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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

胆大包天!十九大后,首个涉嫌这两项罪名的“老虎”,是王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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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笼包 发表于: 2020-10-26 12:05:56|只看该作者

王立科主动投案后,江苏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开会表态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王立科主动投案后,江苏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开会表态

  10月24日晚8点,官方宣布: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江苏当地媒体报道,10月25日下午江苏省委政法委召开委员会议,10月24日晚和25日江苏省公安厅先后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党委(扩大)会,10月26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中央对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

江苏省委政法委
  要把思想和行动聚焦到履行职责使命上来,同时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10月25日下午,江苏省委政法委委员会议在南京召开,传达中央对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学习贯彻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近期全省政法工作。江苏省委副书记任振鹤出席并讲话。各设区市委政法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任振鹤指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严惩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省政法各单位和政法系统党员干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拥护中央决定,旗帜鲜明支持中央对腐败行为的惩处,旗帜鲜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维护政法机关政治稳定。要把思想和行动聚焦到履行职责使命上来,心无旁骛干好当前工作、做好应该做的事情,同时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实际行动守初心、担使命,切实维护政法系统队伍稳定。要把思想和行动落脚到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来,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严明工作责任,紧而又紧、细而又细地抓好维护安全稳定的各项措施,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
  任振鹤强调,今年是全面小康决战决胜之年,也是两个五年规划交接之年。全省政法机关要全力抓好年度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查漏洞、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各项工作善作善成。要科学谋划“十四五”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明确今后五年政法各领域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思路和重点举措,引领和推动江苏政法工作走在前列。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坚持从领导班子做起、从关键少数抓起,严明纪律规矩,做到利剑高悬,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为政法机关履行使命提供坚强保证。
  任振鹤要求,省政法各单位、各设区市委政法委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正创新、开拓奋进,最大限度地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优势转化为政法工作效能,为夺取“双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政法力量。

江苏省检察院
  坚决清除影响检察工作发展和检察队伍形象的顽瘴固疾、害群之马
  10月26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和省委政法委委员会议精神,通报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履行政法机关职责使命、全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旗帜鲜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的具体措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省检察院党组坚决拥护党中央对王立科审查调查的决定。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常委会和省委政法委委员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立场问题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拥护中央决定,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精神上来,确保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会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近年来党中央持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尤其是今年下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国政法单位一批领导干部相继被立案查处,其中一些就是我们的身边人身边事,在社会上引起极大震动,对我们的教训也极为深刻。全省检察人员尤其是各级检察领导干部要切实认清形势、头脑清醒,从这些被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事人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更加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不能有半点马虎和松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政治生态。各级检察院领导作为关键少数,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约束自己,从严遵守党纪国法,净化朋友圈、生活圈、交往圈,始终坚守清正廉洁底线。
  要持之以恒落实“三个规定”,主动填报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全省检察人员“十条禁令”,加强对检察权全过程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以案谋私,自觉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用来为人民服务。要加强对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的指导督促,认真落实省院党组下发的《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方案》和《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查纠检察队伍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省检察机关要不等不靠行动起来,把开展警示教育和集中查纠问题,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持续抓好,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决心,坚决查摆整治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清除影响检察工作发展和检察队伍形象的顽瘴固疾、害群之马,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检察队伍。

