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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

李锦莲不满293万元赔偿 代理律师:最高检收下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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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 发表于: 2018-8-7 16:08:00|只看该作者

“毒糖案”李锦莲家属:未能就国赔金额达成一致

源自:封面新闻
原文标题:与江西高院未能就国赔金额达成一致

  8月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江西省高院获悉,当日上午10时,该院就李锦莲再审无罪国家赔偿一案听取意见。江西高院相关法官、李锦莲及其家属、两位代理律师参与了听取意见。
  据李锦莲女儿李春兰透露,当日,双方未能就国家赔偿的金额达成一致。
  1999年,江西遂川县农民李锦莲因被指控用毒奶糖杀死同村两名儿童而被江西吉安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江西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今年6月1日,江西高院对李锦莲一案做出再审判决,认定其无罪,当庭释放。7月18日,李锦莲向江西省高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其自由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4100余万元。两天后,江西高院发布消息称已决定对李锦莲再审无罪赔偿案立案。
  封面新闻记者此前了解到,李锦莲国家赔偿请求包括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902694.6元、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10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万元以及申诉支出50万元,合计41402694.6元。
  李春兰回忆称,在6日的听取意见会上,李锦莲方面详细说明了每条赔偿申请的理由,法官针对每一条理由回应了法院方面的意见。
  李春兰对记者表示,在听取意见会上,法官提出了通过协商解决国家赔偿的建议,随后李锦莲方面表示同意并随后提出了协商的金额。据记者了解,该金额显著低于此前国家赔偿书中申请的金额,但双方目前并未就这一金额达成一致。记者从李春兰处了解到,双方还将就赔偿金额等问题进行进一步沟通。
  8月6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与江西高院宣传部门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负责人表示,对于李锦莲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该院暂无更多信息披露,如有相关消息将发布在官网。对于后续是否将针对该案国家赔偿事宜进行公开听证,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还不清楚。
  “李锦莲投毒案”再审无罪 申请4100余万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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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哟嗨哟 发表于: 2018-7-27 10:01: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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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莲女儿仍单身:青春耗那事上面 半辈子过去了

源自:中国青年报
原文标题:李春兰保家

李锦莲老家的房屋丢了多处瓦片。李春兰一度寻思,父亲出狱之后把屋顶补好。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卢义杰/摄
  44岁的李春兰不会发微信,更不懂智能手机,她的老式手机显示不了“罪”字,打不出“者”字,不过,她习惯将手机装进透明塑料袋,再打一个结──她相信,有了这个结,手机就不至于从裤兜的破洞里掉出去。
  20年前,这个江西省遂川县女子的青春不是这样。她跻身同村同龄人的前列:家有好几片地,父亲翻山送她上学,房子在村子算中等偏上,春节家庭聚会至少摆两大桌,后来,她离家到厦门一家不错的企业打工,这需要面试、笔试,还要求一份高中文凭,而李春兰,是村里第一个读完高中的女生。
  同龄人如今狠狠“抛弃”了她。一切因为,她的父亲李锦莲1998年被误认是一起“毒糖杀人案”的凶手,她则开始为父申冤,直到今年6月父亲平反。7月18日,他们向法院申请了4140万元国家赔偿。
  “20多岁到40多岁,是一个女人最美好的时光,我就耗在了那事上面,而且吃尽了苦。”至今单身的李春兰忽然发现,上半辈子过去了。

“像野兽一样”
  打开李家大门,时间似乎静止在某一刻。大厅墙上的日历仍是1998年的,卧房摆着20年前的饼干盒,房子二层没通电,李春兰偶尔回家时,只有靠蜡烛或手电筒照明。
  现在,蜡烛也少用了,因为担心着火。这套房子太过脆弱,一踩二层地板,脚下吱呀作响,有的地方已有裂痕。李春兰时不时请人帮忙拍屋顶的照片,“上面的漏洞比前几个月又大了,拍下来问问师傅,等父亲回来再找人修”。
  1998年时,这间屋子在村里出尽风头,相邻住宅都没它高。李春兰彼时刚高中毕业,跟老乡到厦门闯荡,她负责在车间检测产品,工作相当轻松,月收入1000元左右。她想着,再过几年,自己也许能再找机会读个大学。
  直到有一天,她接到了亲戚的来电:警察在抓父亲,母亲也去世了。“(我觉得)天都塌下来了,天大的事情。”李春兰今年5月中旬回忆这段经历时落泪了。
  亲戚陪着她一起回到江西,即将到家时,她的弟弟哭着跑了过来,身上披麻戴孝。更多的亲戚在家里忙成一团。
  父亲卷入的案子并不复杂,但在此后20年,它像一条巨蟒,缠绕着李家的生活。
  按照江西两级法院1999年和2000年的说法,李锦莲曾与同村一名女子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在断绝关系之后怀恨在心,便在县城买了桂花奶糖和鼠药,再将制成的毒糖扔在路口。该女子的两个小孩吃了之后,旋即身亡。
  进入侦查视野的李锦莲,接着被带到乡政府。长时间问话之后,李锦莲逃跑了。在他看来,只要躲一阵子,有关部门就会查清投毒者另有其人,他就可以回家了。
  那是一段灰色的时光。李春兰后来才知道,逃跑的父亲白天躲得离家远远的,夜晚才“潜伏”到家附近,当看到家里在做母亲去世的法事,父亲远远地望着,抓着胸,黑夜里,想哭又不敢大声哭。
  “父亲活得像野兽一样。”李春兰含泪打了个比方,“他吃就挖地瓜,没有换洗的衣服,没有洗澡,身上还发着烧。”
  没多久,李锦莲在家人的帮助下,前往检察机关自首。
  形势急转直下,1998年12月15日,李锦莲被刑拘,7天后被逮捕。次年5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过了两个月,一审判决下来了:故意杀人罪,死缓。
  这是个后来备受非议的判决。该案多名代理律师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分析称,最明显的漏洞在于桂花奶糖,因为被指买糖的店铺否认曾卖给李锦莲桂花奶糖,仅称卖了白糖,而李锦莲的投毒过程也没有其他证据印证。
  更值得注意的是,李锦莲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极不稳定,且表示遭受了刑讯逼供。
  种种蹊跷之下,李春兰突然感觉,很多事情要由自己承担了。弟弟那时7岁,奶奶年迈,而她是家里相对有文化的人。想保下这个家,这名当年24岁的姑娘无疑要投入更多心血。
  事情似乎即将终局,2000年5月,江西高院二审未开庭审理,维持了原判。

