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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1-11-7 11:01|查看: 141|评论: 0|来自: ◇财经

山西煤炭业煤改之后仍是矿难与瞒报并存

进入“大矿时代”的山西煤炭行业,矿难和瞒报依然并存;煤改之后,大矿时代,山西煤炭业仍然是矿难与瞒报并存。为什么?

⊙ 财新《新世纪》记者 郑道 特约记者 李想 | 文

圣王村一片麦田不远处的坡头,又多了一座新坟。这是山西省洪洞县明姜镇圣王村村民王建华之墓。王建华生前是一名矿工。

这个26岁小伙子的死,低调而神秘,只有新坟以及周边的花圈表明此人已离开人世。关于其死因,他的亲属不愿多谈。财新《新世纪》通过公安系统查询户籍信息时,有关王建华的信息仍显示正常(未死亡)状态。

这是一次被隐匿的死亡。因为,王建华死在煤矿矿井底下。

9月26日,山西省省长王君在第六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高峰论坛上宣布,山西煤炭资源整合已进入现代化大矿时期。这场引起轩然大波的山西煤炭资源整合运动始于2008年,主要目的是将资源通过向大公司特别是国有大企业集中,关停并转校汉窑,以提高煤矿的安全性。但这场。汉改果真如官方所言,已经按时顺利完成了吗?

从目前情况看,经过行政强力推行资源整合后,在数字上山西煤炭已进入至少年产90万吨的“大矿时代”;但矿难仍不可避免,一些亡者被秘密掩埋,王建华只是其中之一。


死亡

2011年8月8日,下午。

蒲县郭家山煤矿的矿工一如往常下井挖煤,王建华所在的班组共八人下到井底。但在进入巷道途中,运输的绞车失控,众人乱作一团。

相关知情人士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王建华不幸被绞车绞死。事故发生后,王的尸体被拉出,迅速被矿方运往临汾市一家殡仪馆。

8月11日,王建华的亲属将遗体领回,次日,下葬于麦田坡头。

财新《新世纪》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王建华已婚,与妻育有一女。矿方与王家最终达成的死亡赔偿金额是69万元。签字领钱后,家属承诺秘不外宣。

蒲县郭家山煤矿,系蒲县宏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山西煤炭资源整合中兼并的煤矿,蒲县宏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临汾市的骨干企业。

煤矿生产似乎总躲不开矿难。今年以来,在山西死于矿难的不单王建华一人。财新《新世纪》记者经多方核实,列出了一份不完整的矿难死者名单:

6月14日,位于吕梁孝义市境内的山西焦煤汾西矿业正令煤矿,发生井下塌方事故,三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经核实:死者秦丽志,29岁,长治市壶关县树掌镇芳岱村人;死者肖瑞亭,29岁,长治市壶关县五龙山乡水池村人;死者乔镇江,34岁,晋城市陵川县圪台河村人;伤者张学民,32岁,晋城市陵川县秦家庄乡和家脚村人。

6月29日,山西临汾洪洞县陆合集团基安达煤业曹家沟五号煤矿,发生井下塌方事故,死亡一人。死者张兰生,54岁,洪洞县万安镇红星庄村人。

7月6日,位于晋城市泽州县境内的山西天地王坡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一名矿工死亡。死者名为王宣兵,34岁,事发前系该矿皮带队工人,泽州县南岭乡安岭村人。

8月10日,忻州市神达金山煤业公司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陈开平,35岁,忻州保德县孙家沟乡木瓜耳村人,清理巷道时被铲车压死。

9月9日,位于山西沁源县灵空山镇内的美锦集团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矿难,致一名矿工死亡。据知情者介绍,现年36岁的矿工杨宏伟,系井下液压支柱倒塌事故致死。

这些发生安全事故的煤矿,和蒲县宏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郭家山煤矿一样,均归属于那些经过山西省政府强力推动的煤炭资源整合后达到政府要求、至少年产90万吨原煤的大矿。


瞒报

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布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指各类煤矿(包括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煤矿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场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民间俗称“矿难”。

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前述规定明确要求:煤矿发生事故后,应于一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两小时内上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然而,前述所涉六起死亡事故,当地安监及煤炭管理部门均表示不知情。

王建华死亡后,煤矿所在地蒲县安监局、临汾市安监局都没有收到报告。

正令煤矿三死一伤的井下塌方事故发生月余后,当财新《新世纪》记者向相关负责人查询时,孝义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孝义市煤炭工业局等部门均表示不知情。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上,“事故查询”一栏中亦无记录。

