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沈阳北站工作人员在查验火车票时,发现一青年男子所持身份证与本人不符。值勤民警随即对这名青年进行盘查。据了解,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21岁男子李某,本人的身份证丢失,便借用别人的身份证买火车票。 根据1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旅客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购票乘车依照规定,铁路方面拒绝其进站乘车;由警方依法给予行政罚款300元处罚,追缴其用他人身份证购买的车票。 原文标题:冒用他人身份证乘火车被罚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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