狡兔三窟式申诉
  李春兰离家了。她开始“狡兔三窟”的生活。
  早先,她在省会南昌打工,为的是离替父申诉的地方更近。她很快发现这不现实,有时,她一个月要请好几次假,没有公司愿意长期忍受这一点。
  生存阵地退缩到遂川老家。她在周边的乡镇租了一间卧室,又在另一个乡镇摆起了摊,卖些小玩意儿。具体是哪两个乡镇,李春兰几乎谁也没告诉。
  “如果别人知道我在申诉,以后去上级反映情况的时候,可能我容易被一些工作人员拦着。”李春兰说,房东不知道她具体在做什么,自己也很少对亲戚提起申诉的事儿。
  这个秘密行动的心脏,是她的一个宝贝箱子。那里边放着她所有的申诉材料。李春兰把它上了锁。
  在遂川所属的吉安市,曾经的吉安地区检察分院刑事检察处处长章一鹏退休后当起了法律工作者。李锦莲案发生在他卸任公职之后,用章一鹏的话来说,如果他在任,这个案子起诉不了。
  看到电视节目里谈到冤错案等相关片段,章一鹏就会通知李春兰收看。
  一审期间,他与另一名老律师朱中道曾为李锦莲作无罪辩护。章一鹏记得,为了作辩护,朱中道当年进村调查,在村里住了好几天。
  如今,朱中道已去世,但李春兰依旧记得往事:带着卷尺进村,一点一点丈量几个节点的距离,最后绘制成案发现场图,试图证明李锦莲没有作案时间。
  山路很陡,只容一个人通行。朱中道那时已经年过六旬。
  朱中道曾在自己的一部分文集回忆说,退休后的律师工作,自己倾注了60%左右的精力、文笔和相当一部分金钱在李锦莲案,“书写了约70万字的材料,发出一二百封快件和挂号(信)”。
  李春兰也在奔波着。她不会用智能手机,却能打听到北京某所著名大学哪天晚上举办讲座,嘉宾是一名坚持报道一桩重大冤错案的记者。那桩案件平反了,李春兰也希望自家能成为下一个报道对象。
  她找到好几位人大代表,有时,她也忘了某个代表是怎么找到的了,只知道他们在帮助自己。
  “如果是父亲做的案,他绝对不会让我去帮他申诉,耽误我的青春。肯定不会。”漫长的岁月里,李春兰告诉自己,“父亲说,如果是他做的,枪毙他,他都没话说。”
  她记得,上学的时候,父母为她带的菜总十分丰盛;周围有人劝父亲,“不要上学了,女孩子上那么多学干吗”,但父亲坚持了,“他和我说,只要我能上,能上到哪儿,他们都会很愿意,而且很高兴”。这个只读过小学的男子老对李春兰说“世上唯有读书高”。
  呼吁看似有了效果。这起在江西农村发生的案件,走进了全国两会会场,也在多个研讨会上被提起。2011年2月,江西高院作出再审决定,当年9月,案件再审开庭。早前,该院曾在2002年驳回李春兰的申诉,江西省检察院也决定不予抗诉。
  但平反又似乎离他们很远。就当所有人都认为李锦莲即将归来时,江西高院维持了原判。
  第二年,李春兰的奶奶去世了。
  春节成为李家最害怕的时刻。李春兰回忆,以往过年,家里会特地为父亲留下一副碗筷,奶奶在世时则会不由地盘点“这个菜锦莲爱吃”“那个菜锦莲爱吃”。
  说着说着,全家人都哭了,年没法儿过了。

真的会平反吗
  李春兰又一次打开了老家大门。这是2018年5月16日,再过两天,案件第二次再审即将到来。
  第二次再审,与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易延友的申诉状有关。这份递交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申诉状,让检察机关2017年5月重启了调查,最终给最高法院发了检察建议。最高法院随后指令江西高院再审。
  这间老宅如今已落后于周边了。村里更高的房盖了起来,土路修整了,而李家门外的“桥”,4根躺着的木头减少到了两根,打开李家大门,大厅堆着木料,没有电视机,二层屋顶飞着蝙蝠,角落还有蜘蛛网。自奶奶去世后,李春兰更少回到这里,直到去年10月李家才装了自来水。
  “真的是家破人亡,可以这么说,是吧?”李春兰不知道说什么好,“父亲很关心这个房子,那是他当年的心血,如果出问题,回来就没地方住了。”
  她抓着白色塑料袋,里面又套了几层塑料袋,有的当作钱包,有的装矿泉水。
  庭审这天,法院少见地向媒体开放了视频直播旁听。7年前,几乎没有其他人关注这个案件。2013年首次报道该案的《南方周末》记者刘长,如今转行做了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成为李锦莲的另一名代理人。
  当年的辩护人章一鹏,此刻坐在了旁听席的第一排。李春兰身着已穿多日的白衬衫,那是她从批发市场花十几元淘来的。
  庭审持续了3个半小时,出庭检察员最终表示,现有客观证据、技术性证据不能直接指向李锦莲作案,客观证据出现矛盾,公安人员办案方式和程序存在诸多不当,综合证据裁判规则和疑罪从无的原则,建议改判李锦莲无罪。
  尽管有此表态,李锦莲当庭作最后陈述的时候,依然难掩担心:不知道会不会像上次一样,结果还是有罪?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6月1日,江西高院作出判决,改判李锦莲无罪。判决认定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证据形不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作案工具来源不明、去向不明,制作毒桂花奶糖的过程没有证据印证,也无法从桂花奶糖找到糖纸指纹。
  这些理由,律师在20年前就已经开始提出了。
  丢下囚服,李锦莲起程回家了。汽车在2010年新修的路上走着,离当年的案发地越来越近,女儿李春兰为他指着,某个地方是当年的什么地方。
  望着窗外,李锦莲未发一言。
  这与庭审完的那个夜晚反差太明显了。那天,李春兰想连夜赶回遂川,这样能节省一晚上的住宿费用。她不会用地图软件,不知道通往火车站的公交车站在哪里。她与随行的记者一起走着,不断打听别人旁听庭审的感受,追问这次会不会改判无罪,但听到肯定的回答,她又觉得可能还是会重蹈覆辙。
  现在父亲出狱归来,李春兰的生活也要重新开始了。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卢义杰
  “李锦莲投毒案”再审无罪 申请4100余万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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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 发表于: 2018-7-22 12:01:01|只看该作者

