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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4-1-24 15:21|查看: 308|评论: 0|来自: 法制晚报

男子驾摩托车坠桥索赔败诉 寄信俄使馆求证据

事发至今,桥上仍未安装护栏 摄/深度记者 冯明文

法制晚报讯(记者:冯明文)因举证不足,李书法诉驻马店板桥水库管理局败诉,万般无奈之下,向俄罗斯驻华大使馆求助,希望俄罗斯方面能提供当年苏联援建河南驻马店板桥水库时两国签订的有关建设管理的协议,便于确定援建工程事故伤害的法律责任。


举证艰难
寄信俄使馆

寻求证据支持

1月16日下午,李书法把寄往俄罗斯驻华大使馆的信件发出。“真希望俄罗斯能尽快提供当年的协议。”他两只手按住两个膝盖坐着,一动不动,对《法制晚报》记者说。

李书法是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板桥镇张秀庄村委村民。他向《法制晚报》记者回忆,2012年11月9日,他骑摩托三轮车从张秀庄村北干渠桥经过时不慎连人带车坠入桥下,车上妻子杜新琴被摔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儿子李庆华及孙女不同程度受伤。

为讨要说法,他将驻马店市板桥水库管理局起诉至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李书法认为,是板桥水库管理局没尽到管理该桥的义务才造成这一后果。要求板桥水库管理局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种费用共计218266元。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张秀庄村北干渠桥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系当时的张秀庄村委组织当代群众义务修建,被告驻马店市板桥水库管理局不是该桥的建设者、管理者、维护者,以原告提供不出充分证据证明该桥是被告所建为由驳回李书法的诉讼请求。

原告代理人、河南警鑫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冲认为,该桥是当年苏联援建驻马店板桥水库时期所建,时间久远,特别是跨越国界,举证十分困难,“法院举证责任明显分配不当。”

王冲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希望俄罗斯驻华大使馆方面能提供当年中苏两国援建驻马店板桥水库时的建设和管理协议,便于确定援建工程发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


争论焦点
桥梁建设管理者

究竟是谁?

1月12日,现年68岁的张秀庄村民袁银长向记者证实,张秀庄村北干渠桥是1968年修建,村里按照上级规定出动了不少劳力,每个人每天挣10个工分。

“我还和银长一起抬过这个桥的大梁哩!”现年78岁的张秀庄村民张新随对袁银长的话加以证实。

现年84岁的孔繁斌,曾任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副指挥长兼地区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他向记者证实,板桥水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干渠和干渠桥都是按照苏联专家的设计蓝图建设的。

驻马店板桥水库管理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建国初期,我国没有建设水库的经验,板桥水库及其附属设施的设计是依赖苏联的设计图纸而建,连当时采用的水文数据也是按照苏联专家意见定的。

孔繁斌还告诉记者,围绕板桥水库的建设设计方案,当时中方技术人员争论不休,是当时的一位苏联专家平息了这一争论,最后还是采用了苏联专家的建设设计方案。

据记者了解,板桥水库原建于1952年,它是在苏联专家设计和建设管理下兴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批大型水库之一,1975年8月8日毁于特大洪水。

张秀庄村北干渠桥坐落在张秀庄村北,紧挨村子,跨渠而建。桥大约有4米宽,桥上没有护栏,桥面两侧只有用砖砌的约一尺高的沿。当地村民称,当年这座桥建设时完全按照上级安排施工,而桥梁设计蓝图就没护栏,后来两边的桥沿还是村民自己修建的。

沿着张秀庄村北干渠桥向西一公里内,有两座和张秀庄村北干渠桥几乎一样的老桥,也没有护栏。沿着张秀庄村北干渠桥向东,在一座破旧老桥旁的干渠斜坡处,一个镶在渠坡上的标示牌标明,干渠是板桥水库管理局2009年用水泥硬化的,这指示牌上面明确写着,“该渠属板桥水库灌区,管理单位是驻马店市板桥水库管理局。”

王冲认为,渠上桥与渠很明显应该都是板桥水库附属设施,与板桥水库一起发挥灌溉、防洪、供水等功能,没有这些附属设施,它的这些功能也发挥不出来,驻马店市板桥水库有管理和维护这些附属设施的义务。


