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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5-7-26 21:21|查看: 198|评论: 0|来自: 中国民俗学网

羌族非遗传承保护中的政府参与

导语:羌年既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的首批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5·12大地震”后,笔者先后参与考察了邛崃油榨乡直台村、理县桃坪羌寨、汶川县阿尔村白家夺寨三地“羌年”的节日活动。通过纵向与横向的比较,并运用辩证的方法去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政府行为中存在的矛盾冲突。事实表明,政府是否参与具体的实践活动,在客观上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产生重大影响。

羌族在“5·12大地震”后是最先进行文化重建的少数民族。大地震使羌族的文化空间①、文化生态②遭到严重破坏,羌族文化的传承受到严重威胁,作为羌族重要民俗信仰的羌年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种种冲击与影响。震后,有的羌族村寨原址重修家园,而有的村寨则不得不异地重建,面临全新的文化生态环境。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的羌年节将会怎样进行是一个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问题。同时,在“羌年”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及具体实践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政府、学界、商界、新闻界以及社团组织都积极介入,各自扮演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其中,政府的行政行为一直是学者们讨论的热点,不乏批评之声。本文试图以笔者先后参与观察的邛崃油榨乡直台村、理县桃坪、汶川县阿尔村白家夺寨三地“羌年”的节日实践过程为例,在纵向与横向比较的基础之上,说明在实际情况中,政府是否参与具体的实践活动,在客观上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产生重大影响。


一:羌年的概况

羌年,又称“羌历年”,羌语叫“日麦吉”或“尔玛吉”,是羌族人民的新年节日,也是羌族一年中庆丰收、送祝福、祈平安的最为隆重的节日。羌年作为一种节日民俗,负载着羌族的价值观和文化取向,人们通过庆祝新年使羌族的传统、历史积淀和文化信息得以继承和传播。它于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庆典,一般为3~5天,也有7~8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十月初十。按民间习俗,过羌年时要还愿敬神、吃团圆饭、喝咂洒、跳莎朗,直到尽欢而散。它不仅是羌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更为羌族传统文化与民间艺术的核心传承人“释比”提供了展示、传播自身技艺的舞台。2006年“羌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列入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震后,迫于羌族传统文化保护的紧迫性,有关羌族传统文化保护的举措接连实施。2008年6月,由茂县、汶川县、理县、北川县申报的羌年,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年11月,由文化部命名的“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授牌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标志着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正式开始;2009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羌年被正式批准列入首批《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这一系列实践活动中,政府都发挥了主导作用,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二:震后的羌年实践

笔者参与的课题组在调查震后的羌年实践中选取了多个田野地点,这几个田野点各具特点,颇有代表性。理县桃坪羌寨,是灾后原址重建重点村寨,在政府主导下举办羌年;汶川县阿尔村白家夺寨,羌族传统文化保持较好,是自主主办羌年;邛崃市直台村,则属于灾后异地重建村寨,新的生态环境中其羌年实践同样值得关注与研究。因此,本文的论述是基于上述三个田野调查点的实际情况而展开。1:

(一)异地重建后的直台村“羌年”

“5·12大地震”后,原汶川县龙溪乡直台村整体异地安置在邛崃市油榨乡南宝山农场,成为成都市唯一的羌族村。为了纪念故乡,这个移民聚居的村子也叫直台村。地震之后两年,即2010年11月6日,农历十月初一,“新生”的直台村在政府的参与下恢复了六十年前的传统节日习俗,过上了集体性的羌历新年。

1.节前准备

  2010羌年前,邛崃市政府下发文件《庆祝羌民族羌年活动工作方案》,确定以“喜庆羌年、共创未来”为羌历新年活动的主题。并且对羌年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日程进行了详细安排,明确了十五个部门的责任人及其具体分工。