李锦莲向监委提控告:针对刑讯逼供和追责错判机关

源自:法晚快讯
原文标题:李锦莲:迟到的公正终于等来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张子渊)2018年6月18日,在无罪出狱四十多天后,李锦莲重新回到江西南昌,向江西省高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同时还向监察委提交了控告材料。由于被错判有罪坐牢近20年,李锦莲的国家赔偿申请高达4100余万元。
  1998年10月9日,江西省遂川县横岭乡茂源村两名男童食用几粒“桂花奶糖”后意外死亡,李锦莲被认为有重大嫌疑。案发后第二天,李锦莲被警方带走。李锦莲在被审讯期间共做出11份有罪供述,但后来全部翻供,并称遭到刑讯逼供。
  随后法院宣布审判结果:被告人李锦莲与肖某香有多年两性关系,1998年3月,肖某香提出与李锦莲断绝两性关系,李锦莲对此不满。1998年9月27日,李锦莲用火柴杆将鼠药调入四粒“桂花奶糖”,肖某香两个儿子将毒糖食用后中毒身亡。因此,法院一审判处李锦莲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李锦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2000年5月23日,江西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锦莲坚称无罪,不断申诉。2011年2月24日,最高法指令江西省高院再审该案。11月10日,江西高院裁定维持原判。2017年7月9日,最高法第二次指令江西省高院再审,2018年5月18日,江西省高院第二次开庭再审此案,庭上检方认为,该案在案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不能证明李锦莲存在故意投毒的行为,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建议法院改判李锦莲无罪。
  2018年6月1日15时,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宣告李锦莲无罪。李锦莲案持续近20年,先后经历三任代理律师、两次重审,终于有了结果。

◇ 对话
李锦莲 暂时住别人家等待国家赔偿 没跟死者家人见过面

  出狱后的李锦莲心里还是放不下这19年的牢狱之灾,他非常敏感,始终念叨着司法部门的过错,尤其是对于自己房子危旧无处居住、老婆和母亲去世、女儿为自己的案件奔波耽误生活等事情耿耿于怀。
  对于李锦莲和他的女儿李春兰来说,当年的有罪判决改变了他们的一生,所以他们仍旧小心谨慎。出狱之后,女儿李春兰还在刻意保护着家人,她不让弟弟接受媒体采访,对于记者的身份也小心核实。李春兰还没有给父亲配手机,自己也一直用着老款手机,甚至无法使用微信,她说并不是买不起,而是想把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放在申请国家赔偿和错案追责上。
  “出来了,终归是好的。公正终于等来,只不过太迟了。现在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生活还远没有走上正轨。”李锦莲和女儿异口同声的说。
  法制晚报:被释放出来的那天,感觉怎么样?
  李锦莲:6月1日出狱的,重获自由很不容易,但还是很气愤,本来我们想留在当地商量一下赔偿问题,但法院派了车子把我直接送到遂川,还不让我从正门出去,最后是从法院后门离开的。
  法制晚报:见到你的时候,女儿感觉怎么样?
  李锦莲:宣判无罪的时候,女儿就在法庭上,她到法院接的我,当时在法院女儿就哭了很久,不过现在回来不是很烦了,心情好些了。我觉得很对不起她,我做了20年(实际不足20年)的牢,她也陪了我20年,到现在都44岁了,都没有结婚。
  法制晚报:出狱以后有没有去看看亲戚?
  李锦莲:看了,还去我母亲和老婆的坟祭拜。我母亲2012年去世的,女儿一直瞒着我,怕我生气,怕我激动。6月1日出狱的时候我才知道。6月2日回到家,我就去母亲的坟前哭的很伤心。后来又去了我老婆的坟,也很伤心,一个好好的人,我被关起来没多久她就死了,才四十多岁。
  法制晚报:出狱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身心方面感觉怎么样?
  李锦莲:身体还是不好,还得去做个体检。心里也有很多事情放不下,国家赔偿的事情还没有做完,还要向监察委控告公安刑讯逼供的事情,另外我老婆的死,我也要讨个说法。
  法制晚报:现在生活怎么样,还习惯吗?
  李锦莲:生活还行,主要是没地方住,无家可归了。以前我老家的房子好大,现在二十年没有人住,老婆死了,女儿一直给我申诉,也没有精力照看房子,成了危房。现在住在我女儿的同学家,还是不方便,而且也不能老住在别人的家里。
李锦莲被释放后回到家,原来的房子已经成了危房,而邻居家都改了新房,让他颇为感慨 图片为受访者提供
  法制晚报:回到家的时候,看到房子破败了,是什么感受?
  李锦莲:我是6月2日回家的,到了家门口我都不认识了,全都变了,物是人非。房子前面的路都没有了,村里人都盖了新房,我那个房子以前是村里最好的,现在别人家都是新房,我的房子最破。
  法制晚报:村里人现在怎么看待您这个案子?
  李锦莲:因为之前江西省高院审判庭的庭长到村里贴了公告,说明了我无罪的情况,村里人也都知道我没有什么罪。不过我回去之后没有去任何人的家里,没有跟村里人过多交流。
  法制晚报:您是因为邻居那个姓肖的女子的两个孩子死亡的案件坐牢的,出来以后和她家有过沟通吗?
  李锦莲:她家也盖了新房,但我没有去见她家人,他们家人也没有找到过我。
李锦莲向江西省监察委提交了错案错判追责的《刑事控告书》图片为受访者提供