山西洪洞县陆合集团曹家沟五号煤矿否认发生死亡事故。

确证了王宣兵之死后,财新《新世纪》记者曾向晋城市煤炭工业局、山西煤监局晋城监察分局求证,两个部门表示不知情。

对于矿工陈开平的死,忻州市神达金山煤业公司矿长杨成岗直接对财新《新世纪》记者矢口否认。

在太岳煤矿被砸死的杨宏伟,矿长刘瑞明称该矿绝无此事,这是其他煤矿发生的事故。

2006年11月,为遏制瞒报行为,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曾印发《煤矿隐瞒事故核查处理办法》,要求由煤炭工业局牵头查处瞒报,安监、监察、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工商、供电、公安、煤监等相关部门配合。举报一次死亡1~9人事故,由煤矿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或指定牵头部门组织核查,并及时将核查结果书面报告煤炭工业局及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举报一次死亡十人以上事故,由煤炭工业局牵头组织核查,核查结果及时书面报告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举报国有重点煤矿隐瞒事故,由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组织核查。

该办法规定,煤矿事故瞒报之后,对于举报事故发生在半年以上的,必须在60日内核查完毕;发生在近期的,必须在30日内核查完毕;发生在近日的,必须在10日内核查完毕。

然而,经财新《新世纪》记者核实的最近一起矿难,9月9日晚在井下被液压支柱倒塌砸死的杨宏伟,矿方并不承认其曾在煤矿工作过。对于时间稍早的煤矿事故,早有山西本地人士向当地煤炭工业局、安监局等举报,均未有回应。


私了

经财新《新世纪》记者调查核实,前述所涉煤矿死亡事故,瞒报之后均以私了收场。

2004年年底,山西省政府曾有规定,矿主对死亡职工的赔偿标准为每人不低于20万元。近年来死亡补偿提高到了40万元。而私了的“报酬”,是比官方规定标准更高的补偿金。

6月14日,吕梁孝义的正令煤矿发生塌方事故后,矿方分别与三名死者家属达成私了协议。经财新《新世纪》记者了解,乔镇江家属获得80万元补偿,肖瑞亭家属也是80万元,秦丽志的家属得到了100万元。

在洪洞县陆合集团曹家沟五号煤矿井下被砸死的张兰生,矿方与家属的赔偿协议是补偿78万元,此事由此了结。

天地王坡煤业矿工王宣兵,矿方与家属私了的代价是120万元。家属和矿方达成默契,皆称王宣兵是因工作时心脏病发作死亡。一份知情人提供给财新《新世纪》记者的现场视频显示,7月14日深夜,矿方和王宣兵的家属经过多轮谈判,最终私了此事。

忻州市神达金山煤业矿工陈开平,在井下巷道被铲车压死后,矿方不是最先通知家属,而是把陈的遗体运到了200多公里外的陕西省神木县。陈的母亲杨兵秀(音)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她最后见到的只是儿子的骨灰,“煤矿赔了90万元,但那些钱能有什么用!”

杨宏伟的家属最终也选择私了。在事故发生后第九天,杨宏伟被家人安葬。据知情人士称,家属最终接受了矿方的135万元赔偿金。

而接受私了的矿工家属,都被要求对其家属成员的死绝口不提,对外声称的死因多种多样,有心脏病发死亡的,有交通事故死亡的,总之与煤矿无关。


谁来监管大矿

“在山西,矿难瞒报是常事。‘大型国有煤炭企业’也没我们想的那么诚实。”一位长期观察煤炭行业的山西媒体人士说,“煤炭资源整合后,大煤矿瞒报,比之前的小矿更加方便。因为他们有更成体系的机制保障。”

以遏制矿难为主要口号之一的山西煤矿整合,始于2008年。当年9月,山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文),宣布将“通过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形成大型煤矿企业为主的办矿体制”。2009年4月,山西省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发[2009]10号)中提出,到2010年底,全省矿井数量控制目标由原来的1500座调整为1000座,兼并重组整合后煤企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

这次由政府强力推动的兼并整合,因在晋获得采矿权,投资煤矿的私营煤老板──尤其是浙江籍矿主的强烈反弹,引发“以大吃斜“国进民退”的广泛质疑,但最终获得高层支持。今年4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山西吕梁地区考察期间,对山西煤改给予肯定。他说:“山西近几年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取得重大成果,这不仅对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促进安全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9月26日,山西省省长王君宣布山西已进入大矿时代。据山西官方披露的数据,进入“大矿时代”有这样一些指标:矿井总数由2008年的2600座减少到1053座,办矿主体由2200多个减少到130个;年产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全部淘汰,70%以上的保留矿井达到90万吨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在2010年0.187的基础上下降为今年1月~9月的0.092~显然,这冷冰冰的死亡率数字,并未包含财新《新世纪》记者核实的今年6月以来死于煤矿各种事故的八名矿工──王建华、秦丽志、肖瑞亭、乔镇江、张兰生、王宣兵、陈开平、杨宏伟。

“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往往拥有比地方安监部门更高的行政级别,这也成为瞒报矿难的基础。”前述观察人士对财新《新世纪》记者称,国企煤矿所在地的政府和职能部门领导,真正敢于监管“正厅级”企业的事例,“我还没有遇到过”。