2010年10月30日上午,直台村召开村民大会,对即将到来的羌年做出具体安排。根据《邛崃市油榨乡直台村庆祝羌年活动细化方案(初稿)》,按照油榨乡政府的要求,将工作人员分为现场指挥组、活动准备组、安全保卫组、现场“礼房”组、后勤保障组、接待迎宾组、应急处置组、水电保障组、媒体接待摄影组共九个工作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而十月初一当天的活动议程更是细分为八个环节:寨门迎宾、阅感恩廊、敬献羌红、迎宾致辞、匝酒迎宾、新年慰问、把酒言欢、欢送来宾。在村民大会上,直台村全体议事会成员负责营造节日气氛,安排每家每户贴春联、挂红灯笼、在村内主要道路挂红灯笼及标语,而修建临时性神庙以祭祀还愿的重任就交给了村中一干六七十岁的老人,并由指定村委负责。

由此,从10月30日开始,直台村提前7天就开始按照计划进行羌年的前期准备工作。为了祭祀的顺利进行,人们平整出祭祀场地、修建临时性神庙、砍来杉杆、学习制作白旗、制作羊皮帽、反复排练歌舞、从汶川运回白石、购买祭祀用品三只白羊、三只公鸡以及咂酒等等。

2.节日过程

节日当天,直台村村民在外打工的家人、外地的亲戚和朋友、邻村村民、媒体记者、邛崃的游客都聚集在直台村。全体村民都身穿羌族传统服饰,喜气洋洋。整个公共空间里大量采用并集中展示了象征本民族文化的民俗符号。在祭祀仪式中,羊皮鼓点、杉木杆、白羊、乐声、神庙、白石、释比念经,不仅令社区以外的人感到新鲜,也让本村村民格外激动,大家无论男女老幼,都热烈地簇拥在释比周围,奔跑着,凝视着,拍摄着,共同参与并见证这一神圣的时刻。

在午间“坝坝宴”的席桌上,每个直台村村民都收到了邛崃市政府分发的100元红包,大家欢笑着观看了一台汇聚了本村歌舞、邛崃二中、团市委、老年协会等单位精彩节目的文艺汇演。

晚间,烤羊肉篝火晚会和夜空中灿烂的烟花使整个直台村羌年的庆祝活动进入又一个高潮。

在节日中由于媒体全程摄录,当晚,许多直台村村民都守在电视机前仔细观看新闻直播画面。当看到各地庆祝羌年的情景,特别是异地安置区时,大家都异常兴奋,欢声笑语中大家又热烈地讨论并憧憬着下一个节日的来临。

(二)原地重建的理县桃坪寨“羌年”

桃坪羌寨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被理县政府选为民族文化旅游村寨,开展以羌族民族文化风情为主题的旅游观光接待。5·12大地震之后,为抢救保护古羌建筑文化和促进灾后旅游业蓬勃发展,理县政府一方面对老寨进行保护性维修,另一方面在桃坪老寨旁新征120亩土地建设了桃坪新村。近几年来,随着地方政府对桃坪羌寨的旅游开发的深入,政府把羌年作为可以进行开发的旅游文化资源,纳入到了桃坪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视野之中。

2010年11月6日,在桃坪新寨子的莎朗广场上举办了由理县政府组织的第五届“羌历新年暨‘花儿纳吉’赛歌节”,其主题为“铭恩奋进,羌风羌韵”,将“羌年”与“赛歌节”整合在一起,吸引了大批游客前往观看。

1.节前准备

在“羌年”之前,理县桃坪、通化、木卡、薛城、蒲溪五个乡镇的众多当地群众表演者都在紧锣密鼓地准备着演出节目。11月5日上午9点,五个乡镇的表演者在桃坪新村的莎朗广场按照节目演出的顺序进行了彩排。

2.节日过程

2010年11月6日,农历十月初一。早上七点半,在桃坪新村的莎朗广场上,五个乡镇的参赛队伍开始了节目正式开始之前的最后一次彩排。大家都身着传统的节日盛装,用其本真的形象,全景展现了古羌民生产、生活的场景和古羌文化厚重的积淀。省内的各大媒体和众多的游客也蜂拥而至,竞相拍照。