法制晚报:您这次向监察委提交了对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控告,也包括对您老婆死亡事件的内容吗?
李锦莲:对,我向江西省监察委提出的控告有三部分,一部分是对我的刑讯逼供,另一部分是针对我老婆死因的调查,希望能给我一个说法。还有就是对错案审判机关的追责。

  法制晚报:国家赔偿的事情现在进展的怎么样了?
  李锦莲:18号把申请书交上去了,20号法院立案了。但要说发放执行,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法制晚报:拿到国家赔偿后有什么打算吗?
  李锦莲:我得先找个住的地方,总不能成天住在别人家里。但到底是去市里买房子,还是在老家自己重新建房子,我还没有确定。
  法制晚报:除了房子,未来还有什么打算吗?
  李锦莲:这个我还没有想法,我都快70岁了,有个房子住,过好这个晚年就算了。

析法
为何向省监察委提出控告?

  李锦莲被判无罪出狱后,他和代理律师除了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之外,还向江西省监察委提交《刑事控告书》,控告内容是针对在李锦莲案中存在刑讯逼供、李锦莲妻子遭受刑讯逼供及其死因不明一事。
  法制晚报记者在查询以往的错判案件后,并未发现有向监察委提出控告的案例,对此,记者采访了李锦莲案代理律师刘长。
  法制晚报:外界认为李锦莲向监察委提起控告是错判案件中的第一例,为何我们会选择向监察委提起控告?
  刘长:据我们了解这确实是首个向监察委提出对错判案件追责的刑事控告。主要一个原因是监察委成立不久,此前类似错判案件的追责都是向纪委部门或者检察院来提出,现在根据《监察法》和《刑诉法》,在错判案件中如果存在刑讯逼供、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等行为,应该由监察委来管辖。而我们是依法向监察委提出刑事控告,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追责,而是认为被控告方存在违法问题,需要由具备管辖权的监察委来承接。
  法制晚报:监察委接到控告后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刘长:根据法律规定,首先监察委要对控告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将立案侦查。所以,目前只是我们上交刑事控告书的阶段,监察委还在进行审查核实,尚没有回复立案。
  法制晚报:李锦莲案发生在1998年,距今已经超过19年了,新成立的监察委是否有权对以前的案件行使权力?
  刘长:在这个案件上,监察委行使监察权没有法律障碍。监察委具备了依法立案侦查的权力,不会因为涉案人员工作调动或者是否退休而影响到法律追责,但可能会在诉讼时有法律追诉期的问题,不过不会影响监察委的追责权。
  法制晚报:李锦莲及其女儿对于李锦莲老婆的死认为有争议,那为何不向公安机关提出重新侦查案件呢?
  刘长:理论上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重新侦查其妻子死亡案件的调查。但李锦莲妻子非正常死亡,我们认为当时的公安机关可能存在责任,所以向监察委提出会更公平。
  “李锦莲投毒案”再审无罪 申请4100余万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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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哟嗨哟 发表于: 2018-7-20 12:01:03|只看该作者

李锦莲申请4100万国家赔偿 江西高院立案受理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李锦莲被改判无罪申请4100万国家赔偿,江西高院立案受理

  “李锦莲投毒案”再审无罪 申请4100余万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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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眼 发表于: 2018-7-19 07:01:00|只看该作者

媒体谈李锦莲投毒案:国赔不是对错案的惩罚性报复

源自:中国新闻网
原文标题:国家赔偿不是对错案的惩罚性报复

  无论是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是相关的案例,都体现了我国国家赔偿的立法精神是国家对受到公权力伤害的人给予的一种补救措施,体现了公权力的自我约束与法律的公平公正
⊙ 叶 泉

  据报道,李锦莲被改判无罪释放47天之后,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要求法院赔偿其自由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4100余万元。
  看到这个赔偿金额,可能很多人都会吓一跳,需要赔这么多吗?其实,有关冤错案国家赔偿有明确法律规定。该怎么赔、赔多少都有法可依,从来没有“特案特办”这一说。
  我们先看一看4100万元是怎么构成的。根据报道,4100万元由三部分组成,人身自由赔偿金,侵害生命健康权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应该说,这三部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首先,法律对人身自由赔偿的规定是,“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样的规定非常明确,要赔多少一目了然。对这一部分,李锦莲要求按日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这一点明显缺少法律依据。其次是对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这部分赔偿的前提是,确实造成身体伤害的,需要赔偿。而是否赔偿则需要法院依据证据来判定,这里不好评价。最后是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李锦莲要求2000万元的赔偿金,大大超出了以往相关案例的赔偿金额。事实上,精神损害是一种不可量化的损害,无论多少钱都无法弥补一个人精神上的伤害,所谓“赔偿”其实只能算是一种补偿,只具有心理安慰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司法机关错案纠正力度的加大,很多被纠正的冤错案都已经经过了国家赔偿程序。随着媒体的持续报道,国家赔偿的数额早已去神秘化。在有先例的情况下,像李锦莲这样的案子大概能赔多少,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个估算。
  比如最近的陈满案。陈满被关押了23年,是目前所有冤错案中关押时间最长的一个,他申请了966万元的国家赔偿,最后获得270多万元,其中包括9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还有两个极端的案例──呼格案和聂树斌案。两个案件的当事人都已经死亡,呼格案国家赔偿一共是205万多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是100万元。聂树斌案国家赔偿一共是268万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是130万元。与此相关的,像张氏叔侄案国家赔偿也是一两百万元。
  无论是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是相关的案例,都体现了我国国家赔偿的立法精神是国家对受到公权力伤害的人给予的一种补救措施,体现了公权力的自我约束与法律的公平公正,但国家赔偿并不是要对当年的错案进行惩罚性报复。因此,大多情况下,国家赔偿的实际金额都会与当事人的期望相差较大。
  必须承认,当受害者要求国家赔偿的时候,已经是损害发生以后了,国家赔偿与伤害之间是没法画等号的。从某种程度上说,国家赔偿更具有社会正义与法律公正的象征意义,而实际意义早已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中了。当事人也好,公众也好,情绪化地对国家赔偿要求过高,显然是一种曲解。
  对冤错案受害人来讲,除了期望金钱的补偿以外,应该还有对重新融入社会,对未来再次获得美好生活的期望。不可否认,一个冤错案破坏的是当事人原有的社会关系。就像李锦莲入狱以后其妻子和母亲相继去世,女儿为了帮他平反冤情,耽误了个人的生活,这些损失无法用金钱计算。所以,陈满和李锦莲都向法院提出了恢复名誉的要求,虽然于法无据,但是体现了他们对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的期待。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法院还是当地政府,关心他们,给他们更多的温暖,积极帮助他们开始新生活,可能是另一种更有意义的“国家赔偿”。
  法律无情人有情,与其只关注国家赔偿的金额多少,不如为冤错案当事人提供更多积极现实的帮助,让我们的国家赔偿更有温度。

