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云南警界持续反腐:大理市公安局又有3人充当保护伞被双开 云南警界刮起的反腐风暴仍在持续:6月6日,大理州纪检监察网又发布了3名公安系统干部被双开的通报。 结合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引人关注的是,近一个月来,大理州遭双开的9名公安系统干部均被指充当“保护伞”。 此次通报双开的3名公安系统干部均来自大理州首府所在地大理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刑侦大队原大队长严亚铭,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潘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李文麒。 其中,严亚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收受贿赂,徇私情、谋私利,故意有证不取、查案不力,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和受贿犯罪。通报称,严亚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充当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理市纪委常委会和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大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严亚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潘峰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收受他人财物,为恶势力首要分子说情打招呼,充当恶势力“保护伞”;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通报称,潘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充当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理市纪委常委会和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大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潘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文麒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收受他人财物,接受请托,泄露案情,放纵包庇犯罪嫌疑人,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通报称,李文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执法犯法,充当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理市纪委常委会和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大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文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此前,被通报双开的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长杨仁伟,大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建军,鹤庆县黄坪镇政府科员、县公安局黄坪派出所原民警张林飞,永平县公安局杉阳派出所教导员、博南派出所原副所长张品健,大理市公安局太邑派出所副所长、紫云派出所原副所长王俊麟,祥云县公安局下庄派出所所长冯利恒6人均被指充当“保护伞”。 此外,云南媒体春城晚报官方微信公众号6月6日报道指出,除大理州公安系统连续地震外,云南约有14个州市都陆续传出过公安系统人员被查的消息。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截至5月17日,云南公安系统人员被查出或移送司法机关的约有76人。 |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大理州一个多月遭双开的6名公安干部均被指充当“保护伞” 6月4日,云南大理州纪检监察网连续发布了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长杨仁伟和大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建军被双开的通报。这是近期大理州公安系统反腐风暴中的一幕,澎湃新闻梳理发现,近一个月来,大理州遭双开的6名公安系统干部均被指充当“保护伞”。 其中,杨仁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通报称,杨仁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理市纪委常委会和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大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仁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杨建军被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充当恶势力“保护伞”,为他人徇私情,故意隐瞒案件事实,放纵包庇主要犯罪嫌疑人,涉嫌徇私枉法犯罪。通报称,杨建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理市纪委常委会和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大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建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大理市是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首府所在地,而近期掀起的反腐风暴不仅仅影响大理市一地。 6月3日,大理州鹤庆县监委指出,日前,经中共鹤庆县委批准,县监委对鹤庆县黄坪镇政府科员、县公安局黄坪派出所原民警张林飞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经查,张林飞违规经营娱乐场所,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涉嫌恶势力违法犯罪。鹤庆县监委指出,张林飞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人民警察形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社会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林飞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另外,大理州永平县纪委监委5月17日消息称:日前,经中共永平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永平县公安局杉阳派出所教导员、博南派出所原副所长张品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张品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5月10日被双开的大理市公安局太邑派出所副所长、紫云派出所原副所长王俊麟同样被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大理市纪委监委消息称,经查,王俊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更早前的4月30日,大理州祥云县纪委监委消息称:日前,经中共祥云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祥云县公安局下庄派出所所长冯利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冯利恒在任祥云县公安局下庄派出所所长期间,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徇私枉法和玩忽职守犯罪。 |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大理市公安局2名副局长被双开,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云报客户端6月4日消息,大理公安局两副局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双开。 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长杨仁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大理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大理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长杨仁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仁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杨仁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理市纪委常委会和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大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仁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大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建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大理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大理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大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建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建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充当恶势力“保护伞”,为他人徇私情,故意隐瞒案件事实,放纵包庇主要犯罪嫌疑人,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杨建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理市纪委常委会和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大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建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源自:云报客户端 |
『主编』 雷康 电话:1308 6666 318, 180 8010 2770 - 邮箱:3214616@QQ.com (如有侵权,务请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