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经·中山经》“中次七经”载:“又东二百里,曰姑之山。帝女死焉,其名曰女尸,化为草……”《中山经》“中次七经”有16 座山,山间之水多入伊水、洛水,其地理位置当在河南西部,其中的“姑之山”也应在河南西部,它与长江边的巫山南北相距约280 公里。《山海经》里姑之山的帝女( 名“女尸”) 死后化为草,嗣后,逐渐演变成巫山的瑶姬神女故事,真有点南辕北辙的味道。 《史记·五帝本纪》载:“轩辕氏之时,神农氏世衰……( 轩辕) 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蒋南华《炎黄五帝年代考释》说:“炎帝之生年……公元前5080 年……黄帝的生活年代大概是公元前4660 年~ 前4550 年左右……舜生于公元前2277 年,禹则生于公元前2257 年左右。”《山海经·海内经》载:“炎帝之孙伯陵……黄帝生骆明……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湮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鲧复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世本》曰:“黄帝生昌意,昌意生颛顼,颛顼生鲧( 禹之父)。”《史记·夏本纪》载:“禹者,黄帝之玄孙而帝颛顼之孙也。”《中山经》“中次七经”所说“帝女”,一般认为是炎帝之女,她与大禹相隔了许多代,他俩是走不到一起的。 战国时期的宋玉,主要活动于公元前298~ 前263 年,其《高唐赋》有:“昔者先王尝游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巫山之女也,为高唐之客。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王因幸之。”其中的“先王”指楚怀王( 前328~ 前299 年在位)。这个“巫山之女”比大禹晚数千年,宋玉并没有称之为“瑶姬”,当然与大禹没有丝毫关系了。 《文逊卷三十一江淹《杂体诗三十首》之十一《杂体拟潘岳述哀诗》“尔无帝女灵”句,李善注:“《宋玉集》云: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之野……自云:我帝之季女,名曰瑶姬,未行而亡,封于巫山之台。闻王来游,愿荐枕席。王因幸之。”《文逊卷十六江淹《别赋》“惜瑶草之徒芳”句,李善注:“宋玉《高唐赋》曰:我帝之季女,名曰瑶姬,未行而亡,封于巫山之台,精魂为草,实曰灵芝。”李善( 约630~689) 是唐代江都( 今江苏扬州) 人。李善引《宋玉集》说:“我帝之季女,名曰瑶姬”,这是错误的。宋玉只说“巫山之女”,未说“帝之季女”,更未说“名曰瑶姬”。李善说“精魂化为草,实曰灵芝”,明显是《山海经·中山经》“中次七经”的“帝女死焉,其名曰女尸,化为草”的改写,而且将其放在宋玉的名下。宋玉并没有说过这样的话。这里李善是在移花接木、偷梁换柱。 唐代余知古撰《渚宫旧事》卷三《周代下》引《襄阳耆旧传》说:“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之台……曰:我夏帝之季女也,名曰瑶姬。未行而亡,封乎巫山之台。精魂为草,摘而为芝。”以上引述与李善所注相似,不同的是将“帝之季女”改为“夏帝之季女”,这个改动也是没有依据的。如果这个“夏帝”是指大禹,或指大禹之子启,那么,“夏帝之季女”与大禹搞“婚外情”云云,则殊为荒谬。 《太平御览》卷三百九十九《人事部四十应梦》引《襄阳耆旧传》说:“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之野……曰:我帝之季女也,名曰瑶姬,未行而亡,封于巫山之台,精魂依草,实为茎之( 灵芝)。”《水经注》卷三十四《江水》载:“宋玉谓天帝之季女,名曰瑶姬,未行而亡,封于巫山之阳,精魂为草,实为灵芝。”以上引述仍受李善的影响,断不可信。《山海经·海外北经》载:“禹所( 导) 积石之山在其东,河水所入。”《山海经·海内西经》载:“河水出东北隅,入禹所导积石山。”《山海经》记述大禹治水,“所导积石山”,并没有什么“瑶姬”帮助大禹治水之事。《史记·夏本纪》较详细地记述了帝禹的事迹,也没有说到帝禹治水得到所谓瑶姬的什么帮助。 纪连海先生在电视讲座《大禹的爱情故事》( 上海电视台2008 年3 月中旬播出) 中说:瑶姬是炎帝的女儿,给大禹送“红宝书”,帮助大禹治水,是大禹的情人; 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是受婚外情所困。我们认为这种说法完全没有依据。在“512”汶川大地震中遇难的北川学者、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禹羌文化研究所原所长谢兴鹏先生生前曾质疑:“说瑶姬是大禹的情人不是纯属虚构的无稽之谈吗?” 杜光庭( 850~933) 是唐末五代道士,咸通中举进士不第,入天台山修道,晚年隐居青城山,其《墉城集仙录》载:“云华夫人,王母( 西王母) 二十三女,太真王夫人之妹也。名瑶姬……时大禹理水,驻山下……因与夫人相值,拜而求助。