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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0-12-20 15:25|查看: 204|评论: 0|来自: 南方都市报

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建议深圳裁判文书上网

黄亚英认为,司法公开与司法公信力建设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南都记者 徐文阁摄

黄亚英认为,司法公开与司法公信力建设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南都记者 徐文阁摄

记者庄树雄 深圳过去三十年是经济特区,未来三十年能否打造成法治特区?在司法公开方面,深圳能否先行先试,将审判案例及其相应的司法文书上网,接受社会公权力的监督和检验?这些,是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深圳市人大常委黄亚英昨日做客农行金钥匙南都公众论坛时提出的思考。

黄亚英介绍,有法学专家提出,深圳过去三十年是经济特区,其发展主要靠政策,未来三十年深圳要靠特区立法权,谋取更好的发展。有官员说,现在拥有特区立法权的深圳要改革,还要看看上海、北京是怎么搞,这是无形中的一种观念倒退。有学者提出深圳先行先试,打造法治特区的概念。

对此,黄亚英说,司法公开与司法公信力建设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他建议深圳以裁判文书上网作为突破口先行先试。黄亚英说,案例及其相应的司法文书上网,是司法和审判公开最广泛和最有效的方式,可以加强社会公权力的监督和检验,是预防司法专断和司法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有利于增强法律的可预见性和司法公信力。

针对有听众提出,法院会不会只公开一部分的裁判文书或者公开经过删改的文书,黄亚英说,裁判文书上网不是一种法治宣传或者案例教学,不可以只挑几个典型的,而应该是一种制度,除了涉及国家机密,未成年隐私等,其他生效的都应该全部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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