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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3-2-18 08:29|查看: 212|评论: 0|来自: 汉网-长江日报

王石川:康菲复产,疑问尚在

⊙ 王石川(南京 媒体人)

记者从国家海洋局获悉,经过排液泄压、维护治理等一系列整改措施,蓬莱19~3油田已恢复正常状态,具备正常作业的条件,国家海洋局同意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逐步实施恢复生产相关作业。(2月17日《广州日报》)

淡出公共视野良久的康菲公司,重新“赚取”世人眼球居然是“我康菲又回来了”的惊爆消息。经过了技术改造和完成相关治理工作,康菲确实实现了恢复生产的技术前提,问题是,康菲该不该恢复生产,谁说了算?进而言之,即便要恢复生产,也应该信息透明,并回答公众诸多疑虑。

首先,所谓的一系列整改措施,究竟是如何整改的?众所周知,2011年6月,位于渤海中部的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对渤海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损害。时隔1年~去年6月3日晚,康菲公司在对排液泄压产生的原油进行外输作业时,再度发生原油泄漏。经过一年的整顿再次发生漏油,显然说明康菲内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由是观之,康菲公司是否彻底整改,整改是否见效,以及会否重蹈覆辙,都令人不大乐观。

其次,康菲公司有没有痛彻反思,会不会只是以简单整改换取生存空间?从溢油事故后康菲的一系列表现看,其态度倨傲,我行我素,不思整改,敷衍塞责,被调查组专家指为负有三宗罪,“有章不循”、“自负自大”和“毫无责任心”。有了这些“前科”,人们该怎么相信康菲态度的急转?

此外,对康菲来说,仅仅整改和赔偿显然不够。《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1条明确规定,对造成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康菲溢油事件已经构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不是该追究康菲公司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难道因为整改和赔偿就能免去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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