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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3-3-6 18:22|查看: 352|评论: 0|来自: 外滩画报

董桥和他高雅清贵有钱的朋友们

多年来始终对董桥的文字感觉一般,看到董氏新出小说集《橄榄香》,想:买来学习一下吧,说不定人家小说写得格外好,散文家的小说可是有仙品的。阿乙君也说了,要多读让自己觉得不舒服的文字。拿到后发现,这本书叫错了名,更应该叫《董桥和他高雅清贵的朋友们》。

《橄榄香》

1。

书一共 9.2万字,242 页,34 个短篇小说。先来看看这些故事里的女主人公:

《啸月轩》,小萱,“是弹琴画画的闺秀”。

《一剪梅》,小梅,“那么娴静那么标致,真是稀世的旧时代闺秀”。

《念奴娇》,秀姨,是“那一代老民国大家闺秀”。

《无语》,云姑,是个“老派闺秀”,“一幅微微惹尘的淡彩仕女图”。

《二小姐》,二小姐,“毛笔小楷整齐,清逸,到底是老民国闺秀”,“像章回小说里写的女子……连举止都像刚从庭院里月亮门走出来那么悠闲”。

《远山行》,艾蜜,“苏杭一家笔庄的千金,十足章回小说里的云含春黛,雨滴秋波”。

《平庐旧事》,田平,“一袭小凤仙玲珑装扮,满身花卉清贵得要命”,“小楷字字挺秀,格调高雅”。

《莲房》,前边好几页都没出现闺秀两字,我暗暗松口气,结果故事结尾处还是忍不住来一句:“毕竟是书香门第闺秀,章嫱的字漂亮极了,书也读得好,随随便便一封信都流露情致。”

《瑶瑟怨》,易小棠,“大商家的干女儿,长得漂亮,旧小说里说的弱态生娇,秋波流慧,人间无其丽也。然后才是她的才情她的画艺她的诗兴……不脱旧中国五四女子的气质,天生妩媚,天生善感。”

好了,不再抄书了。这些“老民国闺秀”互换家世背景,互换生活,甚至互换丈夫,读者也分辨不出来。好像都是同一家的姊妹,同一个闺秀培训班的学生。男主角当然一定是“老民国文人”,文采风流,学贯中西,必在英国留学,英文精通,国语流畅,民初掌故稔熟。一本书,几乎写的都是同一个故事,同一对男女。

“老民国”和“英国”是两味必备调料,不管什么菜,都尽情地把这二料往里一撒。连有点反派意味的角色都是留英的──《一翦梅》,古董店大少爷屠君来,“港大社会学学士,再到伦大读法律”。

英文好是最基本条件,连商人也得英文好才配得上与董老师并席叙话,“一位老民国的商人,一口轻微的上海腔英语流畅得不得了”(《喜巧》),谢约雨女士“英语流畅得不得了”(《紫薇园》)。全体是“流畅得不得了”,都是新东方教出来的吗?!

老民国= 英文流畅得不得了= 字漂亮极了=清贵得要命= 雅士。

要是不幸在内地上学,就必须得认准北大、燕京的金字招牌。南开根本不够格提一提。《紫薇园》,“英国老师夸她学得(英语口音)正宗,她竖起大拇指说:我在北大、燕京都上过课!”(这个动作描述得生硬古怪,一点都不“闺秀”,一个大家小姐,别人夸一下口音纯正,也许就是客气客气,笑笑默认即可,用得着还挑着大拇指──这实在是一个男子气、江湖气非常浓的动作,与前文交代的人物性格非常不合──等不及似的显摆自己的母校?)

他们住的宅子么,一定是世外桃源,“清雅得不得了”(《一翦梅》),几层小楼,室名都极度的雅致,爱晚居、小寒碧斋、荔影山房,匾额都是张大千这等人的手笔,宅子环绕苍兰蔷薇,种花的温室也是“莫泊桑小说里的温室”。毛姆出现了很多次,读这个英国基佬的书是高雅的,符合闺秀要求的(《喜巧》中天天泡咖啡厅的夏家大小姐,读的是毛姆《魔术师》)。

2。

董公的男主角出场时,多半已是桑榆晚景,但他们身边会依傍着个情人,有的是绝色的中英混血女郎(会指导爱郎练写“印度鸿儒体”的文章),有的是绝色女大学生,有的是至交好友的绝色千金──没错,你没看错!她们全都是绝色佳人,慧且黠,韶年玉貌,疯狂地爱着老头子,侍奉他,听他讲课,跟他上床,磐石无转移。