上午十点半,庆典节目正式开始。整个演出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的主题是“祭山还愿,祝福太平”,其核心是羌族传统的羌年祭祀活动,由来自蒲溪乡休溪村的王福山老释比主持。他通过羊皮鼓舞、唱经、献祭,完成了庆祝还愿的祭祀仪式。紧接着人们吹起了唢呐迎宾曲,表演了羌族“多声部”、“拐耙子”和“迎亲歌”。第二部分是整个赛歌节的重要环节,主题是“花儿深情,吉祥欢歌”。五个乡镇的参赛队进行赛歌,同时展示了羌族民众的生活场景。第三部分通过“羌笛、口弦表演”、“桃坪羌舞”、“羌族原生态情歌对唱”、“羊皮鼓舞”、“原生态歌曲《尼玛啦啦耶》”体现了其主题“和谐盛世,铭恩奋进”。最后一部分是谢幕曲──欢迎您到桃坪来。

晚上七点,桃坪的男女老少、湖南援建的工人以及外地的游客一起聚集在桃坪老寨子的祭祀广场上参加篝火晚会。热闹、喜庆的羌历新年在篝火的掩映下,在羌族民众欢快的莎朗舞中圆满结束。

(三)震后传统村寨阿尔村白家夺寨的“羌年”

阿尔村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龙溪乡,地处岷江上游,是龙溪乡管辖的一个行政村,共有四个自然村寨:巴夺寨、阿尔寨、白家夺寨、立别寨。村中99%的村民为羌族,保存着较典型的羌族北部方言和羌族传统文化。加上20世纪70年代以前交通不发达,与外界接触少,民族源流比较单一,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本民族的特色。2:2010年的阿尔村白家夺寨羌历新年,基本上属于当地村民自行组织的传统节日,不仅汶川县政府未参与其中,即使是类似村委会这样的农村基层组织,也没有参与进来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

1.节前准备

按照传统,阿尔村四个自然寨是分开过自己的年。但是直到11月4日,农历九月二十八,当地村民都不清楚具体安排,彼此间也没有统一的答案。阿尔村羌年具体承办人(组织者)也无法确定,就连当地的国家级释比传承人朱金龙也要被请到附近的水磨镇做羌年仪式。另一位释比余世云也不知道是否要举办羌年、由谁主办。

农历九月三十日下午,白家夺寨终于开始“羌年”的准备工作。不过人们仅是准备了七根杉木杆、一只公鸡和两只山羊,一棕一白。而祭祀仪式上需用的物品,如杉杆、白旗、月亮馍馍、太阳馍馍等等都要在十月初一早上才做准备。此外,负责购买白纸的村书记当时还在水磨镇。

2.节日过程

2010年11月6日,农历十月初一,早上8点左右,两位释比及几位村民聚集在村组长家进行祭祀前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共分四部分:装饰杉杆、制作月亮馍馍和太阳馍馍、制作白旗、准备祭品。

中午12点左右,人们出发前往老寨子。参加仪式的人约摸二三十人左右,除了主持仪式的两位老释比外,还包括领羊人两人,举杉杆七人,拿白旗一人,拿盆子一人,背背篼一人,带火枪一人,拎祭祀用公鸡一人。其余白家夺寨的村民约摸十几人跟在队伍的后面。在半山腰时人们商量选定了一块较平缓的辣椒地(平坝子)开始布置祭坛。祭坛布置好后,释比开始祭祀还愿。唱经、打羊皮鼓,清洁祭品,祭祀山神、牛王和玉皇,最后用玉米面制作象征性的面塑,用刀砍碎,避免庄稼来年被动物糟蹋,祈祷风调雨顺。大约下午1点40,祭祀活动基本结束,持续时间约一个半小时。

