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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4-1-23 07:21|查看: 335|评论: 0|来自: 南方都市报

男子围观车祸后顺走伤者摩托被判4月拘役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钟紫薇曾维亮 在桥头镇从事“摩的”载客的潘先生路遇他人车祸,围观后发现车祸伤者的摩托车遗留现场无人认领,他就把摩托车推回自己住处,简单改装了后据为己有。谁知5天后被伤者朋友认出。日前,潘先生因盗窃罪被市第三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2013年9月12日凌晨4时许,陈某驾驶一辆红色男装摩托车(价值3800元),在桥头镇田新村友谊路上行驶时,车轮碾压石子摔倒撞到路边花坛,陈某倒地受伤昏迷。当时在附近开“摩的”载客的潘先生跟随其他人一起前来围观,在路人拨打了120求救电话之后,昏迷的陈被送医院救治,其摩托车留在现场无人认领。

潘先生称,当时他曾拨打过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了1个小时,没见交警到场。“我就在人群散了后,把那辆摩托车推回出租屋。后来又推到维修店修理,打磨掉摩托车发动机号和车架号,重新喷漆,更换大灯。”稍加改装后,潘先生就将该辆摩托车用来载客赚钱。

谁知5天后的9月17日夜11点,潘某开摩的兜客时,被车祸伤者陈某的朋友发现认出。伤愈出院的陈某正愁找不到摩托车,闻讯后赶到现场将潘先生人赃并获。后警方调查证实,潘先生开的摩托车确是陈某的。

检察机关指控潘先生构成“盗窃罪”。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潘先生具体犯罪行为有别于一般盗窃,主观恶性不深,日前做出依法判处其拘役4个月的决定,并处罚金1000元。

原文标题:围观车祸 顺走伤者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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