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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1-8-18 18:40|查看: 117|评论: 0|来自: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东佛山上朗村实行水价外来居民高于本地人

上朗村涨水价 收费实行“内外有别”

(记者:张涨)最高不过3元左右一吨的自来水,到了张槎上朗村外来居民的手中,为何变成了5.5元?昨日,本报接到多名读者打来电话,声称张槎街道上朗村从8月1日起提高水价,在收费时“内外有别”,“外地人5.5元一吨,本地人3元多一吨。”有村民告诉记者,外地人的水费之所以这么高是因为分摊了垃圾费。张槎环运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5.5元的水价确实太高了,有乱收费的嫌疑。”他表示,环运部门将立刻介入调查,如果查实违规一定坚决处理。


村民反馈:
水价上涨后只能去水井洗衣

接到报料后,记者到张槎上朗村进行采访。据了解,张槎上朗村中外来人口占有相当大比重,多为在张槎街道内纺织厂的打工者。几天前,上朗村中开始贴满了落款为“上朗村委会”的告示,称将从8月1日起,上调出租屋用水价格至每吨5.5元。“水价一下子涨了2元,我们都不敢用水了!”雷女士一家在上朗村长塘大街租房居住,她表示以前水价一直是3.5元每吨。

另一在上朗村租房的李女士对记者表示,她一家三口一个月用水需要4~5吨,“虽然村里面是说要收5.5元一吨,但房东表示因为要计算损耗,收到6.5元一吨,每个月的水费差不多多出了15元左右。”李女士称,在水费涨价后,很多家庭不得不减少使用自来水,“很多人都去村后面的水井里洗衣服。”


村相关负责人:
与垃圾费捆绑致水费上涨

租户陈女士告诉记者,涨价仅仅针对出租屋用水,涉及对象绝大多数是外地人,“而有固定住所的本地人不用涨价,还是3元多一吨。”对此说法,多名当地住户表示了肯定。

水费为何“内外有别”?村民们称其实是村委会将针对外地人的垃圾费分摊到了水费当中。上朗村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肯定了这种说法,“外来租户的水费上涨是因为跟垃圾费捆绑一起收。”该负责人表示,将垃圾费与水费捆绑收取的方式在张槎各村都是普遍现象。记者了解到,本来垃圾费收取与居住证办理挂钩,但因为很多外地人并未按照规定办理居住证,垃圾费收取存在难度,因此,不少村便采取捆绑水费的做法,强行收取垃圾费。

不过,村民们却表示,无论是贴出的告示还是口头通知,都说的是“水费涨价”,至于其中包含的垃圾费究竟是多少,村民们都不清楚。


环运部门:
水价确实是太高 涉嫌乱收费

5.5元一吨的水价是否超标?记者昨日向佛山水业集团求证。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由于农村地区无法做到一表一户,因此无法由水业公司直接到户收取费用,“我们都是供水到村委会,收村委会的水费,村委会再负责收取辖区内各户的水费。”据介绍,连同代收的污水处理费一起,供水公司将自来水输送到上朗村委会的价格按照阶梯水价计算,最高每吨只有3元左右。“我们只负责从村委会征收水费,收取的价格是经过物价局核准,符合规定的。至于村委会给村民定的水价,我们没有权利干涉。”

而张槎环运部门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5.5元一吨的水价确实是太高了,有乱收费的嫌疑。”该负责人称,上朗村决定水价上调是经由村民代表大会商讨通过的,“垃圾费捆绑到水费中收取,这种做法无可厚非,但这么高的单价究竟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村委会应当公布出来。”他认为,捆绑收费方式并无不妥,但“内外有别”则坚决不允许。他表示,环运部门将立刻介入事件进行调查,若查实违规一定坚决处理。


律师说法
私定水价“内外有别”捆绑收费都不合理

就大朗村的一系列做法是否合理?有律师认为,水费价格并不属于村民自治范围。“水费应当是由水业公司定价,经由物价部门核准通过才具有法律效力,以村民自治方式通过的水费价格,本身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广东豪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蔺存宝认为,水费与垃圾费应该分开收取,绝不应该捆绑收费。

至于针对外来人口收取的垃圾费,他认为这本身也是不合情理的,“本地人外地人都产生垃圾,要收垃圾费的话,不应该单独由外地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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