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三位公务员为求升迁,居然在县委书记的饮水机螺帽中暗藏偷拍设备,3人中还有1人是派出所所长。 10月22日上午,备受关注的麻阳县委书记被偷拍一案,在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3被告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12年2月,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督查室干部李熠、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干部杨凡、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绿溪口派出所所长刘阳一起聚餐,席间说起偷拍县委书记胡佳武,三人一拍即合。他们开始谋划在胡佳武办公室安装偷拍设备,想着拍到点东西能要挟书记提拔他们。 三人说干就干,每个人出了一两千块钱,派了其中一人去湖北武汉买偷拍设备,又在当地买了台跟县委书记办公室一模一样的饮水机。2012年3月6日,他们用502胶把摄像头黏在饮水机的一个螺丝孔里,用偷配的钥匙,把装了设备的饮水机搬进胡佳武办公室,并把原来的那台偷了出来。 他们联合起来偷拍了县委书记长达半年多,去年国庆假期,三人又偷偷来到胡佳武办公室,把饮水机换了出来。随后三人开始找县委书记摊牌,李熠给胡佳武播放了偷拍的视频,提出要把在公安的两个朋友提拔进党委班子,李熠本人要做胡佳武的生活秘书。如果胡佳武不配合,他们就把视频放上网。当晚,胡佳武向怀化市国家安全局报案,三人随即被刑拘。
今年7月~8月,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被告人称偷拍从当年3月到10月,原本想用端午节收红包的视频要挟胡佳武,没想到后来中秋节收的红包更多。几个月里,李熠把视频中对他有用的部分剪辑了下来,到案发时,警方查出的移动硬盘中有77段跟胡佳武相关的视频。3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都认为该案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 今天上午,该案在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3被告人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严重干扰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后果,已经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3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法院宣判后,3被告均表示不服,将提出上诉。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虢灿 实习生:左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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