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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达全市人民对“8.16”特大洪灾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市政府决定,2013年8月24日为全市哀悼日。当天,停止公共娱乐活动,9时起,全市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防空警报拉响,汽车停行鸣笛,行人驻足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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