举证分配
认为责任分配不公

原告自寻资料

李书法认为,驻马店市板桥水库是建国初期中苏双方的援建水利工程,很多中苏双方签订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协议很难取证。王冲则认为,法院把提供张秀庄村北干渠桥系板桥水库管理局所建等主要的举证责任分给了受害人,“举证责任明显分配不当。”

据板桥水库管理局一工作人员介绍,当时的板桥水库管理局就建在坝下。1975年8月的那场洪水把板桥水库管理局全冲走了,“包括中苏两国当时签订的一些协议资料。”

王冲由此认为,举证谁是板桥水库干渠桥等附属设施的建设者、管理者、维护者,就只能希望俄罗斯驻华大使馆能提供当年的相关协议。


各执一词
水库管理方

认为不应负责

1月13号板桥水库管理局副局长曾宪才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板桥水库南干渠长约50多公里,北干渠30多公里。干渠上桥那么多,建干渠桥是为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这么多桥让水库看管,没道理,这问题值得探讨,得等资金。”

板桥水库管理局局长胡向尚则认为,在张秀庄村北干渠桥上出事的主要原因是“李书法违反交通法规,无证驾驶造成”。

板桥水库管理局法律顾问耿显黎表示,板桥水库管理局不该为李书法案负责,原因是“水库是管水管坝的,不管路,干渠桥是为维修水库设施用的,严格说不能通行。”

耿显黎还告诉记者,这就是一起交通事故,因为李书法无证驾驶,又载人太多,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其他部门也不该为此负责,应完全由事故受害方自己负责。”


修桥成当务之急

在张秀庄村北干渠桥桥头从事多年农机修理的村民张成栓说,“这些桥早就该修了,桥窄不说,又没有护栏,经常发生事故,算上杜新琴,这桥下已死两个人了。”

当地一崔姓村民称,“这桥经常出事,如果下雨或下雪就更危险了。”板桥水库管理局曾副局长则对事故频发的原因归结为“当时主要考虑生产需要,只是牛车马车,按现在人多机动车多情况看肯定满足不了需要。”

张成栓说,张秀庄村北干渠桥是一条很重要的路桥,是板桥、老河、沙河店三乡镇的很多村民去镇上办事的必经之路,可桥边连个警示牌都没有。

据了解,李书法妻子交通事故身亡后不久,几名不愿意透露工作单位的施工人员,在桥边设立了明显的警示标识。

记者在现场看见,在事发桥旁的水泥指示牌上,用红色油漆写上了警示标识。附近居民告诉记者,就在李书法驾驶摩托车经过此地事发前,这个水泥牌上还没有相关警示标识,是事发后才加上的。


追访
俄罗斯驻华大使馆
已收到求助信

1月20日,《法制晚报》记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俄罗斯驻华大使馆发出书面采访函。

今天上午,俄罗斯驻华大使馆给《法制晚报》记者的回复是,求助信和采访函均已收到,但具体处理尚需时间。


◆ 点评
桥梁所有人、管理人
应负有责任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毛立新认为,应看谁是该干渠桥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板桥水库是国家的水利工程,板桥水库管理局作为国家水利工程的管理者,对板桥水库包括干渠桥等附属设施应负有管理和维护职责。

毛立新告诉《法制晚报》记者,该干渠桥该不该安护栏,要看该桥是不是正常行人常走的地方。他强调,应确定所有人和管理人是否有提供安全保障管理的义务。如果有此义务,尽管建时没有护栏,需安护栏而没安护栏的,所有人和管理人也应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

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琳认为,该案就是一起涉及安全保障责任义务的纠纷,这类纠纷大多涉及水务、铁路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部门。该案的关键要看事发地是否是公共场所,同时,建设者、经营者、管理者的信息,也应当由原告提供证据予以支持。

刘琳认为,原告向俄罗斯驻华大使馆发求助信,是向外国调取证据,是诉讼程序的小过程。根据中国与外国司法协助条约的相关规定,大使馆提供的证据要加盖大使馆公章并提供中文译本。

统筹执行:朱顺忠

文并摄/深度记者 冯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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