同一首歌的不同演唱版本或不同演唱环境下的音乐电视版本)
  新京报制图 许骁
  近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向社会发出公告,通知KTV设备和系统服务商(VOD)及KTV经营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删除或者不向消费者提供6000余首音乐电视作品。公告一经问世,立即引起大众热议。对此,音集协回应:“删除的6000多首歌著作权方没有加入协会,对KTV冲击应该不会很大,且大部分不是特别流行的歌曲,演唱率都不高。”昨日,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周亚平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求6000多首歌曲下架,不代表6000多首都不能唱,删版本不等于删歌。
  据新京报文娱独家统计,这份“应下架歌曲单”包含陈奕迅《十年》《K歌之王》、张惠妹《听海》《三天三夜》、邓紫棋《泡沫》、信乐团《死了都要爱》、容祖儿《挥着翅膀的女孩》、陶晶莹《姐姐妹妹站起来》、毛宁杨钰莹《心雨》等80余首KTV热门点唱曲目。这些被点名的歌曲,真的会在KTV销声匿迹吗?紧张到“哀嚎”的麦霸们再也唱不到自己的“必点代表作”了吗?昨天,新京报专访多方后告诉你:未必如此。

部分KTV已下架涉及作品
  北京阳光视翰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户涵盖“纯K”、“爆米花KTV”、“星光KTV”等多家KTV。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其负责的KTV门店遍布全国,共有一万余家,“已经接到(要求下架的)通知了,”该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一首歌可能有多个版本,“我们只会下架他们要求下架的版本。”
  麦乐迪总公司副总经理张茂元表示,自己也是前天通过网上看到的这个通知,根据上面要求,目前麦乐迪KTV所有涉及的歌曲都已经下架,“通常KTV曲库有近20000首歌曲,从数量上来说,下架6000首歌曲影响会不小。但从热度上讲也可以说没什么特别大的影响,这些下架歌曲并不是现在KTV中点播量很高的歌曲,目前消费者对于歌曲的选择还是比较时尚和流行的偏多。”

自行授权作品不受影响
  下架名单中的一家唱片公司的版权部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此次音集协下架内容其实跟公司没有关系,“他们从未对我们的内容向他们的会员单位授权,之前我们的版权都是通过宣传渠道,给到系统商或卡拉ok连锁店的合作部门,所以音集协所谓下架的内容,都是我们自行对外授权的。”一家KTV系统服务商告诉新京报记者,“假如你拍了个MTV,不通过音集协,而是与系统商或KTV门店单独授权,也可以使用。但如果不进行任何授权,就都不能用。”
  此次,《中国好歌曲》《中国新歌声》《蒙面歌王》《蒙面唱将猜猜猜》等节目也有歌曲涉及,上述节目制作方灿星文化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其实一直在维权,但维权的成本较高,难度较大,我们很关注这事进展,期望能有更好的维权方法或平台。”
  采写/新京报记者 杨畅 朱必胜 刘臻 张赫 徐美琳 刘玮
 楼主|真爱你 发表于: 2018-11-7 04:08:00|显示全部楼层

KTV6609首歌要下架 音集协:删除歌曲依法依规

源自:央广网
原文标题:音集协再回应KTV下架6000首歌:过半拒授权是因打官司能挣更多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如果你是位麦霸,最近在KTV点歌时有没有发现,一些必点歌儿不见了?近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出《关于停止使用部分涉诉歌曲的公告》,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在10月31号前,删除或者不向消费者提供6000多部音乐电视作品。
  打开这份歌单,包括《十年》《K歌之王》《我可以抱你吗》《死了都要爱》等等,的确很影响麦霸们的发挥空间。那么,音集协为什么要发出这样的公告?央广中国之声的记者何源昨晚专访了协会有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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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歌曲,依法依规。”
  在公告中,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表示,为了降低已经获得该协会许可的各使用者的法律风险,要求卡拉OK终端生产商、向音集协缴费的卡拉OK经营者,在10月31号前,将公告附件中列出的音乐电视作品删除。从11月1号起,如因为没有删除所列音乐电视作品、而遭权利人主张权利,使用者需要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附件中共列出6609部
  要求下架的音乐电视作品。中国之声记者发现,陈奕迅的《十年》《圣诞结》、信乐团的《死了都要爱》等大家耳熟能详、几乎是KTV必点曲目,也都在“下架”之列。
  著名音乐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周亚平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回应:删除歌曲,依法依规。依据《著作权集体条例》的相关规定,音集协只能代表会员授权的作品发放许可,本次公布的6000多首作品的权利人均非音集协会员。因此,音集协此举是依法办事、行使著作权集体管理职责的行为:
  周亚平:集体管理制度的设计,是集体管理组织只能根据权利人授权管理做。权利人不给我授权,我就没权力管理,也没权利给场所授权。场所怎么办?只有两个选择──第一,一对一找权利人要授权;或者就删除。在他一对一找不到作者、或者不给授权的情况下,只有删除。所以我们要求删除,实际上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而且这6000多首作品,已经被大面积提起诉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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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的功能究竟是什么?
  众所周知,KTV等场所使用音乐作品,有向著作权人支付版权费的义务。但海量KTV经营者与海量音乐著作权人,如何进行一一对接授权?为解决这个问题,经国家版权局批准,音集协于2008年应运而生。KTV经营者向音集协缴纳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并依照曲库管理使用合法作品,才有可能一揽子解决全部的法律风险。
  周亚平:我们的功能,就是把那些散落在全国各地的使用者和版权方通过我们这个组织链接起来。版权方把权利给我们,我们授权给分散的使用者。我们拿回权利以后,再根据使用情况分给版权方。这是我们集体管理组织的功能。KTV这个市场,本身恰恰就是集体管理制度设计,所方便的使用者。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常亚春进一步解释,这种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方式,有助于提高版权管理效率:
  常亚春:海量的作者、作品和需求,如何能对等找到对方?这是很吃力的。通过这个集体管理组织,就比较容易找到、建立渠道。比如KTV来说,直接面对这个集体管理组织,比较省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瑞认为:
  孙国瑞: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入会的目的,是你代理大家或者是委托、信托也好,集体管理组织,是代理会员维权的,所以首先肯定是要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