跟帖
心理慰藉也很重要

  无罪出狱一周后,李锦莲发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贴在村委会门前,宣告他无罪、消除影响的通告不见了。虽然村委会干部解释,这可能是因为“最近风雨太大,给吹掉了”,但李锦莲认定,通告就是被人撕掉的。李锦莲如此看重那一纸无罪通告,无非是因为多年来压在他身上的精神负担实在太过沉重。
  由此得到的启示是,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国家赔偿的作用和意义?重新回看李锦莲这些年来的经历,人们的心情必然无法轻松。即使国家赔偿金额得到满足,李锦莲妻子的生命以及女儿的青春都无法挽回。因此,要关注国家赔偿数额,更要重视对受害者心理层面上的抚慰,这才更符合国家赔偿的初衷。比如,通过一些积极的引导和帮助使李锦莲重获生活的信心,这可能比巨额赔款来得更为有效、更为长远。
  上海 李勤余
源自:法制日报

  “李锦莲投毒案”再审无罪 申请4100余万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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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惊失色 发表于: 2018-7-19 04:01:00|只看该作者

李锦莲申请4100万国赔 其平冤后首次提出刑事控告

源自:新京报
“毒糖杀人案”李锦莲申请4100万赔偿</p>  7月18日,“毒糖杀人案”当事人李锦莲向江西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提出共计41402694.6元的国家赔偿,并要求法院就当年错判造成的影响向自己赔礼道歉。
7月18日上午,李锦莲前往江西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代睿 摄
  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该申请。
  今年6月,江西高院再审20年前的“毒糖杀人案”,李锦莲在服刑19年后被宣告无罪。
  此外,作为“平冤”当事人,李锦莲向江西省监察委递交了两份《刑事控告书》,要求监察委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对当年的办案人员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据记者梳理,在错判的刑事案件中,李锦莲是第一个明确向监察部门申请追责的当事人。

李锦莲提出200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
  直到李锦莲出狱,他已失去自由7175天。
  1998年10月9日下午约6时,江西省遂川县横岭乡茂源村里,时年11岁的小林与10岁的弟弟小红在家附近的石壁上捡到四粒“桂花奶糖”,食用后不久中毒死亡。警方从现场发现三张“桂花奶糖”包装纸。经鉴定,糖纸上被检出“毒鼠强”成分,小林、小红是“毒鼠强”中毒死亡。10月10日,48岁的村民李锦莲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被警方带走。同年12月22日,李锦莲被批准逮捕。
  1999年,吉安地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锦莲死刑缓期执行。从此,李锦莲开始了长达19年的申诉。经最高法指令再审后,2018年6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再审宣判,判决赔偿请求人无罪,并予以释放。
  昨天上午,李锦莲在两名律师的陪同下,向江西高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向江西高院提出共计41402694.6元国家赔偿,其中包括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0902694.6元、公民生命健康权赔偿金10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万元以及历年申诉的实际支出50万元。
  其中,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李锦莲及其律师认为,家庭成员因为他的案子遭受了巨大创伤:比如李锦莲女儿因为20年一直为父亲申冤,至今未能成家;以及2011年本案第一次再审时,李锦莲的母亲尚在人世,如果当时案件得以纠正,母子尚可团聚。李锦莲母亲于2012年去世,其临终前仍未能见到儿子重获自由。
  此外,李锦莲要求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法院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据了解,江西省高院已经收下李锦莲的赔偿申请书,并开具了收讫凭证。

平冤后首次提出刑事控告
  在递交国家赔偿申请的同时,李锦莲还向江西省监察委递交了两份《刑事控告书》,表示当年案发后,妻子因为案件非正常死亡,自己则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遇到各种违法调查手段,李锦莲要求法院对参与案件的公安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p>  今年5月18日,江西省高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李锦莲案。庭审中,辩护律师刘长称李锦莲曾遭遇刑讯逼供、疲劳审讯和非法取证。
  刘长认为,在卷宗中可以发现,疲劳审讯明显,如在1998年12月14日,仅这一天就有上午、下午、晚上三份笔录,存在讯问到凌晨3点、凌晨4点到8点等情况。
  对此,检方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李锦莲的有罪供述是通过刑讯逼供、疲劳审讯和非法取证得到,李锦莲在看守所的档案也未显示其被刑讯逼供。
  但检方也在庭审中提出,公安机关在办案方式、方法和相关程序上有不当之处:“在对李锦莲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后,把李锦莲带到派出所和刑警大队二十多天连续审讯取得有罪供述,对李锦莲7岁儿子的询问时间从12月8日到10日,不符合刑诉法不得超过12小时的规定。”
  昨日,刘长告诉记者,江西省监察委的工作人员收下两份《刑事控告书》,并留下李锦莲与律师的联系方式。

