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3月3日发布《关于外商投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服务业领域外商投资的审核管理,对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及管理等涉及大额资金流入的行业,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严格审批,与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遇到问题及时向商务部报告。 对于外资投资的上市公司,通知规定,境内上市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批准证书应记载外国投资者及其股份,如外国投资者减持股份变动累计超过总股本的5%,需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批准证书变更。(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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