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自觉意识的觉醒,初起于近代以来列强对中国的侵略。到20世纪初期,在西方民族主义的刺激下,在革命派与维新派关于中国民族构成的论辩中,“中华民族”一词开始出现,并由最早专指汉族逐渐扩大到包括中国各民族。辛亥革命之后,“五族共和”成为代表中华民国的民族指称,这标志着包括中国境内各族在内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始形成。 这一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既反映了大一统延续和多种民族、文化并存的历史,也受到近代世界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元的国际秩序的影响。因此,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从帝国主义束缚下解放和自决,以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框架内近代中国民族国家的建构,可以说是中国自20世纪以来的一个基本国情。 毛泽东关于中华民族的观念也植根于这一国情,并且在革命实践中经历成熟、发展、变化的过程,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成为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毛泽东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列宁关于殖民地民族问题的理论,很快成为中国共产党分析中国民族问题的有力武器。1922年的中共二大,中国共产党确定了自己在民主革命时期的革命纲领,即“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立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1923年,中共又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与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结成革命统一战线。 在这一背景下,毛泽东对中华民族的解放和统一有所阐发。他在《政治周报》的发刊词中说:“为什么要革命?为了使中华民族得到解放,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为了使人民得到经济的幸福。”在名为《外力、军阀与革命》的文章中,毛泽东分析了当时中国与帝国主义的关系及国内的经济社会形势,强调是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争夺和中国广大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中国的不统一,特别提到“蒙古、新疆、青海、西藏、陕西、甘肃、四川、贵州、广西各地至今无一寸铁路”。但同时,“政治愈反动愈混乱的结果,是必然要激起全国国民的革命观念,国民的组织能力也会要一天进步一天”。只有在全国国民对反动派的革命斗争中,才能形成人民民主的统一。 大革命失败后,党的革命重心转为武装斗争,争取少数民族参加革命成为党所关心的重要问题。中共六大提出的“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概念,突破了“五族共和”的界限。但在王明等人的“左”倾教条主义中,要求少数民族的革命与汉族同步,则完全脱离了中国的实际和少数民族革命斗争的需要。 这个时期,毛泽东对于中国各民族革命与中国革命的关系,提出了与王明等人不同的观点。他强调:“民族的压迫基于民族的剥削,推翻了这个民族剥削制度,民族的自由联合就代替民族的压迫,然而这只有中国苏维埃政权的彻底胜利才有可能,赞助中国苏维埃政权取得全国范围内的胜利,同样是各少数民族的责任。”进一步确认各少数民族革命是中国革命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也成为红军长征途中实行正确政策方针的指导,进而为之后提出建立中华各民族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奠定了认识基础。
1931以后,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中国的步伐日益加快。面对亡国危机,党提出建立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毛泽东在《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中指出,党“不仅是代表工农的,而且是代表民族的”,“总括工农及其他人民的全部利益,就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利益”,工农的利益与中华民族的利益是一致的,必须建立团结全民族的抗日统一战线。 1938年,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的报告中,毛泽东更特别强调:“我们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但是国内各个党派各个阶级的,而且是国内各个民族的。针对着敌人已经进行并还将加紧进行分裂我国内各少数民族的诡计,当前的第十三个任务就在于团结各民族为一体,共同对付日寇。为此目的,必须注意下述各点:第一,允许蒙、回、藏、苗、瑶、夷、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 在毛泽东等人相关论述的基础上,党对于中华民族的基本内涵有了一个总括的说明,即:“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之总称,四万万五千万人民是共同祖国的同胞,是生死存亡利害一致的。” 这一论断的提出,对党的民族观和国家观的确立有重要意义,也改变了中国近代史上旧有的关于中华民族的论述。 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批判“国民党反人民集团否认中国有多民族存在,而把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称之为‘宗族’……是大汉族主义的错误的民族思想和错误的民族政策”,并且重申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里对民族主义的说明,即:“国民党之民族主义,有两方面之意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党敢郑重宣言,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之革命获得胜利以后,当组织自由统一的(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他强调:“中国共产党完全同意上述孙先生的民族政策。”在建立新中国的纲领性文件中对民族政策作此种阐述,反映了毛泽东对近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内涵的深刻理解。
在抗日战争时期,党开始探索在统一多民族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抗战后期到解放战争时期,党领导陕甘宁边区的民族区域自治和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成功,不仅为以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提供了经验,也开辟了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而且,作为新中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少数民族参与民主革命、与全国人民一道完成新中国建国大业的重要成果。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华民族的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在这个阶段,各民族团结起来建设国家是处理民族关系的一个重要前提。结合新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实践,毛泽东从各个角度论证了民族团结的调重要性。 1953年10月,毛泽东在接见西藏国庆观礼团、参观团代表的讲话中强调:“我们要和各民族讲团结,不论大的民族、小的民族都要团结……只要是中国人,不分民族,凡是不反对爱国主义、主张爱国和团结的,我们都要和他们团结。”他还把少数民族的发展与整个国家的发展联系起来,认为“帮助各个少数民族,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的利益”。 1955年3月,在全国党代会上的讲话中,毛泽东又全面分析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他首先说明:“我国……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地方是少数民族居住的。那里物产丰富,有很多宝贝。”然后强调:“少数民族在政治上很大地帮助了汉族,他们加入了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就是在政治上帮助了汉族。”因此,“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国防上,都对整个国家、整个中华民族有很大的帮助”。 无论是强调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是“整个国家的利益”,少数民族在经济、政治上都对中华民族十分重要,还是特别提出“各个少数民族对中国的历史都作过贡献”,以及把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定位为人民内部矛盾,实际上都是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框架内,申说中华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各个民族在统一国家内团结协作、发挥个性,为中华民族的发展贡献着力量。这也是对中华民族内涵的进一步深化。 从20世纪初中华民族意识的觉醒开始,中华民族的内涵在长期的思想探索和政治实践当中有种种表述和发展。毛泽东在长期的中国革命实践中,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把握了近代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自决独立以及各民族平等团结奋斗、共创未来的时代主流,以新中国的成立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为中华民族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在这个过程中,他关于中华各民族共同进行民主革命、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之总称以及各民族团结共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思想,无疑对我们今天正确认识中华民族的内涵有重要意义。 |
『主编』 雷康 电话:1308 6666 318, 180 8010 2770 - 邮箱:3214616@QQ.com (如有侵权,务请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