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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4-2-25 18:12|查看: 343|评论: 0|来自: 人民网

云南嵩明小学教师猥亵学生被刑拘 校长被免职

人民网昆明2月25日消息,针对媒体报道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一小学学生被猥亵一事,嵩明县委宣传部25日就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2013年12月16日,嵩明县公安局杨林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出警,立即将嫌疑人陈某传唤到杨林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讯问,陈某对其猥亵学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晚,嵩明县公安局对该案以猥亵儿童罪立案侦查,17日凌晨对陈某刑事拘留。2014年1月10日,陈某经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2月6日,案件移交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18日,案件移交嵩明县人民法院审理。目前,案件已进入提起公诉阶段,等待法庭开庭审理。

鉴于案件受害人系未成年人,出于隐私保护和办案要求,案件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嵩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是县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对案件办理进行监督;二是教育系统开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教育良好形象”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整顿工作;三是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免除了罗良小学校长的职务,调整了工作岗位;四是做好受害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五是保护好受害学生隐私的同时,维护好社会稳定,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下一步,嵩明县将督促案件依法公正审理,待案件判决后,及时向社会通报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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