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守在美容美发店附近,见有男子从里面出来,便开车尾随,以“警察”身份上前“抓嫖”,威逼其花钱“消灾”。近日,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对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胡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2012年6月18日,被告人胡某经事先预谋冒充警察伺机骗取钱财。当天下午,胡某在新昌县城区见陈某从美容厅出来,即驾驶摩托车追上陈某,谎称自己是派出所警察,以陈某在美容厅嫖娼为由,要带其回派出所处理。之后被告人胡某利用陈某害怕被警察带回派出所处理的心理,以私了的方式从陈某处骗得人民币500元。 同年7月12日凌晨,被告人胡某在新昌县城东大转盘处见王某从美容厅出来,即驾驶摩托车追上王某,以上述同样的方式,从王某处骗得人民币1100元。 同年7月18日晚,被告人胡某在新昌县南明街道见吕某从美容厅出来,即驾驶摩托车追上吕某,以上述同样的方式,从吕某处骗得人民币35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冒充人民警察骗取非法利益,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威信和正常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遂依法对胡某作出上述判决。法院提醒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警察执行公务一般都会驾驶警车,并出示警官证,不会随意乱拿财物。(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 张娟娟) 原文标题:浙江新昌:男子冒充警察抓嫖娼者罚款骗钱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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