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阆中公安局回应捕杀犬只 称为避免群众被犬伤害
3月5日,微博上关于阆中市公安局民警捕杀犬只的文图,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现经阆中公安局调查核实,对当时的处置情况予以说明。
评论
『主编』 雷康 电话:1308 6666 318, 180 8010 2770 - 邮箱:3214616@QQ.com (如有侵权,务请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