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京华时报 从目前看,这几个人受到的处分还只是行政层面的处分,但作为公职人员,公然约未成年少女大量饮酒,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恐怕还需要接受党纪国法的裁判。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贵州纳雍少女喝酒死亡”事件终于有了下文。根据当地发布的处理结果,女子肖某系饮酒过量,导致乙醇中毒死亡,死前未受其他侵害。涉事者与死者家属已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涉事的城乡规划局5名人员也受到了行政记过、停职待岗等处分。 尽管女子“醉死”背后的一些真相已揭开,但短短200字的处理结果,依然让不少人心绪难平,不少疑团仍未揭开。从舆情来看,肖某是16岁的未成年少女,这一身份是公众关注此事的一个聚焦点。而在当地的处理结果中,如此重要的信息竟只字不提,仅以“女子肖某”的叙述轻轻带过,未免给人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感觉。 再者,“饮酒过量”,到底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那5名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在少女的死亡过程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别忘了当地有少女“被灌酒致死”的传言,真相究竟如何?很遗憾,简略的官方处理结果中,对此并无细节,缺少有针对性的回应。就此而言,事件的信息发布,难以称得上“妥善”二字。 回顾此事的前前后后,当地有关部门的回应很难让人满意。当各种传言满天飞的时候,有关方面不仅反应速度滞后,还似在藏着掖着、左支右绌,屡屡陷入“信息打架”的窘境。关于事发时间,有官员说是周一,官方通报则说是周日;关于与少女一同饮酒者是谁,到底是不是公职人员,竟然在短短一天之内,出现了不涉及公职人员、相关人员、规划局男职工等多种说法,让人莫衷一是。 事件需要调查、问题需要核实,人们能理解。但面对公众对于真相的追问,竟有如此纷乱的“答案”,显然不是负责任的态度。其实,这一事件并不复杂,涉事人员的身份也很容易确认,关键是要有直面问题的勇气,而不是急于平息事态,变着法儿打马虎眼,甚至扯出这样那样的遮羞布。 “少女醉死”事件已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造成相当负面的影响,当地规划局人员对此难辞其咎。从目前看,这几个人受到的处分还只是行政层面的处分,但作为公职人员,公然约未成年少女大量饮酒,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恐怕还需要接受党纪国法的裁判。依法处理、公开透明,也是对死者和公众的最好交代。 相关报道见A17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陆文江 原文标题:少女醉死事件仍有疑团待解) |
源自:新华社 新华社贵阳5月4日专电(记者:胡星)4月19日,贵州省纳雍县16周岁少女肖某与纳雍县城乡规划局5名职工聚餐,肖某因饮酒过量非正常死亡。记者4日从纳雍县委宣传部获悉,目前肖某家属已与涉事人员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涉事的公职人员受到处理。 据通报,4月19日,纳雍县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李某、刘某、方某、陈某、方某某,相约肖某、杨某(女)在纳雍县居仁街道一餐馆聚餐。席间肖某饮酒过量,杨某、李某等将其背到一洗浴场所休息。此后肖某呕吐严重,刘某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肖某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经公安机关尸检鉴定,肖某系饮酒过量导致乙醇中毒死亡,死前未受其他侵害。目前,肖某家属已与涉事人员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纳雍县政府部门已对涉事的纳雍县城乡规划局职工李某、刘某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方某、陈某和方某某给予停职待岗处理。 ● |
源自:新华社 新华社贵阳4月29日专电(记者:胡星)28日有报道称“4月20日,贵州省纳雍县一名16岁未成年少女被5名执法人员(公安干警)灌酒致死”。29日从纳雍县公安部门了解到,死者确因饮酒过量非正常死亡,但涉事者县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未对其灌酒,目前当地纪委和公安已展开调查。 据公安部门提供的笔录显示,4月19日晚,纳雍县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李某、刘某、方某、陈某、方某某,纳雍县居仁街道的女子杨某相约就餐,杨某又邀约其好友肖某共同在居仁街道“成都川菜馆”吃晚饭。 笔录显示,期间,肖某等人大量饮酒;晚饭后,刘某、杨某等人继续到县城一酒吧喝酒,肖某留在车上休息。此后因车上较冷,杨某等人返回将肖某背至附近一洗浴场所休息。23时许,因发现肖某身体状况异常,遂拨打纳雍县人民医院急救电话。救护人员赶赴现场后对其抢救,肖某抢救无效死亡。110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经初步查明,死者肖某今年16周岁,系待业人员,当日因饮酒过量死亡。目前,纳雍县公安局和纪委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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