权利人退出“音集协”的原因
  据了解,目前已加入音集协的版权方包括环球、索尼、华纳、滚石、福茂等唱片公司;曲库包含十五万首以上的歌曲。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被要求下架的6000多首作品中,原先有超过一半的作品确实属于音集协管理。只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这些作品的权利人退出了协会:
  周亚平:实际上这6000多首作品,原来有3000到4000首都是我们协会管理的。后来这些权利人退出了,不给我们管理了。人家觉得,你们这样给我分的钱少,我拿这个去打官司反而挣钱挣得多。比如说,我一个案子,告了100首歌,可能得到10万块赔偿。在利益上,权利人会有不同的选择,有的人会觉得我还不如退出你协会,我就打官司。
  事实上,此前KTV因为音乐作品侵权被起诉的案例并不少见。2017年,四川某地有22家KTV被诉侵权,最后判决每首音乐赔偿260元。对于权利人的退出,常亚春分析:
  常亚春:作者可能并不知道自己的歌被使用了多少次,一年能拿到多少钱。所以可能KTV唱的挺火的,他也觉得自己分不到或者分到的很少。和会员之间可能还是要商量一下章程、内部制度也好,大家都能接受认同的模式。大家还是通过集体组织实现权利更方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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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下一步将依靠平台建立更透明的授权收费和分配体系”
  相对于十年前年轻人聚会必去KTV的火爆场景,KTV市场近年来正逐渐走向衰落。部分城市的KTV,下午时段上座率即使能达到六成,消费超过一半也是平均年龄65岁的老年人。团购后,人均消费不超过10元。此次下架热门金曲,无疑会对行业造成一定影响。音集协表示,下一步将依靠平台建立更透明的授权收费和分配体系,让作品权利人获得跟作品的流行度相匹配的收益,从而刺激更多的优秀作品进入音集协管理的曲库系统,拉动消费者在KTV的消费热情:
  周亚平:删掉这6000多首歌,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也是忍痛割爱。我们本身是集体管理组织,肯定要严格依法办事,不能放任这样侵权,不断被版权方起诉。更重要的是,我们通过这种方式,来监管曲库,为了未来更好的发展,让这些版权方再回来。而且我们也在不断改进收费和分配,不断转型升级。

  :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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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wer222 发表于: 2018-11-7 00:08:00|显示全部楼层

音集协回应6000余首卡拉OK终端歌曲下架

源自:北京商报
  (记者:卢扬 实习记者:穆慕)11月5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就要求KTV设备和系统服务以及KTV经营者,于今年10月31日前删除6000部非音集协管理的部分作品事件作出回应。
  据公开资料显示,“音集协”于2008年依法成立,是国内唯一管理音像权利人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同时“音集协”接受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委托,代表音乐电视及音乐作品权利人向KTV行业收取著作权使用费。
  回应中指出,依据《著作权集体条例》的相关规定,“音集协”只能代表“音集协”和“音著协”两会的会员所授权的作品发放许可,所以非“音集协”或“音著协”管理的作品均不在许可范围内。
  正因如此,此次公布的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均非音集协会员。所以,“音集协”依照法律规定,向KTV设备和系统服务以及KTV经营者提出了删除作品的要求。目前“音集协”和“音著协”管理的曲库共有十五万首以上,随着会员数量的上升一级作品的不断增多,曲库还会继续扩展。
  “音集协”方面表示,下架的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或其委托的代理公司已经陆续向KTV经营者提起侵权诉讼或者即将提起侵权诉讼,KTV经营者如果不予以删除,将面临着诉讼赔偿的风险,会给自己的经营带来损失。
  对于本次通知删除的6000多首歌曲,造成的广泛热议,“音集协”在公告中作出回应,下架歌曲中除了极少几首流行曲目外,大部分年代久远点击率不高,对KTV曲库的广泛性的基数影响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在11月5日作出回应的同时,“音集协”也宣布与合作长达十年之久的北京天合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集团”)正式解除合作,终止天合集团的代收费资格。其原因正是“天合文化”在开展卡拉OK著作权许可费收取业务中存在严重违规违约行为,损害了全体会员的合法权益。
 不取 发表于: 2018-11-7 00:08:00|显示全部楼层

KTV下架6000余首歌曲有哪些?容祖儿就占了1020首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KTV下架6000余首歌曲有哪些?容祖儿就占了1020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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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公告,通知KTV将于今年10月31日前,删除或者不向消费者提供6000余首音乐电视作品。虽说大部分歌曲并是十分不流行,但其中总有那么几首让人感到可惜。动新闻君整理发现,唱片下架最多的公司是英皇娱乐,其中陈奕迅的《十年》、《圣诞结》被传唱广泛。戳视频……看下架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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