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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3-12-23 19:21|查看: 469|评论: 0|来自: 南方日报

少年偷西瓜被幼女发现 将其强奸杀人灭口获无期

南方日报12月23日消息(记者:谷立辉 通讯员:汪次安)今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称,南雄邓坊镇少年杨雪(化名、1996年生)偷西瓜时被幼女小英(化名、8岁)发现,便对其强奸并杀人灭口。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该院以故意杀人和强奸罪判处杨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一审判决。

2012年8月31日,罪犯杨雪窜至南雄市邓坊镇赤马村附近偷西瓜时,刚好被该村幼女小英发现,并说他偷西瓜。杨雪听后很生气,便上前对小英拳打脚踢,然后将其箍倒在地上,脱下其的裤子,实施强奸。后因害怕小英将此事告诉他人,杨雪便想把小英弄死。于是就用双手抓住小英的双脚拉下旁边的鱼塘,再用双手掐住小英的脖子并按入水中。后被他人发现,杨雪遂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小英系被他人扼颈合并溺水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法院判决认为,罪犯杨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还以暴力手段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其行为又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犯罪时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是初犯,依法可从轻处罚。

据此,韶关市中级法院一审作出了上述判决。宣判后,杨雪不服上诉至省高级法院。日前,省高级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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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页责编:周选彬

原文标题:韶关南雄一少年偷西瓜被发现杀人灭口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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