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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4-6-5 10:21|查看: 117|评论: 0|来自: 楚天都市报

市民骑车掉进无盖窨井 2次撤诉3次起诉找被告

本报记者袁黎 湖北日报大学生记者团龙文凤 通讯员:秦法

家住青山区的周师傅骑电动车,不慎连人带车掉进窨井里,摔得鼻子骨折脑外伤,还构成十级伤残。

周欲找城管部门打官司索赔,却因事发地是插花地带一度遇阻:青山说是化工区管,化工区说是洪山或青山管,洪山说是化工区管。来来回回,他两次撤诉三次起诉,才最终确定将化工区城管列为了被告。

尽管化工区城管庭上再次辩称自己不该负责,但青山区法院审理认定应由其担责,承担事故的八成责任,向伤者赔偿4.8万余元。

记者昨悉,化工区城管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该案经武汉中院终审维持原判的结果已于上月底生效。


骑电动车掉进了窨井

去年2月23日晚上8点多,青山45岁的周师傅骑着电动车下班回家,经武钢十号门前路段时,突然连人带车栽进路上一个没有盖子的窨井里,周师傅头部和脸部受伤,连呼救命。

路边小卖部的老板听到后帮忙报警,警方赶到将周师傅送医。经诊断,其鼻梁骨折,脑部受伤,脸部也有擦伤,住院半个月后花费1万元。出院后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人受伤了,电动车也摔坏了,周师傅非常生气,要找相关部门讨个说法。


两次撤诉才找准被告

该找谁呢?周师傅犯难了。因为该路段是插花地,附近人也说不清楚到底该谁管。

去年5月,周师傅先是起诉武钢,他认为窨井位于武钢门前的路上,肯定是武钢在管。法官立案后到现场勘验,得知实际上与武钢没有关系,应属青山区管。周师傅闻言主动撤回了诉状。

不久,周师傅再次递交诉状,状告青山区城管局。法院立案了,不过青山城管喊冤,说该路段早就划给了化工区,并出示行政区划图请出了测绘机构人员,向法官以示清白。

没办法,周师傅只得再次撤诉,重新起诉化工区城管局。法院再次立案,而化工区城管很快也来叫屈,其称虽然事发路段在行政区划上划给了化工区,但是城管项目没有移交,案子应该还是青山或洪山负责。

庭审焦点仍是该谁管

去年10月,法官干脆把青山、洪山、化工区城管部门都叫到一起,当面讨论。最终,洪山区拿着一份它和青山区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界线图告知:应属化工区管。

经历两次撤诉、耗时5个多月后,周师傅第三次起诉成功,终于确定了化工区城管局为被告。


化工区城管局被判赔偿

不过,化工区城管局依然不服。

今年1月,案子开庭时,化工区出示与洪山、青山之间厚厚一叠托管协议再次强调,事发路段曾属于洪山,后移交给青山,2010年移交化工区,“但里面没有包含城市管理这个项目,因此道路维护还得青山负责。”

但法官并不认可。经前番多次论证,法院认定该路段属化工区,那么路上的窨井盖管理自然也是化工区城管局来负责,井盖丢失导致惨祸就要对伤者担责。同时,法院认为周师傅自己也没尽到安全注意义务,遂判决周师傅自担两成责任,城管局担八成责任,赔偿周师傅4.8万余元。

记者昨日赶到事发路段,发现肇事窨井已经补上盖子。附近居民说,此前掉进井里的不止周师傅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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