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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老农种158株罂粟 以为奇花异草种来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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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5-21 18:24

正文摘要:

源自:四川新闻网 即将成熟的罂粟(图片由亭子派出所提供)   四川新闻网达州5月21日消息(朱娅菲 记者:陈连波)近日,达州市达川区亭子派出所民警在大风乡明江村开展入户调查工作时,发现有人种值罂粟。经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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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良 发表于 2014-5-21 23:57:18
种虞美人嘛,虞美人的花与罂粟花差不多的哩
壳子 发表于 2014-5-21 18:24:00
〓 相关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 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 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 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 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 品原植物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 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 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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