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10月24日消息(记者:张玲 通讯员:罗永霞)2013年10月23日,醉酒驾车、殴打交警、自称有公务员背景的王某某被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提起公诉。 2013年10月19日0时5分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涌假日酒店KTV喝酒后欲离开,在酒店停车场内驾驶粤B1KW97号牌轻型普通货车倒车时,该车左后侧与甘某某驾驶的小轿车右后侧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在处理该交通事故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按照规定要求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但王某某拒绝,并自称在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威胁交警放其离开。 交警马某与交通协管员郭某某在带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回交警中心处理时,王某某在警车上辱骂马某、郭某某,并在见到郭某某欲用手机将辱骂语言录下来时殴打郭某某的脸部、胸部,在马某制止其殴打行为时扭伤其手腕。 经鉴定,被告人王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01.43mg/100ml;交警马某、交通协管员郭某某的损伤程度为未达轻微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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