“国有煤矿死了人,这种交相传播的‘地方新闻’,地方政府部门往往充耳不闻。”他说。

财新《新世纪》记者确证的几起山西的瞒报行为,仅属于“一般事故”级别。实际上,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即发生三起级别为“较大事故”的矿难瞒报。据新华社报道,4月26日,鸡西市滴道区桂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9人遇难,事故被瞒报。7月17日,七台河市桃山区国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6人死亡,矿主蓄意瞒报事故。10月11日,鸡西市鸡东县金地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矿主未及时上报政府,13名矿工死亡。此外,经证实,云南宣威市4月也连发两起矿难瞒报事故;5月,云南昭通昭阳区小龙洞乡齐新煤矿被地方煤监证实瞒报。来自新华社的消息称,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云南先后查处了9起煤矿瞒报事故。7月,经当地官方调查核实,甘肃山丹县金湾煤矿瞒报了一起致5名矿工死亡的矿难。


瞒报从何而来

“瞒报这种现象的存在,主要还是煤炭行业‘责任链’出了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员钱平凡对财新《新世纪》记者称,“近年来煤炭行业推行资源整合,大矿有助于提高安全生产,但并不是必然保证安全。”

钱平凡说:“安全‘责任链’由国家、盛企业、矿井、工作面等几个环节组成。‘管’和‘做’要结合得好,才能不出事故。发生矿难,是没‘做’好。瞒报,是监督出现了问题。”

事实上,2010年3月造成38人死亡的“王家岭矿难”,今年9月16日造成11人死亡的“元宝湾矿难”,都冲击着国有大矿的安全神话。中国矿业大学煤矿安全专家、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周心权教授提供的数据显示,2004年至2009年,全国共发生九起死亡百人以上的矿难,其中国有大煤矿就有七起,因此“大煤矿并不天然就是安全的”。中国地质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院长、国家安全生产理论专家组成员罗云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指出,煤矿生产安全与否,与煤矿大小和所有制形式无关。他特别提到,一些国有大型煤矿“运动式、突击式、跃进式、口号式的生产管理,违背了科学有效的生产要求”。

与矿难伴生的,还有瞒报。“也就是2006年前后,山西瞒报要少一些。”一位业内人士对财新《新世纪》记者称,原因是那一阶段“假记者”太多,根本不知道多少钱才能彻底封口;加上有关部门趁机就矿方的瞒报行为“敲诈”,哪怕只是死亡一两个人的事故,矿方也会主动上报。“但现在,如果是一般事故,瞒报的经济损失最小。”前述人士称,“小矿难比大矿难可控,所以容易隐瞒。适当提高死亡赔偿,求得家属满意;适当打点各有关监管部门,求得包涵;备出部分款项,打发陆续闻讯而来的真假记者,确保封口??这样的成本是最小的。如果上报,还要涉及行政处罚的问题。现在矿难已经‘政治化’了,瞒报事故,可减低矿工百万吨死亡率,这就是政绩。如果实事求是汇报,仕途会留下污点。国有煤企领导都有行政级别,他们无不面临报还是瞒的选择。”

“如果发现瞒报了,就会处罚更严,矿方损失更大,加上鼓励相关当事人举报的制度设置,自然会有效遏制瞒报。”钱平凡对财新《新世纪》记者称,但在现行对煤矿的监管体制设置中,有效瞒报会比主动汇报收效更大,“小矿难也有点像交通事故,如果事故双方私下里解决了,交警有时候也管不着。”

企业的一些内部管理制度也会导向鼓励瞒报。2010年,山西某大型煤企集团曾出台企业内部规定:下属煤矿以后发生责任事故,罚款200万元,全矿职工扣发当月资金,煤矿和煤矿领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这个规定施行后,煤矿再发生矿难,矿长更选择坚决不报,并且全煤矿上下一起隐瞒,以免影响本人收入。”在该矿一位知情人士看来,“发生在山西几大国有煤矿的矿难瞒报,可以说全部是在这种超严厉内控模式下各下属煤矿的‘理性选择’。”

10月21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在全国安全生产季度视频会议上说,今年1月~9月,全国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892起,死亡1419人,同比分别下降18.7%和27.6%。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527,下降32.3%,“截至当天,全国煤矿已经连续12个月零5天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自1988年以来首次实现连续一年有效杜绝煤矿特别重大事故”。

赵铁锤称,2011年以来,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保持了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前三季度,在煤炭总产量继续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煤矿安全生产呈现出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四个大幅下降”的局面。

矿难曾经年不休的山西,自资源整合后,今年公开的矿难仅有一例。9月16日,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中煤金海洋集团元宝湾煤矿综掘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11名矿工死亡。

矿工王建华安葬后,蒲县郭家山煤矿恢复了平静。9月底,曾有山西本地人士将王建华在井下被绞车绞死的事披露在网上。但没多久就消失了,有关郭家山煤矿的网页信息,多是如下新闻:“蒲县郭家山煤矿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蒲县郭家山煤矿操作规程完善抵制事故发生”“蒲县郭家山煤矿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杜绝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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