■ 对话
身体自由了,但心里高兴不起来

  重获自由1个半月,李锦莲的生活却还没有恢复正常,甚至变得“更不好”,他的女儿李春兰告诉记者,李锦莲回家后吃不下,睡不着,有时,她还会看到父亲躲起来偷偷地哭,问到李锦莲原因,他回答说除了出狱后感受到的各种落差以外,妻子当年的死亡,是他一直解不开的心结。
  新京报:恢复自由一个多月,你感觉怎么样?
  李锦莲:很不好,我现在是身体自由了,心里却高兴不起来,吃不下睡不着,以前在监狱里就这样,随便吃点药就过去了。现在他们说让我去医院检查身体,可是检查一下就要几千块,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想等国家赔偿下来之后再去。
  新京报:你现在住在哪里?
  李锦莲:村里的房子不能住了,之前在我妹妹家住了一阵,但总归不方便。我现在住在女儿同学的一处空出来的房子里,也在(遂川)县上。
  新京报:你的老家变化大吗?
  李锦莲:太大了。遂川县我以前经常来,闭着眼睛我都知道怎么走,但这次回来我连路都不认识了。街上好多超市。我跟女儿去买东西,很多东西是做什么用的我都不知道。
  新京报:你回到老家村里第一件事做了什么?
  李锦莲:去拜了我母亲和我的老婆,告诉她们我清白了,还去给我的律师朱中道(李锦莲最早的辩护律师,在案件无罪宣判前已经去世)也说了,感谢这些年帮助过我的人。
  新京报:你见到了以前的邻居朋友吗?
  李锦莲:我见到不少以前的邻居,还有亲戚专门来看我,我一个堂兄家的侄子就来了好几趟。邻居们看见我都说“亏你吃了这些苦”,我就回他们说“别提了,这个事情冤得我太苦”。
  新京报:你有没有见到当年受害人一家?
  李锦莲:没有见到,我的房子不能住了,回村里的时间很少,回去也是很快又离开。如果再见到,大概会问问他们知不知道我老婆到底是怎么没的。
  新京报:你女儿为这个案子奔波了20年,你有没有考虑过女儿的婚事?
  李锦莲:我耽误了我家孩子20年。现在看看,她同学的孩子最小也上初中了,她妈妈去世的时候只比她现在大一岁。她现在还没成家,我觉得是我连累她。
  新京报:你之后有什么打算?
  李锦莲:我现在就想赶快申请到赔偿,也想赶紧让相关部门查清楚我老婆是怎么死的,这是我20年的一个心病,可能这个问题解决了,我就能正常生活了。

■ 专家解读
刑事控告后由监察委决定是否追责

  针对李锦莲提交的《刑事控告书》,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家洪道德教授解读说,按照《监察法》的规定,对冤案错案的追责有两种方式,一是相关办案机关主动启动追责程序,立案调查分清责任大小,然后将责任人交给相关机关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是当事人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可以是刑事控告,也可以是行政或者司法控告,监察机关调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按照刑事的司法程序进行处理,认为存在渎职或者侵犯公民权益,但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进行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根据今年3月份开始实施的《监察法》,监察机关的职责包括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同时,按照监察程序,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新京报记者 王巍
  “李锦莲投毒案”再审无罪 申请4100余万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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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哟嗨哟 发表于: 2018-7-19 01:01:00|只看该作者

李锦莲申请4140万元国赔:女儿还没成家 连累了她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毒糖杀人案”当事人李锦莲申请4140余万元国家赔偿

  今日,江西“毒糖杀人案”当事人李锦莲向江西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提出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健康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1402694.6元的国家赔偿,并要求法院就当年错判造成的影响向自己赔礼道歉。
  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该申请。
  1998年10月,江西遂川县两男童在食用捡来的“桂花奶糖”后中毒身亡。经警方鉴定,糖纸上有“毒鼠强”,48岁的李锦莲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被警方带走。次年,吉安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锦莲死刑缓期执行。
  经申诉及最高法指令再审后,2018年6月1日,江西高院再审宣判,改判李锦莲无罪。此时,李锦莲已服刑19年。
  今日,李锦莲除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还首度向监察委提出追责申请。
今日提交完材料后,李锦莲和律师在江西高院门口合影。受访者供图

要求追究参案公安人员刑事责任
  今日,李锦莲在两位律师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提出共计41402694.6元国家赔偿,其中包括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0902694.6元、公民生命健康权赔偿金10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万元以及历年申诉的实际支出50万元。并要求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法院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在递交国家赔偿申请的同时,李锦莲还向江西省监察委递交了两份《刑事控告书》,表示当年案发后,妻子因为案件非正常死亡,自己则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遇到各种违法调查手段,要求法院对参与案件的公安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目前,江西省高院已经收下李锦莲的赔偿申请书,并开具了收讫凭证。江西省监察委的工作人员收下两份《刑事控告书》,并留下李锦莲与律师的联系方式。
  根据重案组37号梳理,在错判的刑事案件中,李锦莲是第一位主动向监察部门申请追责的当事人。
  对此,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家洪道德分析认为,按照《监察法》的规定,对冤案错案的追责有两种方式,一是相关办案机关主动启动追责程序,立案调查分清责任大小,然后将责任人交给相关机关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则是当事人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可以是刑事控告,也可以是行政或者司法控告。监察机关调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按照刑事的司法程序进行处理,认为存在渎职或者侵犯公民权益,但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进行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失去自由的7175天
  赔偿申请书显示,李锦莲的国家赔偿申请包括五方面内容,除了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和实际发生的50万申冤费用以外,其他的几项请求均超过了千万。
  李锦莲代理律师刘长介绍,第一部分申请是因人身自由被侵犯而应获得的赔偿金10902694.6元。
图中今日李锦莲递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受访者供图
  据统计,李锦莲因错案而失去人身自由长达7175天,具体包括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李锦莲在遂川县横岭乡乡政府、盆珠派出所和遂川县刑警大队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67天;第二阶段是其被关押于遂川县看守所及南昌监狱,共计4713天;第三阶段是2011年江西高院第一次再审案件,并维持错误的有罪判决,导致李锦莲继续服刑直到第二次再审被宣告无罪,共计2395天。

