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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3-6-24 14:21|查看: 284|评论: 0|来自: 东莞时报

市民骑摩托车追赶近1公里记下肇事逃逸车牌号

目击者李先生在事发现场讲述撞车时的情形 本版图片均由东莞时报记者 雷元全 摄

躺在病床上的程海花需要丈夫和姐姐两人照顾

昨日,30岁的程海花躺在医院病床上,虽已没生命危险,但双锁骨骨折、中度脑震荡。

程海花是东莞万泰光电有限公司员工,6月20日晚8时,她下班后骑自行车回虎门龙眼社区,在厂门口的广深高速高架桥下被一辆越野车撞倒在地。

这辆车随后又撞了一辆小车后逃离,一位市民骑摩托车追赶近一公里记下了肇事车车牌号码并报警。

当晚,在虎门交警大队督促下,肇事司机投案自首。


女工下班途中被撞晕

程海花是湖北安陆人,在东莞万泰光电有限公司特线课办公室任助理,6月20日晚上8时下班后,她和往常一样骑自行车回龙眼社区的出租屋。

她刚骑到厂门口左侧的广深高速高架桥下时,突然一辆车迎面撞来。

“我只记得下班时我骑车出了工厂,后来的事我都不知道了。”昨日,在虎门北栅医院,躺在病床上的程海花说。

程海花左脸乌黑肿胀,左小腿、大腿被纱布紧紧包着。

程海花的主治医生说,程海花目前中度脑震荡,双锁骨骨折,左大腿小腿有撕裂伤。虽没有生命危险,但双锁骨骨折,要马上进行手术,手术费和材料费要两万多元。

程海花的姐姐程海燕说,她和妹妹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听说妹妹被撞后,冲出工厂,看到妹妹躺在桥下腿上直流血,一动也不动。

“我被吓坏了,一会儿救护车来了,我们将她送到医院”,程海燕说,妹妹直到21日早晨才从昏迷中醒来。


市民追车记下车牌号

昨日,虎门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陈中队长说,肇事车撞倒程海花之后,又撞上一辆小汽车,随后逃离现场。

幸亏现场有一位热心的市民,骑摩托车追赶肇事车近1公里,记下了肇事车车牌号码,当晚,警方就找到车主,车主就带着肇事司机投案自首了。

昨日,记者找到了当晚追车记下肇事车牌号的李先生。

李先生说,他是做汽车配件生意的,当晚8时10分左右,他骑摩托车行驶到事发地附近时,看到前面有一辆越野车开得很快。

越野车行至赤岗路口广深高速高架桥下,将一个骑自行车的女子撞倒,女子当时靠右侧骑车。

越野车撞人后,又向左打方向,将一辆小车撞到桥下的绿化带上,然后开跑了。

“我停下车,看到女子一动不动,我也不敢仓促扶人。”李先生说,看到肇事车逃走,他骑车追了上去,“追了1000米左右我看清了车牌号,当时我身上有笔没纸,就在100元钱上记下了车牌号码”。

“我几次想拦下他,但我又怕他撞我,所以记清车牌号码后,又回到事发现场,打了120和122。”李先生说,随后,工厂的人也出来了,受伤女子被120急救车送去了医院,他则到了交警大队接受询问。

当记者询问李先生为什么会追车时,李先生说:“撞了人就逃跑,不管别人死活,太不应该了,当晚我就是想记下车牌号,让交警好抓住撞人的司机”。


肇事司机投案自首

虎门交警大队主办此案的黄警官说,肇事司机樊某是虎门人,30多岁,当晚他从朋友何某处借车到虎门镇中心区,但到事发路段撞人撞车之后,吓得六神无主,驾车慌忙逃离,随后将车驾回赤岗,还给了车主。

“当晚我们根据目击群众提供的车牌号码,联系到了车主何某,后来樊某在车主何某的动员下自首了。”黄警官说,当晚,事发现场黑乎乎的一片,幸亏李先生记下了车牌号,真要好好谢谢他。


可怜父母心
肇事者父母每天探望伤者
希望替儿子“赎罪”

昨日,程海花的姐姐程海燕说,事发后,有一对老年夫妇每天来到医院,看望程海花,送来水果,还交了4000元医疗费。

这两位老人自称是撞人司机的父母,他们请求程海花一家原谅他的儿子。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肇事司机樊某的父亲樊先生。

“儿子做下了糊涂事,让我们老两口很不安,我们老两口都60多岁了,也没什么积蓄,我们天天去医院,看望一下伤者,替儿子赎罪”,樊先生说,希望伤者家属能原谅他的儿子。

“说实话,两位老人看起来也有六七十岁了,我们也很同情他们,但他们的儿子太不应该了,撞了人就跑,要不是有人看到,我老婆有可能死在路上了,撞人司机这么没人性,我们怎么原谅他?”程海花的丈夫徐锋安说。


交警提醒
发生事故先救伤者
一旦逃逸将负全责

昨日,记者在采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陈中队长时,他说,交通肇事逃逸一般要负全责。

“驾车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要第一时间报警并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如果肇事后逃逸,事发现场又没有监控拍摄到对方有明确过错,逃跑的一方一般要负全责,严重的交通事故,肇事者还将要负刑事责任。”陈中队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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