江苏省公安厅
  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另据“江苏警方”消息,10月24日晚和25日,江苏省公安厅先后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党委(扩大)会,传达省委常委会和省委政法委委员会议精神,通报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情况。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旸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王立科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定立场,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省公安厅党委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全省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辅警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全面深入抓好公安队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能力素质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决建设过硬公安队伍。
  会议强调,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全省公安机关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对公安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省公安民警要切实站稳政治立场,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事关全局、事关政治方向、事关根本原则等重大问题上,一定要做到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
  会议强调,要严守政治纪律规矩,全省公安机关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各级领导干部、全体公安民警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通报精神,坚决拥护中央决定,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确保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在全省公安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会议强调,要严抓队伍监督管理,全省公安机关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打造铁一般的队伍。要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构建完善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压紧压实监督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省公安厅从严管党治警十项措施,全面强化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廉洁纪律,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三个规定”,从严规范权力行使;要加强队伍建设质态研判评估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加强民警工余时间有效监管,教育引导民警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对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和苗头,要做到早提醒、早警示,严防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要扎实抓好“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深入整治顽瘴痼疾,进一步纯洁公安队伍,净化警营生态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民谋利,自觉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坚持依法用权、审慎用权、秉公用权,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实际行动守初心、担使命。
  “政事儿”注意到,今年7月,中央政法委部署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为期四个月,江苏省徐州市(本级)及云龙区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是试点之一。
  当时,王立科表示,“要不断创新队伍建设的思路办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提升,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做法。要深化政法队伍建设的规律性认识,通过教育整顿探索破解影响政法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拿出一批有深度、有价值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今年10月16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第二次交流会。据报道,截至10月7日,试点地区有1546名政法干警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或投案自首,立案审查373人,处分处理1040人。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公室主任陈一新提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
  他表示,“自查从宽”,就是对那些主动自查、主动坦白、真心悔过的干警,依纪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分。但“自查从宽”是有底线的,不能无视法纪规定,随意降格、特殊照顾。对那些只交代“鸡毛蒜皮”小事而隐瞒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旦发现,必须依法依纪从严处理。“被查从严”,就是对那些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违纪违法干警,加大组织查处力度,坚决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几天后,王立科主动投案。
  王立科投案当晚,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通报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情况。常委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资料源自:荔枝网、《新华日报》、“江苏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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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宝 发表于: 2020-10-25 23:23:41|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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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科因何落马?问题干部主动投案成常态

源自:《财经》杂志
原文标题:王立科因何落马?问题干部主动投案成常态|反腐记

  政法系统又有高官落马。10月24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现年55岁的王立科,长期任职于政法系统,曾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称号,与重庆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有交集,此次主动投案备受外界关注。
  王立科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10月22日,他参加了江苏省全国双拥模范表彰会议。10月21日,王立科主持了江苏省委政法委举行的“常鸣防微杜渐警钟、永固拒腐防变堤坝”为主题的讲坛。王立科表示,政法队伍肩上责任重、手中权力大、面临诱惑多,要坚持从严管党治警一刻不放松,努力做到常鸣防微杜渐警钟、永固拒腐防变堤坝。
  王立科是今年江苏的“首虎”,也是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
  王立科主动投案的背后,正值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查纠问题的攻坚阶段”。《财经》记者注意到,仅10月下旬以来,政法系统已有多位人士主动投案。
  在王立科落马的当晚,有法律界人士对《财经》记者评论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已进入“自查自纠”倒计时阶段,“主动投案可以争取宽大处理,估计接下来还会更多官员选择主动投案。”

长期任职公安系统
  王立科于1964年12月出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他从1980年开始参加工作,长期在辽宁省公安系统任职。他从辽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开始做起,之后历任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在王立军任锦州市公安局局长时,王立科任该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8年9月,王立科调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2009年8月兼任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3个月后成为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之后又出任大连市副市长。2012年11月,王立科出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3年3月,王立科跨省调往江苏,任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3年12月晋升江苏省副省长。
  2015年11月,王立科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并兼任省公安厅厅长至2017年7月,成为江苏省政法系统“一把手”。
  在王立科落马前,他有下属被查。7月31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江苏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原总队长、刑事侦查局原局长罗文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王立科任江苏省公安厅长期间,罗文进从江苏省公安厅反恐怖工作总队总队长兼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调任为刑警总队总队长、刑事侦查局局长,晋升副厅级,于2018年7月退休。
  此外,9月25日,辽宁省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白月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在王立科在辽宁省政法系统期间,白月先历任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辽宁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等。
  10月24日晚,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通报王立科投案情况。会议指出,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永葆共产党人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要以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为鉴,全面加强省级领导班子建设。

