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巴蜀网 门户 新闻存档国内 详细内容
发布者: 金达莱|2014-4-6 17:12|查看: 260|评论: 0|来自: 新华网

湖北规定生育单独二孩产假至少98天

新华网武汉4月6日电(记者:罗鑫 黄艳)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单独夫妇依法生育“二孩”,同样享受生一孩时的产假和生育保险待遇。生二孩的女职工将享受至少98天的产假,单位若没有为已育职工参保的,生育二孩的相关费用将由用人单位“埋单”。

据了解,生二孩女职工至少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费用的,其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也要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据悉,今年3月27日起,湖北省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现有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中,约七成有意愿生育二孩,预计增加46.6万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预计“十三五”时期,湖北省年均出生人口相比政策调整前增加不到10万人,且逐年递减,不会对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较大压力。新政策将有利于保持合理的人口结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北京城区建筑工地将全部安装视频监控 后一篇前一篇 老外收79国人收1000 中青报:钱多就该被坑吗?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 2002-2025,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5-5-4 15:55, Processed in 0.234000 second(s), 11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