晚上六点,白天参加羌年祭祀活动的村民们和村领导(全部是男性)到村组长家聚餐,一起喝羊肉汤。至此,整个“羌年”庆祝活动在模糊中开始,在简单中结束。


三:“羌年”非遗传承保护与政府参与

从以上事例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实际情况中,政府是否参与具体的实践活动,在事实上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产生重大影响。

首先,从纵向对比来看,政府参与下的直台与桃坪“羌年”节日过程与村民自发进行的白家夺“羌年”节日过程有着显著区别。

(一)确定与模糊,规划与临时

直台与桃坪的“羌年”办不办,怎么办都是确定无疑的。政府参与下的“羌年”都有着明确的计划、安排以及责任分工。确定了节日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议程、前期准备、责任要求,详细规划了羌年节的整个过程,构建了一个严密的组织体系,将个人、群体、组织纳入其中,实现了国家与乡村的互动。

反观村民自发进行的“羌年”活动,人们处于一种无组织状态,过不过?谁来过?怎样过?在节期临近时还是一个谜,大家都茫然无措。临时决定,潦草开始,匆忙结束。本应是一个盛大隆重、欢乐的节日,最后却仿佛变成了可有可无的负担。

(二)重视与轻视,丰富与简单

政府参与意味着对节日实践活动的重视。直台村过羌年举行集体性祭祀还愿仪式那已经是大约六十年前的事了,在地震之前一直是各个小团体之间单独祭祀。异地安置后,政府参与直台村“羌年”祭祀活动,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久远的传统,唤醒了人们的记忆,同时还给予了经济上的大力支持,准备了丰富的祭祀用品,促成了复杂而隆重的祭祀仪式和欢庆内容,使所有的参与者都沉浸在浓厚的节日氛围之中,感受到了过年的愉悦。

白家夺的“羌年”,准备匆忙而简单。祭品较少,月亮馍馍和太阳馍馍也是临时仓促制成。突然开始,匆匆准备,仿佛一首乐曲,还未达至高潮便已嘎然而止。

(三)狂欢与平淡,关注与淡漠

传统的羌年节除了祭祀活动之外,还有祭祀之外的娱乐活动。在节日里,人们感恩还愿,一同狂欢。政府参与的羌年节,大大提升了民众内心对本民族文化的珍视、认同与自豪感,不仅调动了本村人的积极性,甚至也具有辐射临近区域的影响力。参与者的范围在不断扩大,村民、媒体记者、普通游客、非政府组织、学者等都加入到这场狂欢中来,既拓展了传媒渠道,加强了与外界的联系,同时也促进了民族间的理解与交流。

村民自发进行的“羌年”活动,参与者不多,在静悄悄中开始,也在静悄悄中结束,无风无波,平平淡淡。有仪式无狂欢,有庄重乏喜悦,有庆祝却不丰满,在仓促与匆忙间淡淡地结束。

其次,再从横向来看,由于政府参与历史及程度的差异,无论是“羌年”的规模或是影响力的大小,直台村都无法与理县桃坪寨相提并论。理县桃坪“羌年”与“赛歌节”已经形成惯制,目前已经是第五届,其影响力日渐深远;直台的“羌年节”却很有可能昙花一现。直台村村民也坦言明年究竟过不过羌年,怎么过羌年,还要看政府的态度,特别是有没有资金方面的支持。可见来自政府层面的推动和支持,将会有力地促成传统民俗活动的恢复、发展和繁荣。


四:政府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角色与意义

虽然学界也强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过程中,政府介入会导致诸多问题。诸如,政府行政行为介入会破坏非物质文化的自然生存状态;容易混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保护主体与传承主体的责任;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成“标签”和“摇钱树”,进行过度的或者不当的开发利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使传统文化在变味的重复活动中失去应有的尊重与尊严;将传统民俗演变成官俗,使传统节日遗产在保护中遭到“保护性”破坏和破坏性的“保护”3:等等。的确,我们也不否认政府参与其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事实上,直台村与桃坪寨羌年就是一场政府权力操控下的隆重而盛大的文化表演。这场表演可以说是神圣与世俗、传统与现代以及象征与权力的深深纠结。