主动投案成为常态
  王立科是今年第17位落马的中管干部。前16位分别是:福建省委原常委、副省长张志南;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河北省委原常委、副省长张和;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任华;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海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勇;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国强;文化和旅游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金早;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骆家駹;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伟;青海原副省长文国栋;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文清;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董宏;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刘宝华。
  10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文章,解读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数据。文章提到,高压震慑之下,主动投案成为越来越多问题干部的选择。问题干部主动投案成为常态,反映出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始终不减。
  《财经》记者梳理发现,10月以来,官员主动投案的案例明显增多,其中政法系统干部主动投案尤为常见──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助理郭培鸿、云南省楚雄州检察院检察长周映枢、云南省玉溪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昌、山西省阳泉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明华等都在近期选择了主动投案。
  政法系统官员主动投案的背后,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的持续推进。
  7月8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在北京召开,宣布启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成立“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公室”,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担任办公室主任。陈一新在会议上表示,教育整顿试点是一项紧迫而重大的政治任务,必须大胆探索实践,敢于动真碰硬,要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一次“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
  此次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为期3个月,从2020年7月至10月,分学习教育、查纠问题、整改总结三个环节。
  自试点展开以来,除上述多位政法系统干部投案,还有多位政法系统高官落马。8月18日,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被查,成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第一个落马的省部级高官。此外,也有多位省管干部被查,江苏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严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贾小刚、山西省高院原常务副院长梁权等均在此次行动期间落马。
  10月16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第二次交流会。陈一新强调,试点地区在教育整顿试点第二环节强化思想和政策引导,敢于动真碰硬,善于触及要害,不断创新举措,查纠问题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他还表示,要“再接再厉抓好查纠问题环节工作,严格依法依纪,在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上再发力,确保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为明年全国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提供可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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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弦有谁听 发表于: 2020-10-25 20:45:53|只看该作者

官宣王立科投案当晚,江苏省委常委一致表态:坚决拥护中央决定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官宣王立科投案当晚,江苏省委常委一致表态:坚决拥护中央决定
⊙记者:许腾飞

  10月24日晚8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刊发消息,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新华日报》报道,当晚,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通报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情况。常委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审查调查,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以实际行动表明,不论什么人,不论在什么岗位,不论职务有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惩处。江苏省委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永葆共产党人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会议强调,要以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为鉴,全面加强省级领导班子建设。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班子成员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夯实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永葆对党绝对忠诚。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始终恪守“五个必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牢记初心使命,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时刻不忘手中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严格约束自己,从严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能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真正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要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从严教育管理干部,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行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坚决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保持工作的有序推进,自觉维护团结稳定大局。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奋力夺取“双胜利”,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据公开简历,王立科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长期在辽宁任职,2013年调任江苏,2015年11月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他16岁参加工作,1982年10月,不到18岁时成为锦州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自此进入公安系统。此后22年间,历经派出所副所长,公安局交警队教导员,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公安局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等职。
  2006年12月,王立科异地调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后接任葫芦岛副市长。两年后,于2008年9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次年调任大连,后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等职。
  2013年3月,王立科跨省赴任江苏,任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当年年底晋升副省长,2015年11月任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并继续兼任省公安厅厅长至2017年9月卸任,至此次主动投案。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王立科最近一次工作动态,是主动投案两天前。
  据《新华日报》10月23日报道,10月22日,江苏省全国双拥模范表彰会议在南京召开。王立科主持会议;当日,江苏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王立科出席会议并讲话。

★ 人物履历
  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1980.12辽宁省北镇县建设局房管所房管员
  1981.07辽宁省北镇县自来水公司政工员
  1982.10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
  1987.01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副所长
  1987.12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交警队科员、副教导员、教导员(其间:1990.08-1992.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86.09-1988.07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党务与行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3.09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1994.08明确为正科级)
  1998.08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副处级)
  1999.12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2.06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06明确为正处级)
  2004.06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6.12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08辽宁省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6.08-2008.0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9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
  2009.08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9.12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04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11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3.03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3.12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5.11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7.07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17.09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2020.10主动投案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三届江苏省委委员、常委,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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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中苦冰 发表于: 2020-10-24 21:35:49|只看该作者

王立科成今年第17位被查中管干部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王立科成今年第17位被查中管干部

