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1日消息,据联合报报道,家住高雄市永安区的57岁侯姓男子不时给邻居14岁少女50元到100元不等的零用钱,前年4月和7月趁着带她到鱼塭抓虾时性侵她。高雄检方侦查后认为不是“对价式性交”,起诉他。 检方起诉指出,侯男年纪足以当女学生爷爷,却利用她年幼懵懂,易受金钱诱惑的弱点,对她上下其手后以生殖器性侵,且被害人证称,需要零用钱时就会找侯男,并不是只有性交后侯男才会给她钱;检方认定14岁的女学生主观上没有和侯男进行“对价式性交”,依妨害性自主将侯男提起公诉。 起诉指出,前年4月某天上午,侯男邀邻女到鱼塭工寮玩耍,将她带到鱼塭工寮房间,用手抚摸她胸部后性侵她。过了3个多月,又约她到鱼塭抓泰国虾,将她带进鱼塭工寮房间再度性侵。同行的锺姓友人看见,旋即告诉邻女家属,由家属提告。 侯男否认自己前年4月有性侵邻女,辩称7月那天他还没插入邻女下体就“不行了”,早泄射在邻女下腹部。被害人被母亲带往医院验伤,医生诊断她处女膜有3处陈旧性裂伤。 原文标题:台57岁老汉用钱引诱几次性侵14岁少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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