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温如军)审计署近期对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案件和事项,进行了定期跟踪了解其办理情况。今天上午将近期收集到的已办结15起案件和事项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开。 在这15起案件中,第一个通报的是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 审计署2009年至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一些工程承包商通过虚列支出等手段套取资金,以“中标服务费”等名义转给丁羽心(又名丁书苗)等人控制的多家民营企业;丁羽心涉嫌通过其控制的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获取不正当利益。2009年11月至2011年1月,审计署将上述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查处。 中央纪委并案调查,最终查出刘志军等人严重违法违纪问题。2013年7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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