《樱桃园》,介堂先生,七十三,“在爱丁堡莫斯科念过书,英文高雅,俄文强,法语自修修通”,有夫人,也有情人,“一本袖珍版《樱桃园》说是俄国情人送的”。女主角胡霞则是此老至交的女儿,父母双亡,拜介堂为师。等夫人仙逝,老人家就把这个“谊女”收了。小太太胡霞“细心伺候老师吃喝,一粒肉丁掉出盘外都逃不出她的视线”──此句甚怪,那一粒肉丁被她视线捉住,然后伊是捡起来让老师吃了吗?那多不卫生?是亲自捡起来扔掉吗?那好像是默默讽刺老头子手抖往桌上掉食物似的。

一样的梨花海棠故事,还有《啸月轩》,“乐先生八十大寿,身边一位姑娘步步搀扶,很体贴,很标致”。还有《望江梅》,老先生是康拉德迷,英文字“写得比一般英国人漂亮”,他的情人詹妮,中国江浙人,“人人说他们像一对父女”(此女当然也是“民国闺秀”,“国语英语都说得很漂亮”,满脸五官长着都是工笔画,“月眉,杏眼,樱唇,发髻工整,远看近看都飘着书卷气”,家世自然也无可挑剔,“外公早年在上海写鸳蝴小说,父亲开印刷厂印教科书”)。还有《鲍西娅》。还有《橄榄香》,一位意大利老诗人,六十五岁娶了比自己年轻三十岁的美妇,还说靠着橄榄油“我每星期还跟她行房两次”。后来他是这么死的:八十岁,硬要跟年轻的妻子温存,天没亮终于安息……

故事结尾多半是老爷子挂了,小太太写信报丧。来一段诗文,收束。

董公上岁数了,觉得乌个头发雪个肉和雪个头发乌个肉缠绵在一起,既美且雅。俗物如我,并不觉得秋行春令是怎么美法,而娶了小太太又夸耀“每星期行房两次”,力证老而弥坚,不曾误了人家青春,这真让人……

董氏夕阳恋还有一种模式:男主角早年相识一位“老民国闺秀”,她现今已经是中年寡妇,当然,她很有钱,怎么有的钱呢?嫁给了富商做正房或偏房,嫁给富商之后必定迁居美国(有文化的都在英国,有钱的都在美国,此是国际共识了),富商必定早死,留下一大笔基金归寡妇打理,做慈善事业(云姑《无语》,詹妮《望江梅》),衣食无忧了,再来找当年老情人,旧情复炽。

对了,他们都特别有钱,爹妈亡夫留下来的。钱是一切高雅体面的保障。没了钱,即使是四公子之一的袁寒云,晚景也要凄凉,过生日也只能吃虾米皮捞面。

《喜巧》,夏老先生,不但风趣,而且喝洋墨水。不但喝洋墨水,而且师出名门,“留英做过新实验主义哲学家艾尔的学生”。不但师出名门,而且富贵,继承进口西药的家族生意。不仅富贵,而且清闲,到香港当董事。家里千金么,自然也不事生产,天天下午到咖啡厅读小说,引得董公遐思万千。

《莲房》,主角章小姐,“千金小姐要什么给什么,从来不愁花费”──我总觉得这句本该是贬义。

《樱桃园》,介堂先生,“大富人家子弟,一辈子养尊处优”,到了香港什么也不干,坐着吃,“靠收租靠利息靠投资”,还能玩藏书玩字画,大学请他教课都不去──养尊处优,我也一向觉得是贬义词,是不是我又理解有误?我的价值观需要修正了?

《竹园》,男主角是隔壁邻家公子廖云山,“战前去香港读书,战后留英读法律”,学成回国也不工作,“衣食无忧,终日自在”。看到隔壁初二年级的董桥小弟弟砍竹子,立即主动请缨,“难得遇上这样有趣的砍竹差事,他整整陪我操劳了两天把竹林修成竹园”──其实就是实在无聊得紧,跟小孩儿玩解闷(这米虫的女友呢,自然又是个民国闺秀,“父亲跟过傅增湘,家里一大堆藏园老人的字”,“连孙小姐那手书法也是藏园体”)。

最让人诧异的是这一处:《远山行》,“远山先生说他一生功业就是娶了一个俏老婆。我说,你这辈子没打过工没上过班也是功业。他笑了笑,脸上浮起三分自得的神气。我从来不清楚他家祖上是靠哪个行业致富,有人说是靠地产,有人说是靠投资南洋橡胶园。”上文写得明白:“我羡慕他也敬重他”。然则,董公羡慕的是远山有偌大家产可躺着吃,还能自费印书么?

