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肇庆12月20日消息(黄耀辉 陆志锋 李镓嵘)为谋4000多万征地赔偿款,广东鼎湖区开发商区某伪造多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欠据,鼎湖法院20日对媒体表示,区某日前以犯伪造公司印章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据鼎湖法院透露,2001年,区华和路坤(化名)、以及鼎湖某开发公司三方达成协议,由区华负责开发该开发公司的两个地块,新建别墅楼房。但2003年,该楼盘因销售不理想烂尾,而尚欠土地出让金1654多万元、税费近72万元以及其他债务。 2010年,广东省重点工程广肇城际轨道项目鼎湖段建设需要征用这两块土地,经评估该地价总额为4009万多元。 区某为优先拿到征地补偿款,指使手下员工伍聪和向强(均为化名,在逃),伪造楼盘的两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10份欠据,虚构楼盘欠其两人工程款本金各781万元和1689万元,利息各418万多元和905万多元。随后,由伍聪和向强拿着合同和欠据向法院起诉。 为骗过法官,区华和伍聪、向强等先是要求庭前调解,试图尽快结案。在法官不允许后,区某又生一计,以款项涉及工人工资、工人情绪不稳定为由,要求提前开庭,之后,又称达成和解协议。 经调查,法官发现伍聪、向强“追讨”的总工程款远远超过楼盘的价值,且鼎湖区有开发公司举报其两人使用伪造开发公司印章的行为。今年年初,区某被抓获。 鼎湖区法院认为,区某的行为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 原文标题:广东鼎湖一开发商伪造印章欲骗四千万巨额被收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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