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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3-4-29 02:25|查看: 363|评论: 0|来自: 法制周报

冤案叔侄初步估算每人至少可获赔60万


每项赔偿都需相关证明 初步估算每人至少可获赔60万
“叔侄冤案”索赔数额仍在计算

源自: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记者 雷鸿涛 实习生:曹璇

10年前,安徽黄山市歙县人张高平与侄子张辉卷入“强奸致死案”而入狱服刑。

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院对该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随后的国家赔偿,成为媒体关注的又一焦点。

此前,曾有媒体称叔侄俩提出“12项索赔共计702万元”。4月28日,又有媒体称提出702万元索赔是假新闻。


国家赔偿已交由律师负责

4月27日上午,有媒体报道称,张高平的哥哥张高发透露,张高平叔侄俩已正式提出国家赔偿和补偿等,多项合计金额为702万元。

报道提到一份索赔清单,其中一项是“张高平为运输个体户,当时每月净收入3万元(有据可查),要求补偿280万元”。此外,还包括“国家赔偿及精神赔偿180万元”、“一次性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15年,两人共28万元(10年冤狱劳动技能难以恢复要求解决养老问题)”及老母亲十年赡养医疗费、未成年女儿抚养费等共计12项。

近日,有媒体记者就此事向张高平求证,得到的回复却是:“胡说八道,根本就没有这回事,我刚才还打了电话找到那个记者骂了他。”

当记者问及他对国家赔偿的想法,张高平说:“我们没有提出来,全权委托律师处理。”

本报记者就是否有国家赔偿一事询问浙江省高院相关人士,对方承认:“我们本地的报纸都登了,国家赔偿肯定是有的。”


具体赔偿项目证据难寻

张高平叔侄已将国家赔偿事宜全权委托给浙江大学法学教授阮方民,根据他的说法,索赔702万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对于具体的赔偿金额,阮方民表示现在不会透露,因为会给张高平叔侄带来不利的影响。因为每一项赔偿、补偿都需要相关的证据证明,阮方民正在帮助他们列出清单和计算索赔数额。

尽管入狱的10年对叔侄俩的家庭和个人的损失很大,但要整理其中的每一笔损失并开具证明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工作。

“10年过去了,很难都找到证据。”阮教授举例说:比如张高平的前妻,在张高平被判入狱后,与张高平离了婚,打掉了腹中胎儿。打胎在申请赔偿时就需要证据,而10年前的病历就不一定保存了。

“这是一个对浙江乃至全国来说都可能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子。”阮方民说。

他说,在所谓的702万元中还包含养老保险等费用的补偿,这方面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能不能获赔还很难说。


估算每人可获60万元赔偿

本报记者查阅了《国家赔偿法》,按照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去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2012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162.65元。

根据上述计算标准,张高平叔侄坐了10年的冤狱,分别可获赔约60万元国家赔偿金。

而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国家赔偿法》中并没有明确的金额规定。去年,有一起发生在广东的冤案进行赔偿,关于此项金额的最终认定依据是该省高院、检察院和公安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在国家赔偿工作中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规定:“10年以上的,赔2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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