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儋州(海南)4月21日消息,记者:邢东伟通讯员钟振强 李应贵 4名80后青年,为牟取暴利,非法购进伪劣卷烟销售。记者今天获悉,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4人判处7年6个月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40万至28万元不等。 经查,邱海龙、王再阳、邱海喜和邱海锡四人从2011年4月开始,从广东等地购进伪劣卷烟4100多条,随后向儋州市境内的多名客户销售3800多条,价值55.3万元。经海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技术人员检验,从邱海龙等人住所内扣押的卷烟均为假冒商标且系伪劣卷烟。 原文标题:牟取暴利四青年销售近4000条假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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