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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2-9-9 14:10|查看: 160|评论: 0|来自: 山东商报

邹恒甫回应北大起诉其侵犯名誉 称应该上法庭

原标题:邹恒甫回应应该上法庭

商报北京消息针对“侵犯北京大学名誉权”立案的消息,昨天凌晨,邹恒甫在网上回应称“为揭露和尽量消灭教育界的腐败和淫乱,作为中国经济学教育和研究第一人应该上法庭”。记者随后通过微博私信等方式联系身在美国的邹恒甫,但均未得到他的回应。

昨天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瑛。刘瑛称,按照惯例,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方,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15日之内提交答辩状。立案后一个月内应进行开庭。当事人必须在举证期限内进行举证,期限过后举证,法院将不会接受。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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