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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3-4-23 23:25|查看: 356|评论: 0|来自: 中国新闻网

湖南纪委查处通报1例公车私用案件

中新网长沙4月23日消息(记者:李俊杰)针对网友近日反映的《举报雨花亭韶山路21中学门口湘0002XX公车私用送小孩上学》的举报,湖南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23日对外通报称,该起事件得到核实并已处理责任人。

一位署名为“C-15”的网友4月3日在网上发帖称,4月3日早上7点20分,在长沙市雨花亭韶山路21中学门口,“湘0002XX”号车牌的轿车违反国家法令公车私用,送小孩上学,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进行查处。

中新网记者从该网友附在文章后的照片看到,该车为一台黑色丰田牌轿车,一位身着校服、背着书包的学生从车尾箱取完东西后离开。

23日,湖南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通过其官网“三湘风纪”对外通报称,经核实,湘0002XX号车系湖南省乡镇企业局的公车。今年4月3日早晨7点多,省乡镇企业局聘用司机张某驾驶该车送其儿子去长沙市21中上学。4月15日,省乡镇企业局已按照该局车辆管理规定,给予其公车私用3次共600元罚款,追缴用车油费15元,并将此次公车私用事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予以通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依规办事,扎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

原文标题:网友举报公车送小孩上学 湖南省纪委查处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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