( 瑶姬) 即敕侍女授禹策召鬼神之书……助禹……决塞……以顺其流。禹拜而谢焉。”闻一多《高唐神女传说之分析( 补记)》说:“《集仙录》虽把高唐神女与涂山氏合为一人,但我仍然不主张她们本是一人”;“《集仙录》上说云华夫人是王母第二十三女,当然是后世道家捏造的谱系。”把道家捏造的“云华夫人( 瑶姬)”助禹“理水”,当成信史讲述,实属不当。退一步说,杜光庭只说瑶姬助禹治水,禹拜而谢,并未说过两人有什么“婚外情”。 《史记·夏本纪》载:“禹为人敏给克勤; 其德不违,其仁可亲,其言可信……”在洪水滔天的危难之际,帝舜命禹:“女( 汝) 平水土”。“禹遂与益、后稷奉帝命,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薄衣食……以开九州,通九道……于是帝( 舜) 锡( 赐) 禹玄圭,以告成功于天下。天下于是太平治。”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大禹品德高尚,在艰苦的十三年治水岁月里,克勤克俭,劳身焦思,薄衣食,过家门而不入,直到治水成功。可以说大禹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 在尧、舜、禹时代,还没有实行一夫一妻制。尧在选择接班人时,众人推荐虞舜,《尚书·尧典》载:“帝曰:‘我其试哉! 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厘降二女于妫I,嫔于虞。”译成白话是:“尧帝说:‘让我试试他吧! 我把两个女儿嫁给舜,从两个女儿那里观察舜的德行。’于是命令两个女儿下到妫水的转弯处,嫁给虞舜。”毛泽东《答友人》有“九嶷山上白云飞,帝子乘风下翠微。斑竹一枝千滴泪,红霞万朵百重衣。”其中“帝子”即指尧的两个女儿( 即嫁给舜的娥皇、女英)。《史记·五帝本纪》载:舜“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 禹取涂山氏之女女娇,女娇若有妹,其妹及女娇的侍女都可能成为禹的妾。《吕氏春秋音初篇》载:“禹行功,见涂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涂山氏之女乃命其妾待禹于涂山之阳,女乃作歌曰:‘候人兮猗!’实始作南音。”以上记载说明,禹在涂山娶了妻同时纳了妾。洪兴祖《楚辞补注》对于屈原《天问》“焉得彼涂山女”注:“《吕氏春秋》曰:禹娶涂山氏女,不以私害公,自辛以甲四日,复往治水。”大禹娶妻四日,即告别妻妾辛劳于治水第一线,即使经过家门,亦无暇进门会见她们。大禹已将治水视作高于一切的神圣使命。在使命未完成之前,他哪会有心思去搞什么婚外情? 而历史文献也没有过这样的记载。 在禹治水之前,是禹的父亲鲧在治水。《尚书·尧典》载:帝尧据“四岳”推荐,用鲧治水,结果是“九载,绩用弗成”。帝舜即位后,“流共工于幽州……殛( 流放) 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史记·夏本纪》载:“当帝尧之时,洪水滔天……尧求能治水者,群臣四岳皆曰鲧可……于是尧听四岳,用鲧治水。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舜登用,摄行天下之政……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于羽山以死。”鲧辛劳治水九年没有成功,被认为有罪而流放羽山,死在羽山。屈原在《天问》里提出了疑问:“顺欲成功,帝何刑焉?”是说,顺应治水欲成功,帝舜为何要对鲧施刑罚? 这问题提得不无道理。如果让鲧也治水十三年,也许会成功的。禹担当神圣的治水大任后,可谓命若悬丝,时时刻刻不敢懈担禹治水九年,仍然没有成功,被殛羽山的命运可能会降临。《史记·夏本纪》说禹“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一是禹肩负为“天下太平治”的重任; 二是有鲧遭殛而死的前车之鉴,这才是禹“不敢入”的原因。禹连妻妾都“不敢”见,敢在外面搞婚外情? 再说禹的高尚品德也决定他与婚外情无关。谢兴鹏先生针对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是受婚外情所困之说,认为是“对华夏祖先的亵渎”,批得有理。 注释: [ 1] 蒋南华:《中华文明七千年》,人民出版社2002 年版,第270 页。 [ 2] [ 5] 谢兴鹏:《质疑纪连海<大禹的婚外情>》,致上海电视台信函,2008 年3 月22 日。 [ 3] 闻一多:《神话与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年版,第84、121 页。 [ 4] 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5 年版,第97 页。 ⊙ 作者单位: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成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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