但是,我们应该用辩证的方法去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政府行为中存在的矛盾冲突。我们首先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流变性4:,首先必须要保护它,让它“活着”,然后才能谈到传承,这是第一位的问题。所以是否能实现活态传承,是我们判断一个传统节日能否得到科学保护的最佳尺度。以羌年为代表的传统节日遗产的保护工作倘若没有政府参与,没有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助,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可能得到妥善保护;没有政府参与进行有效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可能自生自灭;倘若远离了政府主导性力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会更快地消亡。另一个典型事例是2009年在理县蒲溪乡休溪村举办的第五届“羌历新年暨‘花儿纳吉’赛歌节”,由于大雪而被迫取消。当村民得知取消的消息时,都非常沮丧,甚至有的村民说他们都没有过节的心情。“过”与“不过”,看似简单,却是传承的根本。

因此,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会产生重大影响。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原则本就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5:即使这节日过程是文化展演,但民俗本就存在于表演之中,作为一种文化沟通形式,它使群体的成员共同经历着文化互动。族群的集体记忆在节日中以操演的方式来进行传送、保持、适应。节日庆典中既复活了旧的集体记忆,又制造了新的集体记忆,为人们所认可和接受,也使文化得到了延续。在表演空间中人们大量采用并集中展示象征本民族文化的民俗符号,这不仅是对本民族文化的自我证明和自我反映,而且从一个侧面也表现出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认同与坚持。通过官方与民间几种力量的共谋,恢复传统并进行创新,在这种互动关系中,通过文化的操演或文化表演,实现了传统文化的传承。而政府参与及多方共谋,为操演提供了必备的条件。

因此,即使以“羌年”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文化展演的形式存在,但是通过操演或文化表演这种文化适应方式,民俗文化能够得到延续和传承。给予操演的条件,让操演变成一种惯例或适当行为,也不失为一种民俗文化的保护与发展方式,文化就是在变迁中传承并发展的。当然在此过程中,政府参与其中必须要考虑“度”的问题,既充分尊重羌族民众主体意愿,听取他们对本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意见和声音,充分发挥他们保护羌族传统文化的主观能动性,强调他们在保护发展过程中的主体性,也要鼓励羌族民众与文化传承人适当地进行文化创新,以维护文化传统正常的新陈代谢和自我更新的机制。


※ 注释

①文化空间作为人类学的一个概念,指的是传统的或民间的文化表达方式有规律性地进行的地方或一系列地方。同时“文化空间”或曰“文化场所”(CulturePlace)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使用的一个专有名词,用来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形态和样式。“文化空间”是一种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其存在的核心价值和理论依据在于它完整地、综合地、真实地、生态地、生活地呈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

②文化生态学(Cultural Ecology)认为环境与文化并不是两个不同的方面,而是辩证式的相互因果关系。其代表人物是斯图尔德(JulianSteward)。他认为生态环境对文化有着重要影响,世界上存在的多种生态环境造就了与之相适应的多种文化形态和进化途径,环境的适应是所有文化生态学的基础。


§ 参考文献

1:课题组.邛崃市油榨乡直台村、理县桃坪、汶川县阿尔村白家夺寨“羌年”调查报告(未刊稿)R:

2:何斯强,蒋彬.羌族:四川汶川县阿尔村调查──中国民族村寨调查丛书M:.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

3: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政府角色J/OL:.(2011~03~23). http://www.ihchina.cn/inc/detail.jsp?info_id=1635

4: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5: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编.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Z:.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

(本文原载《民族学刊》2011年第6期,文中图片、图表等请参见纸质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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