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柯美学 通讯员:秦健)道路维修施工,城管局道路维修队货车倒车时,撞倒施工同事并碾压致死。近日,青山法院判肇事驾驶员和城管局赔偿死者家属75万元,肇事者获刑半年。 43岁的郭某是青山区城管局道路维修队驾驶员。 6月4日下午4点左右,因工作安排,郭某驾驶货车在白玉山街21号公路与白玉山北路交会处,参加路面维修施工任务。 这时,郭某驾驶货车倾倒渣土。在未查明车后是否安全的情况下,开始倒车。不料,这辆货车的货箱后挡板,将正在现场施工的李某撞倒,车辆后轮胎碾压倒地的李某,导致李某死亡。 随后,有人现场报警,郭某在现场等待警方前来处理。警方在现场将郭某抓获。 事发后,郭某和青山城管局赔偿死者家属75万元,获得对方的谅解。但没有透露这75万元如何分担。 近日,青山检察院提请公诉郭某。法院审理认定他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刑6个月,缓刑一年。 原文标题:城管司机倒车不慎碾死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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