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30日电(记者:毛一竹)去年8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上演惊险一幕,一公交司机私自驾驶公交车疯狂冲撞多名行人。29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被告人李某高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高因不服所在公交公司对其罚款、停班的处罚,怀恨在心,蓄意报复。2013年8月21日6时许,被告人有预谋地携带水果刀到公司割断了车载GPS线缆,擅自驾驶一辆空载公交车上路,随意撞击无辜行人及车辆,致1人死亡、10人轻伤、18人轻微伤,17辆车辆受损。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李某高辩解说:“我这么做是为了对抗公司无端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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