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川AN65**驾驶员唐某涉嫌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行为,成都市交委执法总队将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1条的规定,给予其罚款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同时,四川高速交警也将对该车的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成都市交委提醒广大群众,大假将至,出门、回家、旅游出行时为保障个人合法权益,请到正规客运站购票上车,不要为了贪图便宜选择站外上车,万一途中遇到突发交通事故,无法得到保险赔付,当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乘坐的班线车出现上述违规情况时,请拨打“12328”、“12345”进行维权投诉。成都市交委将继续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执法合力,严查狠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温馨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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