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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稻心 周树勋/文
作者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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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使我们党、国家和人民遭受巨大灾难的“文化大革命”进入了第四个年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在政法战线上的代理人谢富治刮起了“彻底砸烂公检法”的妖风,全盘否定建国以来十七年公安战线的成就,诬蔑公安机关“十七年里干尽了坏事”,是“地地道道的黑窝子”,是“反革命专了无产阶级的政”,要“彻底砸烂,另起炉灶”;各项公安业务技术也被视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坏东西”大加挞伐。
当时,成都市公安机关早已实行军管,除极少数干警在军管会领导、监督下,应付日常事务外,绝大多数干警被集中在成大(今西南财大)、草堂学习班受审查。后虽补充了一些部队复员战士,因未经专门训练,业务不熟,工作起来困难很多。整个公安保卫工作基本处于瘫痪状态。社会治安秩序极端混乱,各种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非常嚣张。仅据已掌握的资料,1969年5至7月上旬,全市就发生公开持枪、持刀结伙抢劫、行凶杀人案件四十多起。5月14日,“英雄口”(即盐市口)群专指挥部正审查群众扭送的两名扒手时,突然闯入一伙人将这两名扒手抢走,杀伤两名工作人员。群众追赶时,竟鸣枪呼啸而去。6月上旬的一个傍晚,人民公园内一伙五人持匕首抢劫游客黄金饰品和现金135元、手表1支,杀伤事主后逃走。6月14日上午,一伙三人在五路公共汽车上无故毒打一位老人,被驾服人员制止。当天下午两点,一伙二十多人手持利刃、木棒等凶器,在胜利西路口冲进五路公共汽车,将驾驶员傅昭明连杀7刀,并把售票员曾汝萍打昏在地后逃跑。7月6日深夜12时,一伙五人携带“五四”式和驳壳枪各1支及手榴弹1枚,闯入小天四路51号居民胡志云家,用枪威胁,令胡交出手表。胡说“没有”,这伙暴徒随即翻箱倒柜抢走价值100多元的日本手表1只、衣物多件。罪犯离去时,还持枪威胁说:“你看是真的,还是假的,你敢叫,老子打死你!”当晚这伙人又抢劫小天四路50号居民程少华现金20元。7月5日,这伙人还在南门外黄桶堰持枪威胁正在河里游泳的小孩,抢走皮带数根和永久牌自行车1辆。7月上旬一个晚上,两名歹徒在本市红星中路、文化宫、盐市口等十多个公共厕所内持枪抢劫解便人的手表,并鸣枪逞威。由于这伙罪犯活动频繁,气焰嚣张,使已经很混乱的社会秩序更加混乱,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造成很大威胁。群众惶恐不安,怨声载道,许多人晚上不敢上街,听到一点风声就敲盆子壮胆。社会舆论哗然,给“新生红色政权”省、市革委会以及公安机关军管会、人保组以很大压力。
至此,这个集团的主要成员除李健在逃外,全部捉拿归案。
在侦破这起特大案件中,一批老公安干警充分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那时公安机关的交通工具和其他装备条件都相当差,有的装备还落后于犯罪分子。整个人保组没有几部汽车,刑警分队也只有两部40年代产的破三轮摩托车;案侦人员在夜间常骑自行车上街巡查;到外地追捕罪犯,常步行赶路,往往一次行走数十里。他们使用的武器是二十响驳壳枪及日本昭和年代制造的手 枪,而罪犯用的是新的“五四”式枪;他们骑的破旧自行车,罪犯都用的新自行车;追捕罪犯现场,没有现代通讯设备,靠吹哨子指挥,靠在地上爬行进行秘密联络。在8月17日人民西路发生罗文宪开枪拒捕事件之前,案侦人员曾向军管会、人保组领导提出可能出现同罪犯开枪对打的情况,要求加强武器装备的建议,而主管领导的回答是“这些罪犯是乌合之众,邪不压正……”没有给予解决。其他方面的条件,也是很差的。那时熬夜加班,没有夜餐补贴;受苦受累,冒着生命危险同罪犯斗,也没有表彰奖励;协助专案组识别寻查罪犯的群众张××、周×二人所花的钱粮、医药费,公家均未报销,而是由案侦人员自己掏钱解决的。许多同志连续十几个昼夜不下火线,置自己家庭的各种困难于不顾,用“革命加拼命”的精神与罪犯战斗。追捕中,尽管罪犯多次开枪拒捕,但他们迎着罪犯的枪弹上,无私无畏,置个人生死于度外,表现了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发扬了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作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批驳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对人民公安机关的种种诬蔑。
此案1982年2月3日经成都市中级法院复查,报经四川省高级法院核准,撤销原判的反革命性质部分,以抢劫集团罪维持原判,刑罚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