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3日消息(记者:仝宗莉)今日15时,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情况,并公布五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裴显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这些年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频发、高发,现象非常严重,且对人民群众造成的极大的危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从法院的角度,想了很多办法、尽了很大的努力,尽量采取各种各样有效措施,不断地加大对于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具体来讲,主要落实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全力以赴抓执法办案,争取审判好每一个案件。在危害食品的案件中,我们要求一定要能够依法及时地严惩犯罪分子。而且我们会有效地组织、调配力量,挑选业务素质比较高的审判人员来从事这些案子的审理工作,确保每一个起诉到法院的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都能够依法及时审结,而且都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严厉的制裁。 第二,抓监督、抓指导。首先,建立大、要案督办制度。从公安机关破案之日起,就对所有危害食品安全的大、要案逐案督办,确保下级法院能够依法及时审结,而且能够有效严惩这些犯罪。另外,还要能对下面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比如最高法院还有制定《司法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职能和权力。前几年的“地沟油”案件发生之后,司法界就认为是个难题。之后从大局出发,最高法和最高检察院、公安部三家联手,很快在2012年1月9日下发了《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这个《通知》下发得非常及时,也解决了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比较棘手的问题。 第三,抓调研、抓协作。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面临很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前有很多犯罪都是以前没有听说过的比如毒酒、地沟油、瘦肉精、三聚氰胺以及其他非法添加剂案件等,这些案子都是新情况。在新情况发生之后,必须及时解决它、应对它。我们加大调研的力度,认真调查研究某种情况,然后组织方方面面的专家学者进行论证,找到应对的措施。协作配合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维护食品安全牵扯到很多部门,牵涉到每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仅仅靠一个部门是不行的,仅仅靠司法机关也是不行的,所以必须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形成合力,才能收到比较好的成效。 第四,加大司法公开和法制宣传的力度,这是个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们要求所有的案件必须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把所有的犯罪分子的罪恶行径放在阳光下,让民众看透他们的手段以及本来面目,了解他们的一些狡猾的手法,然后知道怎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进行一些法制宣传工作,比如及时发布审判信息、庭审直播、加大和媒体的配合力度,对媒体敞开大门。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还有及时公布典型案例。这几年我们前后公布了好几批典型案例。通过这些方式能够向社会及时地公布,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成果,既可以满足广大民众的知情权,也可以有效的震慑犯罪,提醒广大民众能够及时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裴显鼎认为,要真正达到严惩并有效地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目的,既需要司法机关加大惩处力度,更需要行政执法机关加大监管力度,需要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的人民群众都积极参与到这个行列中,能够让每一个公民和每一个消费者同仇敌忾,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所有的民众都能及时地举报、执法机关及时地查扣,司法机关能够及时地判处,力争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能容忍这些人生产、销售不合格甚至有毒有害的食品,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要从严惩处。 原文标题:裴显鼎: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
『主编』 雷康 电话:1308 6666 318, 180 8010 2770 - 邮箱:3214616@QQ.com (如有侵权,务请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