  打虎拍蝇不停歇,又有一名副部级干部在周末被宣布落马。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24日晚8点发布消息,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王立科早年长期在辽宁省内基层公安系统任职,曾任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立科于2013年3月南下调任江苏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当年12月当选江苏省副省长,跻身副部级干部之列。2015年11月,王立科出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并兼任省公安厅厅长至2017年7月。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王立科此番属于主动投案。在反腐败的高压震慑之下,主动投案成为越来越多问题干部的选择。
  10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同一天发布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华,浙江省嘉兴市委常委、副市长徐淼主动投案的消息。此前,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金博也作出了同样选择。
  王立科是今年第17位被查的中管干部。
  此前,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志南,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河北省委原常委、副省长张和,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任华,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海南省政协副主席王勇,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国强,文化和旅游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金早,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骆家駹,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李伟,青海省副省长文国栋,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文清,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董宏,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已陆续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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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塘 发表于: 2020-10-24 20:14:31|只看该作者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源自:央视
原文标题: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人物履历
  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1980.12 辽宁省北镇县建设局房管所房管员
  1981.07 辽宁省北镇县自来水公司政工员
  1982.10 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
  1987.01 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副所长
  1987.12 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交警队科员、副教导员、教导员(其间:1990.08-1992.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86.09-1988.07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党务与行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3.09 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1994.08明确为正科级)
  1998.08 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副处级)
  1999.12 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2.06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06明确为正处级)
  2004.06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6.12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08 辽宁省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6.08-2008.0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9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
  2009.08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9.12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04 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11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3.03 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3.12 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5.11 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7.07 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17.09 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三届江苏省委委员、常委,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简历摘自人民网,截至2017年9月)
  (总台央视记者 宋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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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晓红尘 发表于: 2020-1-4 07:56:00|只看该作者

王立科: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展现“检察担当”

源自:正义网
原文标题:王立科: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展现“检察担当”

  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展现“检察担当”
  ──专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

  :王书记,首先感谢您接受我们的专访。我们知道作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您对检察工作十分关心重视,也非常了解熟悉。您能否谈谈对过去这一年江苏检察工作的印象?
  王立科: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19年,江苏各级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坚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做优做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犯罪,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公平正义,狠抓队伍建设,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多次得到省委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等省领导的批示肯定。省委对全省检察工作是充分肯定的。
  2019年,江苏检察机关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对队伍建设要求高、管理严,在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开展专业化教育培训等方面推出了很多务实举措,有效提升了队伍的战斗力和公信力,涌现出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先进典型。特别是举办了“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案例演说会,用一个个生动具体的案例,展现了检察干警为维护人民的权益辛勤工作、默默付出的良好形象,社会反响非常好。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出台。江苏是经济大省,民营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您认为检察机关应该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王立科:民营企业是江苏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吸纳就业的主力军。民营经济创造了全省6成税收、7成全社会投资、8成新增就业岗位、9成高新技术产值。省委娄勤俭书记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四个环境”,即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亲清和谐的营商环境、简明有效的政策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持续走在前列。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江苏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中,一直秉持严格依法和客观公正的立场,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以司法力量“安商暖企”,2019年以来,3起案件入选最高检保护民营企业典型案例,成绩可圈可点。前不久,由江苏省检察院主办,围绕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主题,在苏州召开了沪苏浙皖四省市检察工作座谈会,并签署了有关合作文件,迈出了长三角地区协作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一步。检察机关要以此为契机,坚持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打击金融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等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的犯罪,从严从快惩处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收“保护费”等涉企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犯罪行为。防止和纠正对民营企业违法立案、越权办案、滥用刑事追诉权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家的经营权、财产权、人身权,让民营企业家在江苏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2019年12月上旬,我到南京的康尼股份有限公司调研时了解到,检察机关精准办案,帮助遭受合同诈骗的企业挽回损失、转危为安,得到企业高度评价。除了通过办案帮助被害企业挽回损失、修复形象外,检察机关还要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把涉案的风险防范点、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梳理出来,加强以案释法,帮助民营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企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这方面,检察机关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司法机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您认为检察机关应该如何围绕这一目标发挥作用?
  王立科:检察机关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力量,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承担着重要责任。这一点江苏三级检察院已经有了一些成功的实践。比如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在轻伤害案件中探索刑事和解机制,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检察智慧”深度融入社会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收到了良好效果。
  希望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站位、找准定位,把握好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打击金融、环保等领域犯罪。深入推进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把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审查办理和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有新作为。全面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强化对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积极做好释法说理、检察建议等工作,促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继续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出更多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上下更大功夫,健全责任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运行新机制,实现各类改革举措有机衔接融会贯通,以实际行动扛起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检察担当”,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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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青城山
 楼主|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6-12-8 22:08:00|只看该作者

