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王晓飞)“我媳妇在外边有外遇,一想起这个,我就火大了”,刘某称自己一时冲动,遂用木头和柴火将妻子堵在屋内,浇上两坛白酒,正准备和妻子同归于尽时,他被屋外民警劝说成功,放弃点火。 今天下午,因被控故意杀人罪的刘某,在昌平法院受审。
据了解,刘某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并育有一女,之后由于感情原因离婚。 离婚后,刘某与曾某再婚,婚后两人很快便有了一个女儿。 2010年,刘某还曾经干过一段时间的辅警。案发前,刘某已经离职。 2013年10月初的一天傍晚,刘某偶然在村头广场看见,自己的妻子跟隔壁村外号叫“四新头”的人聊天,刘某觉得有些不对劲,“自己的老婆怎么跟隔壁村一个男的聊得这么起劲?”但当时刘某并没有说什么。 回家后,刘某便质问妻子,到底和“四新头”在干什么,“你们俩都聊什么了,怎么那么起劲?” 面对丈夫的不信任和质问,曾某和刘某争吵起来,双方陷入“冷战”,之后谁也不理谁了。 刘某说,闹到最后,刘某和曾某提到了离婚。但曾某不同意,并把她自己的电话卡换了。
刘某认定,妻子在外边肯定有了别的男人。 于是,他把妻子原先用的电话卡进行了补办业务,并打印了通话记录。 根据上面的信息,刘某发现妻子经常和一个号码联系,有大量通话记录和短信来往。 刘某一看通信时间,大多是在他上班的时间,气不打一处来。 “她居然是在我上班期间,就已经和别人开始联系了。”刘某认为拿到了妻子有外遇的证据。 之后,刘某由于家里事情一直不顺,其单位领导曾经找他,要求他和家里人好好谈谈。 而刘某越想越生气,已经听不进领导的话。
2013年11月1日早晨,刘某去咨询律师,但律师告诉他,他拿到的妻子的通话记录等证据,属于违法取证,如果要打离婚官司,这并不能算做其妻过错的证据。 刘某说他当时越想越委屈,当天下午1点钟左右,刘某回家插上院门。当他看见妻子仍然坐在炕头继续摆弄手机时,怒火攻心,“你不是不想跟我离婚么?那好,就别离了,咱俩同归于尽。” 刘某想着便开始从院内抱木头和柴火,堆放在屋门口。过了一会儿,院外开始有人敲门喊人,刘某并没理会,继续往屋门口堆放木头和柴火,直到将门口的柴火和木头堆放成1米多高,还把两坛酒倒在了柴火上。 就在此时,刘某开始有些犹豫了,“到底点不点火?” 随着屋外人员劝说,刘某终于打开大门,跟着派出所所长走出了自己的小院。 据刘某之后供述,当时就是气急了,“没有考虑那么多,就想烧死她,后来来回二十多趟堆柴火,自己的气也慢慢消了,没想真的点柴火。” 刘某称,当时村委会主任爬上墙头,自己已经抄起斧子,和其对峙,“当时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系犯罪终止,但其无视国法,故意杀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天下午,刘某将在昌平法院受审。 ⊙ 记者:王晓飞 原文标题:疑妻外遇 堆柴倒酒要点火 看到妻子与异性聊天 查其手机记录认为拿到外遇证据 想同归于尽被劝下 因故意杀人罪下午受审) |
『主编』 雷康 电话:1308 6666 318, 180 8010 2770 - 邮箱:3214616@QQ.com (如有侵权,务请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