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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3-11-22 06:21|查看: 244|评论: 0|来自: 南方都市报

律师为帮毒贩减刑 伪造立功证据被批捕

《为帮毒贩保命 律师警察伪造“立功”》追踪

为帮毒贩减刑,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刘平凡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由深圳市检察院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详见南都20日报道)。昨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均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刘平凡因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已于前日被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而刘平凡的辩护律师向南都记者证实,刘平凡在所承办的贩毒案中,在约定的律师费用之外,还向当事人收取300万元的“打包费用”。


300万元已退还当事人家属

昨日凌晨,刘平凡的辩护律师唐小虎在网上发表《律师声明》。声明称,11月3日,唐小虎陪同刘平凡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接受调查;11月4日,刘平凡以“涉嫌徇私枉法罪”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刑事拘留措施;11月8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改变罪名,以刘平凡“涉嫌辩护人伪证罪”移送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处理;辩护律师唐小虎在14日第一次会见刘平凡。

该声明称,刘平凡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同时触犯了走私、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罪名,在实施辩护中,刘平凡发现诸多有争议的问题,为达到最佳辩护效果,拟就有关问题按所涉罪名至少召开三次以上的专家论证会并将不定期地召开律师研讨会;“300万元费用”约定多退少补,如果没有达到预期从轻处罚的结果,上述费用一律退还。唐小虎在声明中还透露,根据检察院及当事人家属的要求,该笔费用已提前全额退还给当事人亲属。

在20日上午,唐小虎也曾在电话中向南都记者承认,这笔高达300万元的费用在业内的说法叫“打包费用”,律师费已由刘平凡与当事人另行约定。唐小虎称,刘平凡所代理的当事人触犯的四项罪名中,有三项难逃死刑,但在证据认定上存在一些争议,300万元费用就是用于请专家对争议证据进行论证的。

而记者从业内知情人士获悉,刘平凡为了帮助该毒贩减刑,将收集到的立功线索向被关押毒贩提供,由毒贩向看守所举报,从而制造“立功”情节。业内人士称,“立功”情节若要运作成功,显然需要大量资金。


辩护人否认刘平凡与警察存在勾结

此前,唐小虎在与南都记者沟通中承认,立功线索的确是刘平凡向线人购买而来,再提供给毒贩的家属,最后由毒贩向看守所进行举报,以期获得立功减刑。不过,唐小虎否认刘平凡与警察之间存在勾结。

唐小虎在《律师声明》中表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将刘平凡“涉嫌徇私枉法罪”改为“涉嫌辩护人伪证罪”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已在法律层面上排除了刘平凡参与警方合谋的嫌疑。对此,业内人士指出,“涉嫌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为司法人员,律师即便参与共谋也不能入此罪,但以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追究,并不能得出“从法律层面排除刘平凡律师参与警方合谋的嫌疑”。

唐小虎还在《律师声明》中称,由刘平凡提供给毒贩的“立功材料”,经公安机关侦查,该线索属实,涉案毒贩已缉拿归案并被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唐小虎据此认为,因为“立功材料”是真实的,刘平凡向当事人提供立功材料的行为,不能算做“伪造立功”。不过,这一观点在业内备受争议,深圳一名资深刑辩律师认为,辩护律师向当事人提供犯罪线索让其举报立功以达到减轻刑罚的目的,同样属于“伪造证据”的范畴。

就在唐小虎发布声明称要“以正视听”15个小时之后,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昨日下午发布微博称:已于11月20日以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罪,批准逮捕了一名在深圳执业的刘姓律师。前期,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反渎部门立案侦查了深圳市某看守所副中队长孙某,并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对其执行逮捕,从中发现律师刘某某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罪,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官微随后转发了此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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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副中队长身负不止一案

据了解,刘平凡在2012年曾被授予中国“优秀刑事辩护律师”,此次反渎部门在侦查深圳市第一看守所一中队副中队长孙治案件中,发现了刘平凡涉案,属于“拔出萝卜带出泥”,而关于刘平凡被批捕时的罪名“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几经更改,也是因为徇私枉法罪只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同时被查出的共犯还有两人,刘平凡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不适用徇私枉法罪,但不代表他与此案无关。

业内人士介绍,孙治被逮捕时的罪名为徇私枉法罪与受贿罪,这两项罪名一般很少同时出现,就是说,孙治身上除了与刘平凡相关的伪造证据一案外,还有其他案件,刘平凡案并非如一些人猜测的是公检法机关专门对付律师而案发。有媒体报道,已被逮捕的孙治有多年预审经验,能够发现藏身于看守所在押人员之中的毒贩和隐身多年的“毒枭”,曾在看守所内挖出4名涉毒重犯。

⊙ 记者:郭锐川 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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