李锦莲:“无法弥补家人”
  改判无罪后,李锦莲曾接受重案组37号独家专访,表示感谢每一个帮助过自己的人。
  重获自由1个半月,他的生活没有恢复正常,甚至变得“更不好”。女儿李春兰告诉重案组37号,父亲回家后吃不下,睡不着,有时还会看到他躲起来偷偷地哭。问及原因便回答说,除了出狱后感受到的各种落差,妻子当年的死亡,是他一直解不开的心结。感觉自己亏欠家人,但都没办法再弥补。
被判无罪后,李锦莲在妹妹家中与兄弟姐妹团聚叙旧。新京报记者王巍摄

重案组37号:恢复自由一个多月,感觉怎么样?
  李锦莲:很不好,我现在吃不下睡不着,以前在监狱里就这样,随便吃点药就过去了,现在他们说让我去医院检查身体,可是检查一下就要几千块,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想等国家赔偿下来之后再去。

重案组37号:你妻子去世时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
  李锦莲:我说不清,案发后我躲在山上,晚上偷跑出来与我老婆见面,我让她帮我联系县里的检察院,去讲清楚事情不是我做的,而且我想主动站出来说清楚。我老婆没读过书,她找人帮我联系了,但我还没来得及去检察院。
  之后一天晚上我跑回家,我老婆人已经没了。当时,我大女儿在厦门打工,儿子还很小,谁也说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之后我们家里花钱做了尸检,结论说我老婆喝药死的,但现在找不到这份尸检报告,我就是心疼我老婆。

重案组37号:感觉老家变化大吗?
  李锦莲:太大了,遂川县我以前经常来,那时候都是翻过山到岳父家取了自行车,然后骑到县城,闭着眼睛我都知道怎么走。这次回来我连路都不认识了,街上好多超市,我跟女儿去买东西,很多东西是做什么用的我都不知道。
  我老家变化也大。当年,我和我妻子都能干,房子是全村数一数二看得过去的。现在村里九成的房子都翻新了,再看过去,我家的房子是最破的,没法住人。

重案组37号:女儿为这个案子奔波了20年,有没有考虑过她的婚事?
  李锦莲:我耽误了我家孩子20年,现在看看,她同学的孩子最小也上初中了,她现在还没成家,我觉得是我连累她。

重案组37号:今后的生活有什么打算?
  李锦莲:村里的房子不能住了,在我妹妹家住了一阵,但总归不方便。现在住在女儿同学的一处空出来的房子里,也在(遂川)县上。我现在就想赶快申请到赔偿,也想赶紧让相关部门查清楚我老婆是怎么死的,这是我20年的一个心病,可能这个问题解决了,我就能正常生活了。
⊙记者:王巍

  “李锦莲投毒案”再审无罪 申请4100余万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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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在 发表于: 2018-7-18 16:01:00|只看该作者

李锦莲申请4100万国家赔偿:欠家人太多 坚决追责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李锦莲申请4100万国家赔偿:亏欠家人太多,坚决要求追责

6月2日,李锦莲回到阔别20年的家乡江西省遂川县茂园村。封面新闻 图
  7月18日,澎湃新闻从李锦莲及其代理律师处获悉,被改判无罪释放47天之后,李锦莲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该院赔偿其自由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4100余万元。

申请4100万赔偿
  李锦莲代理律师刘长向澎湃新闻提供申请书显示,李锦莲国家赔偿请求包括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902694.6元、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10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万元以及申诉支出50万元,合计41402694.6元。
  此外,李锦莲还在赔偿申请中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江西高院在媒体上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以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1999年,李锦莲因被指控用毒奶糖杀死同村两名儿童而被江西吉安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江西高院二审维持了原判。此后19年,李锦莲不断进行申诉。
  2011年,江西省高院对该案进行再审,而后又裁定维持原判。2018年2月,江西省高院向李锦莲送达第二次再审决定书。
  6月1日,江西高院对李锦莲一案做出再审判决,认定其无罪,当庭释放。此时,李锦莲在狱中已服刑18年11个月。
  李锦莲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提出,妻子、母亲的去世,女儿为其申诉而至今未婚,对其家庭造成了巨大创伤和难以弥补的精神损害,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万元。

亏欠家人太多,坚决要求追责
  “离开19年,过去的房子早已成了危房,我现在是无家可归。”李锦莲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从监狱出来后,就暂住在女儿的一个朋友家中。
  李锦莲说,出狱后每天休息的也并不好,经常想起过去的事情。在监狱待了19年,身体也落下不少毛病,“肠胃炎比较严重”。出狱一个多月,他还没到医院做过体检,“咨询过医院,整个检查下来要好几千块。”国家赔偿还没下来,李锦莲现在还无法承担这笔费用。
  李锦莲觉得,自己亏欠家人太多,事发没过多久时间,妻子就离世,母亲去世时也没办法过去送终,“这辈子已经没办法弥补。”
  李锦莲出事时,女儿李春兰刚刚高中毕业,她小弟弟才7岁。父亲死缓在狱中服刑,她一个人撑起整个家庭,为了父亲的案子,李春兰奔波了20多年,至今单身。
  “我太对不起她了,为了我的案子,耽误了一生。我希望这个女儿,下辈子不要再做我女儿了。”李锦莲说,在监狱时,总劝她快点找个好归宿,现在人出来了,真希望她能尽快成家。
  李春兰说,“以后不再想四处漂泊,希望在固定的地方安顿下来,找一份稳定的工作”。
  对于未来,李锦莲只有简单的几个打算。“国家赔偿下来后,先把住房的问题解决,然后再做个体检,其他都还没想好。”
  向江西高院提交了赔偿申请书之后,李锦莲和律师一行又向江西省监察委提交了对办理该案的11位遂川县公安局民警的控告,要求对办案人员在涉嫌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制造冤案的这些人,我坚决追责到底。”李锦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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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哟嗨哟 发表于: 2018-7-18 16:01:00|只看该作者