3。

说完人物,再说“小说”。我觉得这本书根本不是小说集,而是散文集。

董公:好啦,我给你们讲篇小说吧,故事是这样的:主角当然是我的老朋友,他可是老民国文人,留学英国,学贯中西,那种派头那种风雅,唉哟你们是不会见过的,他的爱人呢,跟他差十几岁二十岁,也是老民国闺秀,绝代佳人,学贯中西,那种清贵那种风雅,唉哟你们是不会见过的。那种老民国文人和老民国闺秀的雅得要命的爱情,唉哟你们是不会懂的。当然了,他们都拿我当铁哥们儿,我们总一起吃饭喝咖啡,一起逛书店鉴赏珍版书,那种风雅,唉哟你们是不会经历过的。这两人啊,相爱了(其中一个死了)。好,故事讲完了。他们的职业?人家是富家子弟,传家的都是宫里流出来的宝贝,还用得着工作?躺着吃祖上挣的家产就行啦。后来?后来没有了啊,嗳,我给你们讲了这么多风雅的东西,你们还一定要听故事啊,果然是俗物,俗物!好吧,那我再给你们来篇小说,主角当然也是我的老朋友,也是老民国文人,他的爱人,也是老民国闺秀……

董迷们肯定会说了,董公就是认识这么多富家子弟、世外高人,那也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群,那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怎么,还不许写写了?你个女屌丝是羡慕嫉妒眼红酸葡萄,才会说这些话!

当然可以写。董公的朋友确乎都是神仙人物,家里都做着清雅生意,吃的是《浮生六记》里的莲子汤,家里从不闹婆媳矛盾,没有教育子女、赡养父母之忧,不用上菜市场买菜,不用挤公交地铁建设社会,小孩生下来摸着琴棋书画长大,长大都是小号的爹妈。他们的生命似乎只剩一项任务就是雅雅雅(其实也有不那么风雅的,比如跟房东太太偷情,但是女主人处理方式雅啊──和和气气要收为偏房,后来还出钱养着她母子,后来两女还处成了好朋友!你们俗人做得到吗?)……但一模一样的人物,反复讲上很多遍,有什么意思呢?亦舒写那些白衬衣卡其裤女郎,每个故事还都稍微换个样儿呢。

董公在序文里自述创作心路:“情节要淡,偶尔笔调太像小说还要收一收,故事太浓了担心一媚入骨。让‘我’穿梭在故事里扮演一个冷静的旁观者描述一个主角。”他大概是想以散文之淡雅,冲解小说之浓媚,杂交成新菜式,类似“茶香红烧肉”。可这毕竟是小说集,无论多“淡”,小说的基本任务是讲故事和塑造人物。董公讲人物只说长得美,一笔好字一口好英文,就齐活,个性全是“清贵得要命”。没有善恶,没有痛苦迷惘,没有天人交战,没有故事,人也是死的,是绢人儿,没点活人气。

木心也是以散文的笔写小说,他有一篇《夏明珠》,主角跟董桥笔下人物有点像:夏明珠小姐精通英文,美貌,还是网球明星游泳健将,为有权有势的男人做外室,后来……大伙都看过,不说了,那个故事很好,有世故,有人情。汪曾祺的《名士与狐仙》也是写老文士跟小女子的婚姻,但让人感动,觉得确有挚情。《陆犯焉识》也是写留洋的“老民国文人”和“老民国闺秀”的婚姻,但写得切实可感。而《橄榄香》号称“小说人生”,不但没小说,也没什么有意义的独特的人生。

另一方面,我不知道有否误解董公的意思,他文中很多绝色的“老民国闺秀”以及洋才女,都或深或浅地爱上了他。

比如序文里的英国老朋友李侬,是名女子,“和李侬坐在她家后院喝茶……李侬怕我冷,进屋拿一方小毛毯给我披上”。这动作很暧昧。我设身处地把情景想了一下,立刻觉得是做了对不起男友的事了。也许三十多年老友,可以超脱性别,尽情施展关爱体贴?又也许洋女与华女不同?

又如《莲房》。“老民国闺秀”章嫱小姐与董公告别,“她依偎在我臂弯里送我到大门口……双手使劲捏着我的手臂说:照顾好自己!那张雅致的脸全是泪。”除非是情人分离,不然一位“闺秀”实在不该有这些肢体语言。(文/纳兰妙殊)

《橄榄香》

董桥著

海豚出版社 2012年 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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