江苏省委常委王立科不再担任省政府党组成员

源自:中国经济网
原文标题:王立科不再担任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图|简历)

  中国经济网南京12月8日综合报道 据江苏省政府网站“省政府领导”栏目显示,王立科不再任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王立科,1964年12月生,曾长期在辽宁省任职,历任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2013年3月调到江苏省,先后任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2013年12月升任江苏省副省长,2015年11月任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人物履历
  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1979年8月辽宁省司法学校司法班学习;
  1982年10月辽宁省北镇县广宁乡派出所民警(其间:1986年9月至1988年7月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党务与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大专班学习);
  1987年1月辽宁省北镇县广宁乡派出所副所长;
  1987年12月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交警队科员、副教导员、教导员(副科级,其间:1990年8月至1992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3年9月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1994年8月明确正科级);
  1998年8月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副县级);
  1999年12月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局长、党组(党委)书记;
  2002年6月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年6月明确正县级);
  2004年6月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6年12月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其间:2006年8月至2008年6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7年8月辽宁省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8年9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09年8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9年12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年4月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组(党委)书记;
  2012年11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3年3月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3年12月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5年11月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5年12月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现任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简历据江苏省人民政府)
5# 华蓥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11-30 18:48:00|只看该作者

江苏省常委公安厅书记王立科辞任副省长

源自: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0日消息,11月30日上午,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王立科提出了辞职请求。王立科在辞职请求中说:鉴于中央已决定我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请求辞去江苏省副省长职务。

★ 人物履历
  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1979年8月辽宁省司法学校司法班学习;
  1982年10月辽宁省北镇县广宁乡派出所民警(其间:1986年9月至1988年7月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党务与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大专班学习);
  1987年1月辽宁省北镇县广宁乡派出所副所长;
  1987年12月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交警队科员、副教导员、教导员(副科级,其间:1990年8月至1992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3年9月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1994年8月明确正科级);
  1998年8月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副县级);
  1999年12月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局长、党组(党委)书记;
  2002年6月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年6月明确正县级);
  2004年6月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6年12月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其间:2006年8月至2008年6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7年8月辽宁省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8年9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09年8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9年12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年4月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组(党委)书记;
  2012年11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3年3月江苏省公安厅厅长
  2013年4月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3.12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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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佛山
 楼主|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11-22 05:08:00|只看该作者

王立科任江苏省委常委(图/简历)

源自: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11月21日电(刘国超)中共中央批准:王立科同志任中共江苏省委委员、常委。

★ 人物履历
  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1979年8月辽宁省司法学校司法班学习;
  1982年10月辽宁省北镇县广宁乡派出所民警(其间:1986年9月至1988年7月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党务与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大专班学习);
  1987年1月辽宁省北镇县广宁乡派出所副所长;
  1987年12月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交警队科员、副教导员、教导员(副科级,其间:1990年8月至1992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3年9月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1994年8月明确正科级);
  1998年8月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副县级);
  1999年12月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局长、党组(党委)书记;
  2002年6月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年6月明确正县级);
  2004年6月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6年12月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其间:2006年8月至2008年6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7年8月辽宁省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8年9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09年8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9年12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年4月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组(党委)书记;
  2012年11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3年3月江苏省公安厅厅长;
  2013年4月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3年12月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
3# 峨眉山
 楼主|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7-22 14:27:00|只看该作者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10月2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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