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 付克友 北京白石桥路某小区一栋26层高楼楼顶平台上的一座别墅,日前成为网络热点。这座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的别墅外形是假山,上面还有一些植物,看上去威武雄壮。而它原本只是100多平方米的二层复式小楼,被一个姓张的教授买后拆掉,将整个平台都占用盖上了房子,至今已6个年头,还在不断施工,楼下居民深受其苦。小区物管称这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而辖区城管表示已约谈住户,违建强拆手续已上报。 在寸土寸金的首都,在光天化日之下,这样明显的违法建筑居然能横空出世,而且施工长达六年之久,真是令人叹为观止。人们首先要追问的当然是当地城管,能对小摊小贩明察秋毫,对这样的庞然大物却视而不见。其次,要追问的是小区物管,不止一次接到居民的投诉反映,却声称“联系不上”而不闻不问。但更值得追问的其实是整栋楼的所有居民:为什么他们对这种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在这么长时间里逆来顺受?事实上,正是因为他们对自身权利的漠视和放弃,让张教授更加肆无忌惮。 很显然,张教授在楼顶盖别墅,无论是在建造过程中破坏平台管道导致多户居民家中漏水,还是长期施工制造噪音,或者由此带来安全隐患,都侵害到整栋楼的公共利益和每户业主的正当权利。因此,整栋楼的任何一个住户都有权利对这种行为进行举报和阻止。是的,有居民向小区物管反映,但是也仅仅到此为止。他们更多的选择还是忍受和逃避。比如,26楼同层有一套房,两任住户都不堪忍受施工噪音而搬走──他们宁愿为此付出搬迁的代价,也不愿站出来伸张自己的权利。 是没有维权的正当途径吗?如果小区物管不作为,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对物管进行问责,甚至有权炒掉物管;如果没有这样的业委会,那么就应该成立一个。与此同时,每个居民都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并且对相关部门进行监督。还有一种疑问,担心张教授“上面有人”“背景很大”,因此是不是住户不敢得罪人?这是一种莫须有的担心。就算张教授手眼通天,制止如此明目张胆的违建行为,难道不也是理直气壮的正义之举吗? 不管是息事宁人,还是莫须有的担心,本质上都是权利意识冷漠的表现。这种冷漠,根源于一种原子化的个人成本利益考量,即张教授侵犯的是所有人的权利,如果某个人出头,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却需要去承担全部的成本和代价。换个角度说,维权是件具有“正外部性”(让所有人受益)的事情,如果其他人去做,我可以搭便车。既然这样,我还不如袖手旁观,坐享其成。如果所有人都这么想,实际上就意味着对自身权利的放弃,同时又是对侵权者的纵容,反过来又造成自己合法权益的进一步流失……事实上,现实中很多的侵权行为都是这么发生的。 权利需要较真,而不是放弃。只有当每个公民都尊重自己的权利,才能得到别人应有的尊重,公共利益也才能得到保障。在多年以前,著名作家龙应台曾经发出过这样的质问: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今天,每个国人同样可以发问:中国人,你为什么不较真? 原文标题:楼顶别墅盖在沉睡的权利意识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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