李锦莲申请4100余万国家赔偿:拿到后想修漏雨房子

源自:封面新闻
原文标题:对话“江西投毒案”李锦莲:我相信现在的法治 拿到国家赔偿想修好漏雨的房子

李锦莲与代理律师刘长到江西省监察委提交材料
⊙记者:代睿 江西南昌报道

  无罪释放47天后,李锦莲再次回到南昌,向江西省高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赔偿合计4100余万元。
  从茂园村的家里到南昌,需要先搭车到遂川县城,然后从遂川坐公共汽车到吉安市,再从那里坐火车到南昌。这是69岁的李锦莲生平第一次坐火车,在他50岁之前的人生,他去过最远的地方是遂川县城,那里至今未通火车。
  而300公里之外的省城南昌,对李锦莲来说既熟悉又陌生,他在这里“生活”了18年,两次站上江西最高审判机关的审判席,但从未见到过这个城市亮丽的一面。
  1999年,李锦莲因被指控毒杀同村两名儿童而被判死缓。一年后,江西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此后18年多的时间里,李锦莲一直在省会近郊的南昌监狱服刑。
  今年6月1日,江西高院再审改判李锦莲无罪。释放后的四十多天,李锦莲经常彻夜无眠,想起因为自己而死去20年的妻子,他仍觉得充满亏欠。
  李锦莲的妻子陈春香在案发期间被带走讯问,回家几天后死亡。对陈春香的死因,村里人曾对记者回忆说是喝了农药,但李锦莲女儿李春兰认为另有原因。
  此次来南昌,除了向江西高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李锦莲还专程到新成立的江西省监察委员会提交了刑事控告书,他希望有关部门能查明妻子的死因,“起码给我一个说法”。
  18日上午,记者在江西省监察委门口看到,一位自称监察委工作人员的男士受理了李锦莲父女的材料,并表示“将尽快转交办理,对人民群众的控告材料会重视。”
李锦莲查看国家赔偿申请书
  封面新闻:出狱以后都做了什么?
  李锦莲:什么事都没有做,整晚睡不着觉。有时候晚上睡一两个小时,有时候一个晚上一分钟都睡不着,告诉自己不要去想、不要去想,但还是睡不着。
  封面新闻:在想什么呢?
  李锦莲:想家里的事,感觉家里已经无法挽救了,心里都好难过,老婆死掉了,房子也没有,这么大年纪了也没有个归宿,感觉自己跟个孤寡老人一样。
  封面新闻:出狱之后的生活还习惯吗?
  李锦莲:感觉是另外一个世界,心情不好的时候出去走一走,也不敢走太远,怕一下子找不到路。去菜市场买东西,发现很多东西都不认识。
  封面新闻:回过村子里吗?遇到过陈某某(注:投毒案中死亡的两个孩子之母)吗?
  李锦莲:回去过两三次,之前下雨的时候,回去稍微整理一下房顶的瓦片,没有遇到她。
  封面新闻:如果遇到她,你想说些什么?
  李锦莲:我肯定要跟她问清楚,我老婆到底是怎么死的?
  封面新闻:如果拿到国家赔偿,准备怎么用这笔钱?
  李锦莲:准备把房子修一修,现在确实住不了了,到处漏雨。我现在70岁了,还能做些什么呢。家里还有两亩多地,现在已经荒掉了,回去要重新种一下,自己吃的粮食要挣回来。其实我情愿吃野菜,也不要发生这样的事情。
  封面新闻:以后的生活有什么规划?
  李锦莲:我现在也做不了什么事,就是想给老婆这个事情申诉。我相信现在的法治,一定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
  “李锦莲投毒案”再审无罪 申请4100余万国家赔偿
21#
 我很牛 发表于: 2018-7-18 11:01:00|只看该作者

李锦莲服刑近19年被判无罪 申请4100余万国家赔偿

源自:封面新闻
原文标题:“江西投毒案”当事人李锦莲申请4100余万元国家赔偿 服刑近19年后宣判无罪

6月18日上午,李锦莲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记者:代睿 江西南昌报道

  被改判无罪释放47天之后,李锦莲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该院赔偿其自由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4100余万元。
  7月18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李锦莲父女及其代理律师共同前往江西高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
  记者了解到,李锦莲国家赔偿请求包括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902694.6元、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10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万元以及申诉支出50万元,合计41402694.6元。
  此外,李锦莲还在赔偿申请中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江西高院在中央电视台、《江西日报》、封面新闻等媒体上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以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1999年,李锦莲因被指控用毒奶糖杀死同村两名儿童而被江西吉安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江西高院二审维持了原判。此后19年,李锦莲和女儿李春兰不断进行申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法学专家也曾为此案奔走呼吁。
  今年6月1日,江西高院对李锦莲一案做出再审判决,认定其无罪,当庭释放。此时,李锦莲在狱中已服刑18年11个月。
  根据李锦莲及其代理律师统计,从1998年10月10日被带走到2018年6月1日无罪释放,李锦莲共失去人生自由7175天。
  据介绍,赔偿申请中对这7175天进行了分段索赔。其中,1998年10月10日至2011年11月10日共4713天,要求按上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即284.74元的三倍计算,合计4083171.6元。
  2011年,江西高院曾再审李锦莲案,同年10月10日作出再审裁定,维持原判。李锦莲的代理律师刘长认为,江西高院在第一次再审开庭已查明本案定罪证据不足、出庭检察员也认为证据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仍维持有罪判决,导致赔偿请求人被继续关押2395天,在此期间人身自由被侵犯的程度已不同于此前阶段。
  记者注意到,对2011年10月11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间的2395天,赔偿申请中要求自由赔偿金按日平均工资的十倍计算,合计6819523元。
  此前,封面新闻曾对李锦莲案进行详细报道。李锦莲妻子陈春香在丈夫被带走20天后死亡,母亲在2011年李锦莲案重审维持原判一年后去世,女儿李春兰为该案申诉20年,至今未婚。
  李锦莲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提出,妻子、母亲的去世,女儿为其申诉而至今未婚,对其家庭造成了巨大创伤和难以弥补的精神损害,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万元。
  “李锦莲投毒案”再审无罪 申请4100余万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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