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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1-11-25 11:30|查看: 125|评论: 0|来自: 华龙网-重庆晨报

老人8个月偷窃小物件30余次获刑

家住巴南区丰盛镇的朱某今年66岁,本应该颐享天年,可是,他却因为经常小偷校湖,最终被判入狱。而说起他偷的东西,那可真是五花八门,鸡、鸭、玉米、茶杯、牛仔裤……不到八个月的时间,他就偷了30多次。


卫生院总是丢东西

“我的茶杯呢?怎么不见了。”去年夏天的一个上午,在巴南区丰盛镇卫生院上班的一名女员工出去上了个厕所,回到办公室突然发现原本放在桌上的一只不锈钢茶杯不见了。从那以后,卫生院就经常发生怪事。没过几天,她又发现办公室的书架上好像少了六七本书。放在角落里的手术剪和一把止血钳也找不到了。后来,卫生院又频频传出东西丢失的消息,病房里刚更换的床单、被套、拖鞋经常会无缘无故消失。卫生院里接二连三发生的离奇失窃事件,让很多人开始议论纷纷。

直到去年冬天的一个下午,在卫生院上班的张亮(化名),终于把这个小偷抓住了。

当时,张亮上厕所前随手就把手机放在了洗手台上,可是没想到,等他上完厕所却发现手机不见了。这时,他突然看到了一个身影从厕所蹿出去,张亮赶紧追了上去,那人正是朱某。“把手机还给我。”张亮拦住朱某。“我没拿啊,不过你给我点钱,我可以告诉你手机在哪。”朱某一脸怪笑地回答。张亮看一直问不出个结果,只好拿了30元给他。没想到朱某立马就把张亮的手机从裤兜里掏了出来。


他就是爱贪小便宜

从朱某向警方供述的内容来看,他偷的东西,真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在丰盛街上的空房内偷了两个大的空液化气罐,提到废品收购站,卖了70元;在超市里偷一块小方巾;到人家的田坝上偷走一把斧头,并用斧头加上10元钱,换了两只鸭子;溜进猪圈屋内拎走一只正在下蛋的母鸡。没想到,朱某连自己家里人的东西也偷,他曾经把儿媳妇放在洗衣槽上的手机也偷走了。

“我就是想占点小便宜。”朱某说,他的家里其实并不缺这些东西,子女也会定期给他一些生活费。据了解,朱某偷来的这些东西,一般都是拿去卖,大概能卖到几块钱到几十块钱。有的东西卖不了,他就拿去跟别人换其他的东西。

在不到八个月的时间里,朱某共偷盗30多次,偷的这些东西加起来,价值共计3076元。目前,朱某因犯盗窃罪,已被巴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本组文:重庆晨报见习记者 刘波

⊙ 通讯员: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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