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王晓飞 通讯员:窦京京)今天上午,朝阳法院通报,对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的河南籍女子王某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的刑罚。此前,王某某已先后9次因贩卖淫秽光盘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现年42岁的王某某一直以倒卖淫秽光盘为业。2009年5月7日,其在兜售淫秽光盘时被朝阳公安分局民警当场抓获,但因其当时正怀有身孕,且贩卖的淫秽光盘数量较少,故公安机关在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天处罚的同时,做出了不予执行的决定。 而王某某并未引以为戒,反而把腹中的胎儿当成了自己的护身符。自2009年5月20日至8月29日,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王某某又先后8次因贩卖淫秽光盘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但全部因其正值怀孕或哺乳期且贩黄数量较少而被决定不予执行。 2013年8月20日15时许,王某某在本市朝阳区酒仙桥西十里河河边处,在以20元4张的价格向路人出售淫秽光盘时被民警当场抓获。这一次,民警从现场起获淫秽光盘达140张。
最终,王某某因涉嫌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朝阳法院考虑到王某某曾多次因贩卖淫秽物品被行政处罚仍不思悔改,以及当庭认罪、悔罪表现情节,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的刑罚。 原文标题:屡教不改“贩黄女”终获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已先后9次被行政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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