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杨达才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达才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受贿赃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达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5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杨达才还有504.501291万元的非法所得,其本人和家庭成员不能说明其来源,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以数罪并罚。 杨达才曾在8月30日的庭审中作自我辩护称,自己在检察机关不掌握其受贿的情况下,主动交代了受贿25万元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轻量刑。 据介绍,2012年9月6日,当地检察机关已初步查明,杨家四人(杨达才、其妻、其儿与儿媳)名下共有存款1177余万元,在杨达才交代之前,检察机关已掌握其犯罪事实,面对如此巨大的非法所得,杨达才仅交代了受贿25万元犯罪事实。法庭认为不应以自首论处,自首情节不予采纳。 2012年8月26日,陕西省包茂高速安塞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导致36人遇难。一张新闻图片拍摄到杨达才面带微笑出现在事故现场,受到公众质疑和抨击。随后这名“微笑局长”在不同场合佩戴多块名牌手表的图片在互联网上被广泛转载,被网友称为“表哥”。据新华社电 中新
阜阳市人大原副主任 涉贿2900多万元 其中一笔就达1300万元,刘家坤已被提起公诉 安徽阜阳市人大原副主任、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929.7万元,9月5日被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从2007年至2012年,被告人刘家坤在担任中共太和县委书记、太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其情妇赵晓莉收受房地产商等企业老板6人人民币合计2466万元、价值176.7万元的金条12根、价值156万元的观音画像一幅、价值95.9万元的宝马轿车一辆和35万元原始股,合计收受财物达2929.7万元。经查,其中刘家坤仅2010年收受安徽某置业公司董事长刘某一笔贿赂就达1300万元,为刘某某等6人在承揽工程、征地拆迁、拨付工程款、公司上市改制等请托事项上提供帮助。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被追缴。 原文标题:“表哥”杨达才两罪并罚判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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