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王巍)因为被单位拖欠一个月3000多元的工资,任某化身黑客入侵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单位22万余元的损失。今天上午,任某在东城法院接受审理。 检方指控,2012年5月30日,任某在其位于石景山的家中,通过电脑远程登录东城崇文门外大街某有限公司计算机服务器,编写能够删除“泛微协同办公平台(e-cology)”管理程序及用户数据的文件,并于同年7月4日执行该文件。 经鉴定,被告人的行为给该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万余元。被告人任某于2013年4月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方认为,被告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其行为侵犯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大学毕业的任某案发前被取保候审。
对于检方指控,任某不持异议。任某说,2012年2月底,他进入公司负责信息管理部的日常工作,涉及IT周边的工作。破坏系统的行为全部是他一人所为,就是为了发泄对公司的不满。 任某说他2012年5月离职,离职后因为工资没有协调好,就回家通过远程OA访问公司的服务器。由于任某知道账号和密码,同时也了解登录系统有删除程序,于是在2012年7月任某再次登录,把D盘、E盘的程序都清除了。 任某说,自己是在家里通过笔记本电脑和宽带三次进入公司的计算机网络。 进入网络后,他重新安装程序,进行初始化。这么做可能延误工作的进度,但是不会造成太严重的影响。对于报复的初衷,任某说就是因为公司拖欠了他一个月3000多元的工资。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原文标题:被欠工资“黑”单位电脑报复 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离职后因为薪水协商不成作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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